社区治安工作状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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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安工作状况的报告

【简介】感谢网友“懒惰的小羊”参与投稿,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社区治安工作状况的报告(共15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社区治安工作状况的报告

加强社区治安工作,努力为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治安环境,是社区建设的一项要务。尽管相关部门在加强社区治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不少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社区治安问题情况介绍

1、社区居住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使得社区治安更加复杂化。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给社区治安管理带来新的问题。由于流入人口的居住不稳定,给治安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2、城市中无业人员闲散于社会,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类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体,也有部分下岗人员,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部分人终日无所事事,收入无着落,就干起犯罪勾当。还有些浪迹社会的青少年,本身思想意识有偏差,再加上受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袭,为追求享受,没钱花就去偷去抢,有些甚至结成团伙,犯科作案,危害群众,破坏社会稳定。

3、群众居住格局改变,给盗窃作案有更多的可乘之机。当前城市居民大多以居住商品楼房为主,且大多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同一楼层或同一楼道居住的人大多是门一关,互不相干,彼此联系和交流甚少,这就给不法之徒提供了犯罪得手的机会。

4、社会防范体系不完善,不能及时有效遏止犯罪事件的发生。首先是认识上有偏差,有些部门、有些人认为抓治安是公安机关和居委会的事,因此参与齐抓共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其次是管理力量不足,就派出所来说,目前1名民警负责联系1至2个居委会,其单枪匹马要承担起指导一个社区的治安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显得不足。

二、社区治安处理办法

1、建立完善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首先,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通过宣传动员,使社区所辖的每一个单位、每一户居民、每个人都达成共识,即管好社区治安,确保社会稳定,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治安共建活动。其次,是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的作用,整合好社区治安力量,形成相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工作格局。

2、构筑坚实的治安工作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环境。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社区居委会要与上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经常性开展这类宣教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工作,消除社会矛盾,改善人际关系。社区居委会要选拔思想好、责任心强,而且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干部,同时上级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调委会在开展民事调解工作外,应特别注意抓苗头抓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提高调解率,严防民转刑案发生,维护社区安定团结。

4、依靠社会的力量,成立有居委会干部、离退休人员和居民积极分子参加的帮教小组,建立并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地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和安置工作。同时大力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监控。

5、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群众参与,从而提升市民文化素质,陶冶情操,努力减少犯罪的发生。

篇2:社区治安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访了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海门、白云、葭沚、章安等街道听取了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20xx年我区社会治安

工作取得的成效

20xx年,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首季攻势”、“四整治一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实现了连续第三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刑事发案“三个零增长”目标。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也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我们认为,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了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围绕全国“2会”、北京奥运会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重点事件和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的排查和控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xx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处置重大群xx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4.55%,其中破获有毒物品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13.79%;查处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4.04%;查处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58.4%。两个公安分局共破获命案7起,破案率达100%。

(三)夯实了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实效大防范”工程,扎实开展“平安大行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防机制,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全区外来人口登记率达93%以上。继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大力实施社会科技防范“天网”工程,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强化了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按照队伍正规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确保了队伍的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治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虽然通过公安机关开展“首季攻坚”、“四整治一攻坚”等专项行动,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苗头有所遏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20xx年,全区(包括开发区)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xx年11月区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两抢”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盗窃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20.6%。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增无减,黄、赌、毒等案件明显反弹,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愈演愈烈。

(二)不稳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复退军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xx事件尤为突出。据调查,20xx年1-11月,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达141批次,涉及人员达165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49%。

(三)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登记上,在动态管理上没有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特别是对网吧、酒吧、发廊等娱乐场所的管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群众工作基础薄弱,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由于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监控设施覆盖面不广,也削弱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四)少数公安干警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为民观念还不够强,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办理。少数干警在办案时重实体、轻程序,影响了案件质量。刑事破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xx年全区破案绝对数3826件,破案率仅为 50%,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如对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小偷经查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后,没有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群众对此很不理解。少数协助的警察的素质还不够高,办事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三、做好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社会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根据我区社会治安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采取电视、网络、板报、标语等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居民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尤其要针对当前中学生刑事犯罪日益增多的现状,开展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扶正少数青少年学生扭曲的心灵。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等典型事例,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和健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暴力恶性等重特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地霸、聚众赌博等犯罪,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侦破多发性案件的能力,力争在短期内破获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的系列性案件,形成“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充分估计日趋复杂的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巨大影响,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转化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xx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

(四)进一步夯实治安防范基础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实效大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出租私房、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外来人口聚集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地段的检查巡查。进一步深化重大群体性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以及“天网”工程建设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保安、治保调解等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护村队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违纪现象。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公安干警树立良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篇3:社区治安调研报告

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全国“二十公”提出的公安工作五项主要奋斗目标之一,也是确保新时期社会治安更加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从实战硕果中初步提炼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经验。在“三基”工程建设的决战之年,商城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必须围绕“三基”工程建设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发案规律、成功经验,进一步赋予其新的目标、新的内涵、新的活力,使其成为拓展商城公安基础工作的增长点和兴奋点,并在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一、要理清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是防和控,两者有机统一、相互支持、相互促进。通过“防”,可以“打牢根基、扎紧篱笆”,有效震慑选择作案目标并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使发案下降;通过“控”,既能及时抓获现行、获取线索,又能有效防范、制止犯罪的发生。犯罪学原理揭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控制,按照功能区分,可分成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旨在抑制行为人的犯意与违法犯罪动机;第二个层面,旨在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机会条件,阻止违法犯罪行为得以实施;第三个层面,旨在防止已犯了罪的人重新犯罪。从现阶段来看,在当前犯罪诱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大量消除行为人的犯意与动机难以实现,预防重新犯罪也只是被动预防之策,只有从第二个层面入手,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机会条件,在现阶段防控犯罪中具有最明显的现实意义。为此,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我们应该更多地研究区域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思考如何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加大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和风险,从而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这个工作理念,应当成为指导各个警种和全体民警防控工作的基本思路,贯穿公安工作的日常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中。

二、要找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着力点

一是公安机关专门工作。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专门手段和技能,必须充分发挥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对防控体系建设专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适应与日趋严峻复杂的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要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向街面,强化各种专业、技术防范建设,加大对与违法犯罪密切相关场所、阵地的管理控制力度,进一步提升破案打击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要善于组织和挖掘社会资源,壮大防控力量,为我所用,弥补警力不足,提升防控实效。二是群防群治支撑防控。在警力有限的条件下,广泛有力的群防群治组织是最重要的依靠力量,是完善防控网络的坚强基石,只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使防控体系无懈可击,真正形成治安工作的社会防护墙。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平安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同时提高群众“自防”意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全民防控局面。

三、要坚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原则

一是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犯罪成因根源于社会,抑制和消除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于社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才有可能全面落实治安防控的各项措施,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我县平安建设的实践也证明,由于落实了组织领导、检查督促和考评奖惩措施,推动了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使商城的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连续十年夺得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的荣誉称号。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构筑防控体系模式很多,要设法摸索到符合实际的工作模式。解决问题要因地制宜,哪个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个问题,具体措施也要因地制宜,哪个方法最好就采取哪个方法。比如,商城地处山区,卡点作用明显,我们就应该充分利用天然优势,做大做强治安卡点,使违法犯罪分子进不来、出不去,甚至使犯罪分子不敢来,来了不敢作案。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控内容很多,必须找准关节点。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观念,抓好人口管理和控制,尤其是高危人群。要突出全民预防,形成全社会“大防范”格局,达到限制、消除犯罪的预防目的。如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系列创建活动。要突出科技支撑,人防物防技防配套。把科学技术注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提升治安防控层次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治安防控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实现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严密治安防控提供强大的技术和物质保障。

四、要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机制

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从长效管控中进一步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做大做强优势,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机制建设。“信息主导、精确防控”是新形势下提高防控效率和质量的客观要求。要实现精确的防控,首先必须有精确的情报信息。这也是实现由被动型防控向主动型 [] 防控转变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防控体系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以情报信息为先导,提高打防控工作的精确性。一方面,要加强情报信息获取的质和量,强化公安情报信息体系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公秘结合、人技结合,及时获取内幕性、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各警种、各派出所要大力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把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保洁员等流动在社会面上的人员吸收到治安信息员队伍中来,使之成为“街头的哨兵、民警的眼睛”。另一方面,要加强研究和应用,依托打防控信息应用系统,实行专司研判,达到高度共享。要依托预警分析,准确把握社会治安走向及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加强在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力量布防,针对性地采取阵地控制、伏击守候等措施,及时打击和防范。要充分运用好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情报信息工作由量多质低向面广、量大、质高的转变,实现高度共享、有效应用,从而建立起全警采集、运行畅通、集约高效的公安情报信息体系。

二是深化“大巡防”机制建设。巡逻是治安防控的关键环节,是预防、震慑犯罪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对于商城县主城区来说,必须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推动落实到位。当前,一要强化民警的巡防意识。组织开展社会面巡防机制建设,把巡逻作为基层实战单位的工作主业,是建立现代警务机制的重要方面,直接贯彻了“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各实战单位都应有正确的认识,确保行动中步调一致。二要加强防控能力建设。现行的巡逻防控机制充分考虑了商城主城区面积相对较小的特点,整合了派出所和机关警力,通过几年的运作,已经起到了提高见警率、震慑犯罪的效果。目前,我县城区巡防大队已经成立,下一步要在完善实战机制、提高抓获率上下功夫,通过科学划分巡区,灵活采取车巡、步巡等方式,提高巡防效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指挥中心建设,通过指挥长坐班指挥,增强应急反应、打防控一体化的整体实力和战斗力,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多警联动为依托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现行抓获率。三要健全巡防考核机制。紧紧围绕省厅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打防控指标,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打防控基础工作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把控制案件、抓获现行等作为巡防绩效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的力度,从考核激励机制上体现对基层打防控一线单位和民警的重视,充分调动基层实战单位和一线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推进社会面动态控制机制建设。增强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是我县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核心问题。在开放动态的治安环境下,这一能力取决于公安机关对人、地、事、物等要素的控制强度,强度越大,科学管理才能更富实效,精准打击才会目标更加明确,全县防控才能平衡发展。一要建好社区防范网。要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大力推进治安防控市场化建设,充分挖掘各类社区资源,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商城民营企业逐步增多的特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节治安防范的资源配置和供求关系,加快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治安防控新机制。

要进一步调动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见义勇为奖励制度,消除举报者和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要立足社区,进一步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降低犯罪率。二要建好重点部位监控网。要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对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网吧、公共娱乐场所、二手商品交易、废旧物品收购等与犯罪分子“吃、住、行、销、乐”密切相关的行业、场所的监控力度,封堵销赃渠道,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借助商城公安良好的公安科技基础,以“科技创安”活动为契机,创新控制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控制,做到数据全、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全力提升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控和精准打击的能力。三要建好卡点堵控网。目前,治安卡点的功能已经得到有效发挥,为服务实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在进一步加强治安卡点与其他警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全县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流窜犯罪、团伙犯罪的能力。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外围屏障防线建设,筑牢以农村警务室为前沿的农村腹地治安防线,进一步加强全县内部各治安卡点建设,使之与县级治安卡点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实现商城外围屏障防线的全面闭合。要加强治安卡点跨地区协作机制建设,完善协查通报制度,有效堵控犯罪后快速逃跑和跨地区流窜犯罪。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建设。首先是组织保障。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作为具体操作的职能部门,在组织部署、规划实施、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等方面,要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使构筑治安防控体系组织有力,保障到位。第二是经费保障。经费保障不力,治安防控体系在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力度就会减弱,工作成效也就不明显。为此,必须把经费保障作为一个关键因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在财力方面的支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第三是警务保障。按照警力下沉的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规范基层实战单位的财务、装备、基础设施等警务保障。以基层实战单位为重点,结合警种和岗位特点,深入开展与打防控有关的练兵活动,切实提升实战单位和一线民警的基本功和战斗力。

篇4:社区治安主任述职报告

尊敬各位领导,组长,代表们:

大家好!本人***,现任****社区治保主任,主要负责社区人民调解、综治信访、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反邪教、禁毒以及外来人口管理等综合治理工作。

在全体居民的支持帮助下以及各位居委会干部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大力推进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了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3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制,强化管理

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与辖区内**家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如**小学、**公司等,并与辖区内食品店、小餐饮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消防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签订比例达到100%,将社会治安、交通、消防、生产安全等工作责任、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结合街道综治办的要求,社区做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每季度出一期专刊,用综治宣传图,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群众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合**派出所,印制关于防新型诈骗、防盗内容的温馨提示宣传图,张贴在辖区内的66个楼道内,涉及到2900余住户。并分发防火公约,增强“四防”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民主自治。3年累计张贴横 幅38条、宣传海报156余张、黑板报30余块、发放宣传单2300余张。

三、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我社区民事纠纷主要包括:邻里之间矛盾、赡养老人矛盾、婆媳之间矛盾、夫妻矛盾,还有拆迁工作以及工地施工带来的种种纠纷等等。针对以上情况,我们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健全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治激化”的原则,与派出所、街道综治办等有关单位部门密切合作,紧密配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矛盾,3年共调解纠纷49起,成功49起,成功率达到100%。去年6月,社区**小区迎来**两项公寓改造工程,在社区的努力协调下,在搬迁过程中未出现群体性事件,到当月底涉及到的居民全部搬迁,共计11幢楼房,300余户居民,成功的配合**完成了拆迁工作。社区在日常工作中着力于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早发现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做好群防群治,巡逻工作,保一方平安

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保证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提高社区整体防范水平,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20**年在**小区和**小区组织退休党员和楼道组长共计40余名组成义务巡逻队,3年累计巡逻1500余人次,工作人员社区还做好了值班安排,义务巡逻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社区在3个小区安装了监控28个,今年社区又出资1万多分别在**小区和**小区安装了监控4个,做到了社区监控基本全覆盖,同时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打防结合,保一方平安。

五、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

3年来,社区与辖区的125家企业及商铺签订了安全生 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我们与各个单位的安全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了解、排查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防备工作。同时,我们还在节假日进行大规模的火患排查行动,对出租户及各商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并要求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杜绝恶性事件发生。为了加强防火工作,3年以来在楼道、车棚、老年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加装灭火器150余只,加强了小区的安全保障。

篇5:社区治安年终工作总结

转变观念,扎实工作,筑牢全市城镇社区治安防范网雄关区祁连社区总面积约193万平方米,现有居民小区27个(封闭式小区14个),总人口26653人,流动人口4200余365幢,平房32栋,企事业单位226个,商业网点750个,另有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学校、幼儿园等11个重点防控部位,文化街、转播台、镜铁西路马路市场3个治安重点整治区域。社区具有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人员构成复杂、治安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近年来,社区在市、区两级的正确领导下,以平安和谐细胞工程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社区治安防范的有效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抓防范,着力构建“三位一体”防控体系

社区党委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对于流动人口,社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理念,开展宣教服务、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服务、维权服务、关爱服务为主题的“六送”活动;对于辖区重点人员,我们与其家庭开展了“连心卡”服务活动,按照家庭、区、社区、派出所“四位一体”帮教原则,对40名涉毒人员通过定期走访谈话、社会帮教等各种有效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摆脱对毒品的依赖,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对12名刑释解教人员和13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预防其重新犯罪。

同时,在各类节点上我们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在社区“金羊喜圆梦盛世迎新春”的联欢会上,邀请重点人员参加,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在得知上访人员子女要参加万名大学生进基层考试的时,我们积极联系志诚公考学校提供复习资料;当得知其生活困难时,积极申请困难救助,通过这种温情帮助的方式,让他们重燃生活希望。

二、强化机制抓防范,建立治安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在深入抓好社会治理工作中,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通过机制保障,确保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接访制度。对于居民反映的安全隐患,以及不利于稳定的因素,社区随时接待来访,耐心听取反映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并有针对性的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二是建立例会制度。社区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发现和预见性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我们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严格明确责任和分工,划分责任区,落实具体责任,对因个人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建立常态化巡逻制度。

在开展日常巡逻的过程中,我们注意总结一些经验:

一是把握巡逻时间,探索三多巡逻法,即中午11。30到下午2点多巡逻,晚上5:30到8点多巡逻,辖区的重点区域多巡逻。

二是把握巡逻方式,探索“三勤一防”制度,即勤巡、勤问、勤看,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小区。

三是把握巡逻质量,实行”一签到、一培训、一汇报制度“即对联防员实行双向签到和定期培训制度,社区网格员进行周汇报制度。网格员对辖区物业及联防员的巡逻情况进行督查,研究上周的巡逻情况和安排下周的巡逻重点。在此基础上按照区委“一图两书、三卡四表、五册六制度”的标准健全完善各类台账资料。

三、群策群力抓防范,营造齐抓共管的平安社区创建氛围

治安巡防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经常与辖区民警沟通,共同分析可防性案件的发案规律,编印有关防范知识和法制资料,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宣传平台,对居民进行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群防群治等内容的宣传,及时提醒居民注意防范,杜绝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注重加强与辖区单位和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根据社会治理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及时将工作任务具体量化,并分别与辖区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明确要求各辖区单位要严格落实值守制度。

篇6:社区治安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育才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创造更好的社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治安防空工作计划。

一、建立社区治安工作站,落实人员,由专人负责。

二、协助派出所开展社区警务室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

三、建立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

四、加强治安防空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

五、组织建设参加各类“创安”活动,实现社区刑事发案率稳中又降,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篇7:社区治安工作计划

。结合我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治安防空工作计划,

计划

一、建立社区治安工作站,落实人员,由专人负责。

二、协助派出所开展社区警务室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

三、建立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

四、加强治安防空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

五、组织建设参加各类“创安”活动,实现社区刑事发案率稳中又降,为居民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篇8:社区治安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xx居委和土洋派出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区民警的积极带领下,通过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我治安队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全面加强了全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为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今年的治安状况

今年,我们时刻保持与居委步调一致,大力开展“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社区治安状况。全年社区共发生刑事案件14宗,破5宗。其中:盗窃案12宗,破3宗;抢劫案件1宗,破1宗;重大责任事故案1宗,破1宗。全年发治安案件8宗,破7宗。其中:派出所民警主动调查发现违反剧毒化学物品管理规定,储存、使用剧毒化学物品案件3宗,查处3宗;盗窃少量公私财物案1宗;其他治安案件4宗,查处4宗。全年安全文明小区内无发刑事案件,发1宗盗窃小店的治安案件,并被我队员于两天后侦破。对比XX年发刑事案件18宗,破4宗,治安案件7宗,破4宗,今年刑事案发率下降了22.2%,治安案发率上升了14.3%,破案率显著提高,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一年来,全社区社会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主

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治安力量

今年,我们再次大力整顿治安队伍,严肃纪律作风,操练和培训业务技能。首先,在治保主任的主持下,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的治安工作会议,组织队员深入学习《五条禁令》、《七号令》、《20条规定》、《九不准》和《xx治安队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队员做到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同时文明执勤,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其次,进一步增强队员责任感,加强团结协作,发扬艰苦奋斗和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再次,我们每年派出2至3名队员参加民兵军事化训练。今年10至12月份又在全体队员中开展了大练兵活动,由居委治保会领导,社区民警作指导,强化训练了50天,增强了队员本领,提高了执法能力。通过整顿,队员的精神面貌明显好转,政治、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本领过硬、素质优良的治安队伍。

(二)治安硬件设施不断完善

居委舍得花钱建设,多年来投入治安等创建经费已达数百万元,治安硬件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去年投入治安经费20万元,今年又投入近30万元,保证了各项治安经费的落实,同时新购置了一台治安巡逻摩托车,花费一万多元在小区岗卡处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对进出小区的所有车辆进

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了小区安全。

(三)积极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到位

1、狠抓“院区式管理”,日常各项工作到位

今年,在已建立的.院式小区的管理机制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小区的治安防控机制,加强了小区的安全文明建设。每周社区民警都带领治安队员开展至少一次的武装巡逻,采取步巡与车巡、流动巡逻与定岗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村道、路面不间断地每天进行巡逻,提高了路面见警见员率,并确保二十四小时执勤。一年来,在“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中,我们狠抓“院区式管理”工作,抓出了成效,取得了小区内全年“零刑事案发”、只发生一起小盗窃案并被侦破的好成绩。全年发生的其余治安、刑事案件,都是在村外围交界地段。

平时防范工作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在治保会的周密部署和全体队员的严密防控下,今年的几次重要、大型村活动,如庆祝三八节暨迎接城市化宴会、居委会挂牌仪式、股份公司挂牌仪式及“五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均相当顺利。同时,积极协助街道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在xx标志广场开幕文艺汇演和公开宣判处理大会等的安全保卫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矛盾

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发现一宗,排解一宗,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调处大小矛盾纠纷20多宗,涉及人员10多人,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2、积极协助居委做好各项工作。

我们始终与居委保持步调一致,发挥多面手的作用,积极协助居委做好各项工作,如鲍鱼场外围保卫及春节期间留守协助安全防盗工作,城管、卫生、计生、消防、安全生产、防台风等等工作。其中:(1)在今年的“梳理行动”中,全力协助居委做到高效、彻底、干净,不留一处死角,共拆除和改建面积5300平方米,顺利完成上级要求和目标。整治“六乱”现象,清理河道三条共1500米,清除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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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社区治安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法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罗源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20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综治责任,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广播电视舆论宣传。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我局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新闻宣传、广电事业发展等同对待,经常研究和部署综治安全工作,形成统一思想认识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调整充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局综治工作人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义务消防队员等,进一步完善了综治员岗位职责,为开展好全年综治管理维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下发了20xx年广电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把综治创安和广播电视业务结合起来一起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考评,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的运行机制,把综治创安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配合、积极开展宣传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主动配合县综治委和其他相关单位做好综治宣传报道工作,加大综治和“平安建设”新闻宣传力度,在《罗源湾新闻》中播出《我县社区相继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多部门联合开展综治宣传建设平安罗源》、《开展综治宣传建设平安凤山》、《松山综治宣传进校园》等新闻,播放综治宣传公益广告8条,并常年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标语,提高了全县人民对“平安罗源”建设的知晓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教育,提高综治意识

我局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深刻理解,提高全体职工的参与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关心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干部的业余生活,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坚决不参与“法轮功”、“全能教”等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的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动综治工作的进程。

四、紧抓制度,促综治工作落实

在综治工作中,我局始终抓住“创建平安先行单位”这个载体,把住各个环节,坚持多管齐下,切实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建设是工作的前提,制度落实是工作的保证,局领导经常指导督促各科室台站做好综治工作,大会小会必讲安全,提醒大家警钟长鸣。并落实好编辑室、设备间、高山台站的定期巡检工作,加强广播电视设备的巡查工作,全县各广播室根据各自的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安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防火、防盗等方面严格制度,一丝不苟,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把综治工作做到最基层,做到每一个人。

五、落实机制,确保广电平安

1、按照省、市广电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可能影响安全播出、安全生产的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底。对广电大楼、高山台、全县11个乡镇广电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全面摸底,从单位自查到复查再到重点部位抽查,及时整改,杜绝隐患。

2、以创建“平安先行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大楼”、“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我局进一步健全维稳信访组织机构,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平安创建实效,全年本系统内没有发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同时,围绕政府维护稳定这个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政府排忧解难。

3、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5月17日至6月17日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6月份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9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百日行动”。7月至10月份,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高山台、机房、办公场所、住宅楼等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县广播电视的正确舆论导向和广电事业的繁荣发展。

4、做好局机关大楼的治安防范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设立保卫机构和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每逢重要节日、重要播出时期事先都开展安全检查,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二是强化机关门卫管理,为机关大楼内外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一楼设立门禁,聘请保安加强值班,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跟踪,起到了很好的防范效果。三是加强对办公楼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一切治安和消防隐患,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确保广电系统零事故。

篇10: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参考

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参考

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但我市也存在着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较为混乱、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提出了一些主要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司法鉴定;现状;问题;对策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简单地说,司法鉴定就是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的鉴定。那么什么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除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无偿司法鉴定活动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活动,均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目前,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现笔者就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及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完善对策建议作尝试性的探讨。

一、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同全省其他地市相比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管理相对滞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项目不全、管理不规范。xx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期,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职能划入市司法局,但当时没有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予以正规化管理,所以在“三定”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而是由法制科兼管,为以后的规范化管理和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留下了制约隐患。xx年前,我市只有2家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和黑龙江亚中**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其中黑龙江亚中**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属省司法鉴定管理处直管,对**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的管理实际也是名存实亡。

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随着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明确和省厅创新工作积极的影响,市司法局积极宣传运作,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司法鉴定事业才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个种类、9家司法鉴定机构经省厅许可登记、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其中医学类(法医临床)4家;司法会计类2家;工程质量类1家;产权交易类2家。目前,还有2家医学类机构已向省厅申报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待省厅审查许可。两年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接受司法鉴定委托数量均翻了三番。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也稳步加强。今年5月,**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对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的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虽然如此,无论是在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业务开展上,还是在管理模式和工作力度上,我市目前在全省还是处于后几位。

二、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亟待规范

首先,当前我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外,还存在一些鉴定机构或部门,有些是司法机构内部设置的,有些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公安、检察及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外服务的鉴定机构各级都有。只要机构成立,不管鉴定人员技术、条件是否合格、齐全,都可以挂牌营业,出具鉴定结论。这种行为和做法明显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另外,我市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也较为混乱。当前,尤其是公、检、法等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受理鉴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一套科学完备的有关鉴定受理的统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各系统、各层次的鉴定机构的鉴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随意性、混乱性和重复性,也使得司法鉴定工作的秩序出现了混乱,容易对案件的起诉和审理产生负面的效应。

(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司法鉴定公信力还需加强

首先,由于法律对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准入资格要求规定不够严格,所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仪器设备标准不等,鉴定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又因为缺乏严密的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鉴定整体水平不高。由于鉴定机构多而杂乱,难免鉴定人员中有滥竽充数者,特别是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鉴定机构,其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形成鉴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其次,一些鉴定单位或鉴定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曲意迎合一些当事人或办案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司法鉴定的本意,使司法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当事人承担,更因为办案人员按司法鉴定结论就是办错了案,承办人员也不负错案责任,鉴定人员也缺乏责任追究,所以,有相当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是从案件是否确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委托司法鉴定,而是动辄委托司法鉴定,过分依赖司法鉴定,结果存在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等弊端。

另外,由于公、检、法、卫生、物价、劳动等部门都有自己或者联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自家的“菩萨”灵。如一起伤害案,公安侦查鉴定为轻伤,检察审查起诉鉴定为重伤,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鉴定为轻微伤作无罪判决。几家弄得案件互相扯皮,当事人申请赔偿又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影响极坏。

(三)对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一是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行政诉讼法》第35条也有类似规定。当鉴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有效地保护、鉴定人无故不履行义务时如何制裁均无法可依,影响了鉴定的法律权威。鉴定机构有权无责,随意出具鉴定结论。由于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缺乏法律约束,随意出具鉴定结论也无相关制裁措施,使得少数鉴定人员收受贿赂,出具偏袒一方的鉴定结论,这在财产评估中表现尤为突出,同一财产,不同机构出具的评估值有时竟会相差几倍!

二是对鉴定人员没有健全的培训和考核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则是不断提高鉴定人员技术水平,使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两者互为联系,互为影响。几年来,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的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完整体系,晋升标准仅仅以学历和工作年限为主要参考,客观上形成了技术职称晋升还是论资排辈,无水平高低、能力大小、贡献多少之别,影响了鉴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精神。同时,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及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技能的提高还需依靠省司法厅或司法部组织办班培训,本市没有师资力量和技术能力。而司法鉴定经费又得不到充分保障,所以省厅或司法部组织的培训班有时也难以参加,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则难以快速提高

(四)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主要问题是对重新鉴定没有具体规定。(1)是否需要重新鉴定无规定。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院是否准予,没有标准;(2)重新鉴定的机构如何选择无规定。实践中有时出现越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级别却越低的怪状,而各鉴定机构出具的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又成为重新鉴定的动因;(3)重新鉴定的次数无限制。一方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于己不利,就申请重新鉴定,一案多鉴甚为普遍,因鉴定而花去一年半载屡见不鲜。多渠道、多层次的重复鉴定,不仅增大诉讼成本,加重当事人负担,造成资源浪费,且经常出现鉴定结论相互矛盾的情况,法院对此无所适从,诉讼久拖不决。我市目前对此类问题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制度和规定.

三、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主要对策和几点建议

(一)全面协调、切实解决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政法[xx]2号文件精神,把司法鉴定业务统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取缔一切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不合法的鉴定机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各部门的鉴定机构或部门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取消法院委托鉴定的权限,法院只需保留审查当事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权限就可以了。这样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避免审判机关的“自审自委”行为导致法院与受委托机构产生利益关系,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又可以促进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公平竞争,推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合力量、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和力度

目前,除**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了专项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使司法鉴定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司法鉴定业务经费在财政方面也没有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建议有关领导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从速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的问题,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专项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从而为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础。

(三)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鉴定公信力

一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设备水平。今后我市要严把执业准入关,同时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多地采用新产品、新设备开展鉴定工作。此外,要通过实验室认证,形成高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改善行业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水平

和资信能力。二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司法鉴定是一种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提供证据,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准确、公正,鉴定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我市现有的司法鉴定人中,高级职称的有26人,占总数的47.3%,中级职称以下的有14人,占总数的25.5%。本科以上学历的38人,占总数的69.7%,大专以下的17人,占总数的30.3%,可见提升司法鉴定人素质、提高鉴定技术水平,我们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艰辛的努力。

(四)汲取经验、转变模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首先,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同时,至少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快构建我市司法鉴定基本制度框架。一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准入制度;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管理制度;三是司法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四是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五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六是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七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八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

其次,要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当前从总体上看,全市司法鉴定人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与公信力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所以凡是法律规定该管的,都要管住、管好。

再次,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新成立的市司法鉴定人协会要加强司法鉴定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努力把司法鉴定人协会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促进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11: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25周年。25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尤其是对一些 “重点保护”单位、招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尽量回避。导致有案不办,避重就轻、查而不处的现象。

(三)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任何一项工作离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都举步维艰,统计执法同样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的主体部门。作为统计执法主体部门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地区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影响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县级基层统计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全市11个县区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统计法制机构和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且统计业务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这些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弱化,甚至从不执法。

(五)统计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少、装备差、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一是县区统计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职执法人员,达不到科室单独办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执法车辆、照相、摄像、录音等办案工具,执法人员常常骑车送法律文书,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执法所需的调查取证设备,既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又不利于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实施证据保全;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县区统计部门常年不办案,统计法制人员普遍缺少办案经验。

二、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县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排除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一切干扰,妥善解决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大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统计执法的队伍建设已无法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办案条件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郑州、洛阳、**等地区,与三门峡、开封、许昌等地区也相差甚远。要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与统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及办案工具,有计划地举办法制讲座或执法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一是强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的计划性。按照全市统计“xx”普法规划的要求,增强统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统计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普法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统计法律宣传的有效性。紧密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开展好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权利义务的宣传。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利用统计数据的社会影响力,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统计法制宣传;四是确立统计法律的权威性。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中,还要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实例警示警戒教育企业、单位和统计人员,使其明白统计违法行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四)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统计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评议办法并严格考核,保证市县两级政府统计局内设职能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促进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把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室积极协助统计专业科室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执法工作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三是着力开展全员执法。针对目前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统计专业人员的力量,以统计专业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现象为着眼点,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涉统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众上访、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统计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篇12: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 法法治【 】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篇13: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如何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和优势,以实现调解制度之公正、效率的终极目标,值得深思。前不久,受省院委托,一行专程到各基层法院进行了调研,下面就调研结果主要发表一下看法:

一、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为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几个基层法院的统计数字来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多在60%至70%左右。有的是逐步下降;有的是稳步上升;还有的是先下降后又上升。下降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是调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管理的同时,调解的力度被削弱;

二是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使法官应接不暇,没有时间过多的调解,客观上造成调解不能;

三是调解需要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而目前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在下降;

四是对司法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重判决轻调解,或认为调解过多有损法院形象;

五是其他社会力量的不当干预,影响了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行使。

(二)主要做法

各地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

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即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灵活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住所,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2、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即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根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意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及时通知原告立即到庭进行调解。

3、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即时调”。

4、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的“听证调”。

5、庭审阶段的“庭审调”。

6、发挥双方委托代理律师的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庭外调”。

7、定期宣判送达前,当事人行使请求调解权的“庭后调”。

基层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探索了一套调解的方法,积累了一些有益的调解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

2、强化调解工作的观念不能动摇;

3、要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相结合的调解原则;

4、要创造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5、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

6、要努力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二、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的体会

对调解的功能,各地基层法院有着清楚的认识:

一是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

二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纠纷解决程序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缓解当事人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达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作用,实现当事人主义的私法功能;

四是调解协议以合意为基础,更易为当事人实际履行,可避免执行中的困难,实现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

五是在实体法律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中的协商和妥协,以探索双赢的审理结果。

针对前一时期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化而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提出的调解“否定与替代论”,各地法院普遍持反对态度,认为调解不但已深深扎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制度之中,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且是在保证公正与效率前提下减少诉讼成本、使诉讼效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因此,我国调解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是逐步改进和完善,而决不是淡化、排斥和取消。目前应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建立独立的调解程序及规则,从程序上保障调解合法、有序进行。

调解能否适用与案件类型有着一定联系。有具体给付内容的民事案件适合以调解方式结案,原因在于此类案件调解的目的性很明确,就是为了促使双方能够对给付内容进行有效的协商,以便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若是没有具体的给付内容,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破产案件等,则会因诉讼标的的特殊性而无法进行调解。

适用调解与审判资源有效利用的关系可从两方面审视:

一是对于审判机制整体运作而言,适用调解可以减少诉讼环节,加快结案时间,特别是无须经过上诉程序,能够节约诉讼成本和审判资源;

二是在民事案件一审过程中,适用调解不一定能够直接起到提高审判效率的作用。

实践证明,结案总数与调解的比例普遍是成反比的,相对于判决而言,调解的有效适用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法官投入的精力也相对更多,而基层法院普遍案多人少,过分强调调解会使有限的审判资源难以有效利用。

三、当前基层法院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弊多利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是判决的前提条件,而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当事人选择调解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效率,如果所有案件都要求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调解的优势就会丧失,还不如判决更简便、快捷。可见,一味要求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既不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耗时、费力,又浪费法院的审判资源。

2、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过于简单,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

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设专章规定了调解,但内容简单,过于原则,缺乏法官和当事人必须遵守的程序和规范。这一方面造成法官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性很大,何时调解、如何调解,均由法官决定,没有程序性的约束;另一方面,造成法官在实施过程中不敢大胆适用。同时,对调解中自愿、合法的'规定也过于原则,审判实践中认识不一。

3、“调审合一”影响司法公正。

民事诉讼法对调解的程序未作独立、专门的规定,实行的是“调审合一”的调解模式。这种模式对降低诉讼成本、避免严格程序带来的对抗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是,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它在审判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弊端日益突出,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常常身兼调解者和审判者双重身份,势必造成法官在身份上的冲突,一旦调解不成,容易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和判决的正义产生怀疑,有损司法权威。

4、调解中的职权主义色彩过重。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虽然起步较早,但传统审判方式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反映在调解上就是法官的职权主义特别突出。首先,法官对运用调解方式还是判决方式结案,拥有较大的选择权,有些能调解结案的案件,法官却将调解走了过场;有些案件应当及时判决,法官却在开庭后反复调解,久调不决。其次,调解中法官多是扮演“主宰者”角色,忽视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5、赋予当事人反悔权的规定有待完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送达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反悔,而无需任何理由。因此,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并无任何约束力。这对调解制度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遵守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导致了审判资源的浪费,助长了当事人在调解中随意言行、不负责任的倾向。

6、片面强调调解结案率的做法欠妥。

调解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只是一种结案方式,虽然能够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它并不是一个终极目标。审判活动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正和效率,不能为了完成调解结案的指标而久调不决,拖延时间;也不能违法调解,压制当事人,给当事人留下“和稀泥”的印象,让当事人心有不甘。

7、审限对调解的影响应引起重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讲,因法官在同一时间段内审理的案件数量太多,导致实际分配到每一个案件上的绝对时间是不到3个月的,并且有些案件在调解过程中需要进行“冷处理”,因法律及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导致有些本来可以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最后却采用了判决方式解决。

8、检察机关等部门的不当监督对调解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现行诉讼机制下,法官在调解中多是扮演“主宰者”角色,调解时法官难免要提出调解方案或就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发表意见,且为了调解法官又不得不与当事人庭下接触。在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有时检察机关等部门会以行为不当为由质询法官,并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监督,这必然会给法官造成心理压力,使法官不敢和不愿做调解工作。

9、“送达”已成为制约法院审判效率的重要原因。

送达是指法院依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递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签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在不断加大,而公民的法律协助意识又比较淡薄,使法院很难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递交给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签收,造成案件审理期间的延长和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增加,特别是调解书是在送达后才能生效,不能及时送达将有损当事人的权益。

(二)建议

1、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国家干预为辅的调解制度。

首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自主处分的结果,法院应当认可。其次,全面落实调解的自愿原则。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是否调解的选择权在当事人,是否再次调解的选择权也在当事人,法院不得在事先未告知当事人进行调解的情况下通知其到庭进行调解,调解方案应当由当事人首先提出等。再次,调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建议最高法院尽快修改和通过有关调解的司法解释,对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的程序和调解的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

首先,规定调解的适用范围。司法解释应当明确规定哪类案件可以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哪类案件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进行调解,哪类案件不能进行调解等。其次,规范调解的程序。从送达受理或应诉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询问调解意愿、调解次数、调解时限、调解不成的后续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再次,规范调解的方式。司法解释应当明确规定调解应当公开进行,即从调解开始到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3、重新架构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实行调解前置、推行调审分离。

将调解放在庭前准备阶段,使其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诉讼阶段。这一方面可以及时解决部分民事纠纷,减少进入审判程序案件的数量,化解法官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庭前准备阶段较为宽松的氛围下,通过对自己各种权益的衡量,更易于接受调解这一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式,这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传统。推行调审分离,将法院内部的法官进行重新定位和分工,一部分法官专司调解,可以有效地防止法官以拖压调、以判压调等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避免现行诉讼机制下法官为了调解不得不与当事人庭下接触的尴尬。

4、建议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受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法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对于调解书效力的问题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应当将这一规定扩大适用于普通程序。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采用当场制作并送达的方式解决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5、建议简化调解书的制作。

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调解结案的案件法律文书如何简化没有明确规定。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涉及了该问题(即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情形下,制作法律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但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对调解书的简化作列举式规定不合理,应作原则性规定,使法官面对具体情况时可以灵活掌握。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采用格式调解书,当场制作并送达。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中,分不同情形规定了三种样式的民事调解书,但因其之间差异不是很大,没有必要。

6、建议严格掌握对调解结案案件的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对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审判实践中,因对调解结案案件的再审条件掌握过宽,导致对此类案件的再审有逐渐增多的趋势。为了维护调解书的审判效益,建议对此类案件的再审条件应严格掌握。

7、建议采取倡导调解和鼓励调解的工作机制,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要求不得规定硬性指标。

另外,建议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在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一次。

篇14: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计划

__社区为认真贯彻__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__”的实施意见》和__街道《关于建设“平安__”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全面构建稳定格局,维护城市的安定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决定从今年起至___年在社区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安定、稳定意识,努力创造繁荣、欣欣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窗口城市”这个中心,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切入点,经过几年努力,使社区达到平安社区创建标准,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群防群治网络更加完善,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平安社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幅提高;

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严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及时控制、打击;

3、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崇尚法治精神、普遍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

4、基础工作更加夯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吸毒人员帮教取得明显成效;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6、预防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能力明显提高;

7、创安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逐步推广以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为主体的技防投放建设;

8、非法宗教组织、“”等各种邪教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9、路面“两抢”、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态势总体平稳;

10、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经公众安全感测评,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 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健全和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制,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打击和教育转化并重的方针,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确保不出现聚众闹事、以暴力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等极端事件。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整治,坚决防止境外宗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处机制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牢固的群众观、持久的稳定观,正确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可承受程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抓源头,在居财居务、社区管理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社区,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 建立健全“严打”长效机制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通过治安形势分析会、公众安全感调查等形式,建立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强化反偷私渡专 项斗争,落实反偷私渡综合治理。加大对非法移民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坚持遏制其蔓延的势头。以打击异地偷渡和私渡去台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反偷私渡基础工作,争取实现辖区群众不参与、不组织、不帮助偷私渡活动的新“三不”目标。深入持久行开展反偷私渡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增强群众抵制偷私渡活动的自觉性。

(四)建立健全治安防控机制

以群防群治队伍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突出路面、社区防范网络建设,形成“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协防抓合力”,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大格局。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深化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发防范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积极推广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巡逻防范与抓现行相结合、有偿服务与公益奉献相结合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在人防方面,大力推进“11211”(即社区建有综治工作小组,设立警务室,健全治保、调解两会,成立治安巡逻队,建立暂住人口管理站)工程建设,按照保安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要求,规范和拓展保安服务市场,提高保安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在物防方面,继续推行“亮灯工程”建设,坚持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在技防方面,在居民住宅小区、复杂公 共场所逐步推广以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为主体的技防设施建设,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在协防方面,积极组织辖区居民群众、党团员、离退休老同志、青年志愿者等人员开展邻里守望等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复杂场所的监管,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要以实有人口管理为基础,开展以高危人群为重点的入户调查,全面落实以流动人口中,刑释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和辍学少年为重点的管教措施,健全完善由社区干部、责任民警、治安志愿者和家长组成的“四位一体”帮教体系,对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逐一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减少治安隐患。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加强和改善消防设施建设。

(五)建立健全法律宣传、教育、服务机制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急机制

制订完善工作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组织机构健全,指挥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快速启动工作预案,及时、稳妥、有效地做好处置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做到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监督、危险物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责任

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深刻认识开展建设“平安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保障社会政治稳定、公共安全等全方位的“大平安”、“大稳定”理念,切实把建设“平安社区”工作摆上社区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主要领导是建设“平安社区”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从工作机制、力量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为维护稳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要加强维护稳定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力量,理顺职能关系,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在社区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参与建设“平安社区”活动,切实担负起加强宣传治安防范、维护辖区稳定的责任,形成创建的强大合力。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要提高认识,精神组织,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动用各种传媒介,挖掘整合社会资源,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长乐”的决策部署、目的意义、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创建活动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学行动,结合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制作墙报、简报、专栏、居民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法律咨询、宣传单等形式,为建设“平安长乐”活动提供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推进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建设。

拧紧依法治市要求,切实把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要求贯穿于建设“平安社区”全过程,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窗口城市创造规范的法治环境。认真实话“四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全体公民学习《宪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社区工作者依法行政水平,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坚持抓好调委会、治保会、保安巡逻队等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强化素质,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使其真正成为建设“平安社区”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 者。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综治队伍。

(四)加大人、财、物投入,增强保障能力。

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创建活动所需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安服务力量、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解决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建设“平安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

篇15:社区治安的工作总结

社区治安的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xx居委和土洋派出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区民警的积极带领下,通过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我治安队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全面加强了全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为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今年的治安状况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治安力量

(二)治安硬件设施不断完善

居委舍得花钱建设,多年来投入治安等创建经费已达数百万元,治安硬件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去年投入治安经费20万元,今年又投入近30万元,保证了各项治安经费的落实,同时新购置了一台治安巡逻摩托车,花费一万多元在小区岗卡处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对进出小区的所有车辆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了小区安全。

(三)积极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到位

1、狠抓院区式管理,日常各项工作到位

今年,在已建立的院式小区的管理机制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小区的.治安防控机制,加强了小区的安全文明建设。每周社区民警都带领治安队员开展至少一次的武装巡逻,采取步巡与车巡、流动巡逻与定岗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村道、路面不间断地每天进行巡逻,提高了路面见警见员率,并确保二十四小时执勤。一年来,在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中,我们狠抓院区式管理工作,抓出了成效,取得了小区内全年零刑事案发、只发生一起小盗窃案并被侦破的好成绩。全年发生的其余治安、刑事案件,都是在村外围交界地段。

平时防范工作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在治保会的周密部署和全体队员的严密防控下,今年的几次重要、大型村活动,如庆祝三八节暨迎接城市化宴会、居委会挂牌仪式、股份公司挂牌仪式及五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均相当顺利。同时,积极协助街道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在xx标志广场开幕文艺汇演和公开宣判处理大会等的安全保卫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矛盾

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发现一宗,排解一宗,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排查、调处大小矛盾纠纷20多宗,涉及人员10多人,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2、积极协助居委做好各项工作。

没有发生一起村民抢建私房行为,是全街道中土地管理、保护得最好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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