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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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报告

【简介】感谢网友“舒心日子”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税务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报告(共1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扫黑除恶督导心得体会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群众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篇2: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会、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公开举报内容、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和标准。组织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百人签字活动,通过宣传及活动的开幕,积极发送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篇3:扫黑除恶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篇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时间过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全国刑事案件及严重暴力案件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扫黑除恶相比,“扫”和“打”只有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决心要把黑恶犯罪问题解决好。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与人民群众当前面临的主要威胁相结合,有效保障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有的还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些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甚至蔓延至金融领域,成立所谓贷款公司,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使用“软暴力”催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套路贷”“校园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近年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不法黑恶势力参与的“套路贷”近年一度甚嚣尘上,受骗对象多为老年人。受害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投资,不仅血本无归,最终自己的住房也被强行收走。“校园贷”则让一些大学生因仅仅几千元的债务,而掉入几十万元的陷阱,有的学生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以往“扫黑除恶”主要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此次“扫黑除恶”更加注重与群众呼声结合、与反腐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强调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紧迫任务。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行动,必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为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结合,建立完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5:扫黑除恶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上海的“回头看”再一次凸显了党组织对于扫黑除恶的用心和决心,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短暂而急促,而是立足于现在,放眼于未来,通过现阶段的严打严抓,与不法分子的斗智斗勇中,不断积累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管职能,善查能抓,打破黑恶势力的侥幸亦或是自信。

在近几年的扫黑除恶中,我市成效显著,在“打伞”,“打财”中取得了新突破,但仍不可掉以轻心,为防止已整治的区域中黑恶势力的死灰复燃,基层干部是关键,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之更透明化,选出秉公执法,敢于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生力军,强化基层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多为基层干部“输血”,“充电”,时刻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提升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移动堡垒与宣传家,带动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举报平台,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用无处遁形和高执法力度来击溃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相比于现实中的黑恶势力,网络上的黑恶势力也不容小视,网络高利贷产生的悲剧比比皆是,现今虚拟世界权力边界的模糊,导致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心无力,针对此类情况,应当完善网络法律体系,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使监管职能,依法打击不规范平台,倒逼p2p平台走向正规化,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网络贷款手续,流程,努力实现放款额度与自身经济实力挂钩,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杜绝“赌博”、“攀比”等不良现象的产生,用不断完善的法律武器和群众全面素质的提升来击溃网络黑恶势力的侥幸和自信。

在扫黑除恶中,不仅将不法分子一网打尽,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和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渐完善原有的体系,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褪去黑恶势力的遮阳伞,用全社会的同仇共气不断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扫黑除恶在扫去了一把把“保护伞”,一位位“村霸”的同时,更是用坚决让一些潜在的黑恶化边缘人群悬崖勒马,从而防范于未来,意义非凡。

篇6: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是指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自这个字眼的诞生起就一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对象。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展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同时也拉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扫黑除恶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处理不好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扫黑除恶重点是打击“保护伞”,关键是要做好基层“拍蝇”。“ 保护伞”就是一些腐朽堕落的党员干部,他们徘徊在黑恶势力中间,从中捞取巨额利益,甚至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有情况就通风报信,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它们可以说是狼狈为奸,往往从最基层的腐败开始,逐步加深,这就是习总书记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深意,因此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提高纪检监察层级,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要把握一个“度”字,充分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明确政策界限,注重严格依法办案,有理有据,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不能矫枉过正,防止出现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不能有超越法律界限的案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加强联合办公力度,完善法律条目,事事巨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做到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就是要充分运用好“扫帚”和“簸箕”,各个部门联合行动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扫帚”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簸箕”,最终形成强大合力,将黑恶势力扫到垃圾桶中,让其永不见天日,最终让人民群众能够开开心心工作,安安稳稳生活,使人民群众永远安居乐业。

篇7:浅谈扫黑除恶

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类违法犯罪就此偃旗息鼓。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扫黑除恶,不仅是要抓捕黑恶势力、扫除腐败分子,也是要弥补基层治理体系所存在的漏洞,构建有效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对基层干部的权力形成强力制约,不让任何一只“苍蝇”漏网。在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健全多重监督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对基层干部的权力运作进行有效规制,不给贪腐留下生存空间,从基层根基开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篇8:浅谈扫黑除恶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抗黑暗势力就该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思想意识,勇于担当。要不忘初心,牢记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检查党的领导,形成长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检查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暗势力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

篇9:浅谈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9类重点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3、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8、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地区各部门要一直于黑恶势力做斗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做好长期奋战的准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篇10:浅谈扫黑除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这就要求我们尽锐出战,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提供安全稳定的预期。

狭路相逢勇者胜。小说《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曾说过,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不管对手如何强大,即使是碰上了天下第一剑客,明知是死,也要毅然亮出宝剑。最后就算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面对当前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广大党员干部要抛弃以往面对黑恶势力时退缩畏惧的心态,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明确自身责任,敢于亮剑,又要讲究策略,不盲目打草惊蛇。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根据自己平时了解的情况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等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行动。

我们要打击基层的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像村干部这样游离于公务员体系的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杜绝只顾“一阵风”,常态化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不可能依靠一次专项斗争就取得一劳永逸的胜利,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扫黑除恶要坚持依法严惩,更加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彻底挖掉这个危害人民群众和社会安全的“毒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与腐败之间的共生关系,斩断其盘根错节的黑色利益链,还社会环境一片净土,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

篇11: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扫黑除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全方位、多部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是一个部门所能担当。所以要以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牵头,组织人事、新闻宣传、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多方联动,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

完善法律。扫黑除恶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涉及法律认定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这就要求从立法方面,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以前法律界定不清楚的边缘性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一方面加强基层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广泛发动宣传,烘托扫黑除恶工作的氛围。广泛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利用报刊、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社交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完善和落实奖惩措施。扫黑除恶是全社会的工作,人民群众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力量。公布专用举报电话、网站,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对提供线索帮助破案的人员给予奖励,并落实保密措施。对工作滞后,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玉屏侗族县农业农村局: 史浪

篇12: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净化社会空气、匡扶正义、为民除害、最终实现社会这一大环境更加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一种政政策方针。扫黑黑除恶不仅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它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的有效途径。黑恶势力的存在就是一面镜子,通过它能照出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干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正不正,能力强不强。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凸显我们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干部的作用以及刷新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巩固党的根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篇13: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扫黑除恶是全国从上至下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各地相关部门都大力推进扫黑除恶机制和体制的创新,切实把思想、行动都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中,践行了黑恶必除,将该项专项工作放在突出的地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中央派出督导组到地方监督和指导专项工作,既接受群众举报、信访,又指出针对性的意见,地方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督导组提出的意见,更要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深入有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地方必须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站在全局高度,跟进各项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势必做到依法严惩,遏制黑恶势力的高发态势,坚持标本兼治,要除恶务尽,拔出萝卜带出泥,坚决铲除黑恶保护势力,无论是谁涉及黑恶势力,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含糊。

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地方要对督导组所反应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制作清单、建立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对涉及的问题一查到底,相关部门尤其要做到有法可依,切莫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而制造冤假错案。上下必须形成联动机制,必须整合可以依赖的力量,形成快速有力的打击手段。要强化源头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根源,要深挖细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以组织建设为重,扎实推进和整顿思想羸弱、纪律涣散的基层组织,要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维护基层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篇14: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人人参与,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还人民一个平安环境,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贵州省工作动员会在贵阳召开,会议就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打好这场“战争”,必须要充分发挥人民作用,宣传普及好“扫黑除恶”知识,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打赢这场战争,首先必须要知道敌人是谁,“革命的首要问题,就是分清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我们的“朋友”是谁?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各行各业认真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所有人。我们的“敌人”是谁?是黑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些“敌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必须坚决的将他们打掉。

如何区分我们的“敌人”?“敌人”有以下特征:他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影响、干扰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实;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国家公职人员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这些都是黑恶势力的特征,是社会发展的“毒瘤”,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进步,必要要以雷霆之力,打早打小。

打赢这场战争有什么好处?它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发现身边的黑恶势力如何去做?当普通群众发现身边存在黑恶势时,可通过拨打公安机关或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通过政法便宜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通过信件或向政法机关及扫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受益”。扫黑除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所有人民的事情,必须要做到人人参与,这是一场全民战争,不是一个人的战斗。必须要打赢这场战争,肃清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良好的治安环境。

篇15:如何扫黑除恶精选

1月23日 ,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此次专项斗争为期三年,其中的目标是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是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今年结合自治区特点,我区又增加了生态领域等方面的打击内容,在专项斗争过程中我认为其中两点特别重要,一是全民参与,扫除黑恶。要做好群众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工作让他们明晓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多形式多角度分群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选好宣传题材,多用案例做铺垫。同时要对群众参予此项活动进行奖励,增强群众参予此项活动的主动性。二是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黑恶势力之所以敢于横行社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我们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是我们的制度有缺陷,也不是我们的法律不健全,而是他们背后有保护伞,是保护伞让他们存在下来。对保护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庸伞”一起打,要加强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和各项保障,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效开展。只要我们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会取得预期效果。

篇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报告 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报告

按照九扫黑办发16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调研的通知》的通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实际工作,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小组成员各自负责分管领域和各村的专项行动事务,层层压实责任。(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在辖区内人群聚集点悬挂宣传横幅7幅,张贴宣传通告和海报各50余张,进村入户“面对面”、“全覆盖”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充分发动群众向镇“扫黑除恶”办提供黑恶犯罪线索。(三)强化部署,摸排线索。乡、村先后召开35余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线索摸排工作,通过村内摸排与群众举报摸排相结合的形式,细致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减少和避免盲点。(四)谨慎研判,精准移送。建立健全线索研判制度,对收集和摸排到的相关线索,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上会研究,研判线索是否属于“黑恶”范围。对于真正黑恶犯罪线索,明确移送公安机关;对于非黑恶线索,分别移送至乡综治维稳办公室,确保及时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到位。

二、工作战果

自4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乡结合实际,在辖区内开展“四个精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一)精准部署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6次,开展专项督查3次,切实提高了全乡上下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和担当,坚定了肃清乡村环境的决心。(二)精准宣传我们制作专题宣传ppt和宣传单等课件,先后以农民夜校、坝坝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学习35场次。创新利用干部管理手机app开展专题宣传,扩大宣传面。通过千名党员进农家活动,组建党员贴心服务队,一对一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实现入户宣传全覆盖,培养起良好的民风、村风、乡风。通过“四好村”创建,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弘扬正气,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取向,使黑恶势力失去滋生及蔓延的气候和土壤。同时,公布举报途径,公布举报微信平台7个、举报电话1个、举报邮箱1个,切实发挥基层群众参与积极性,进一步打消了群众的顾虑,坚定了扫黑除恶信心,逐步形成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合围之势。(三)精准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部署推进到位。构建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各村“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形成“1+6”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9月14日,乡党委书记方燕明同志与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书并进行集体谈话,压实责任。(四)精准查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又要着眼长远,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在此次斗争中,我们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采取群众举报与走访排查相结合的黑恶线索摸排方式,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决心,联合县公安局、乡派出所及乡村两级干部,依法依规查处征地拆迁中阻碍施工行为2起、长期违法占用河道的行为1期、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1期,并将案件作为警示案例,在辖区内广泛宣传,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舆情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组织堡垒。加强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依规相结合,吃透中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始终总揽斗争全局、协调参战各方,把方向、管全局、抓落实,并算好“大账”,把握好节奏,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二)聚焦阶段目标任务,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立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机制,准确判断黑恶势力犯罪的性质、特征、范围和对社会的危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政权建设等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打击,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突出打准打实实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黑恶势力必须当头棒喝,以“稳、快、准、狠”手段依法坚决予以扫除。要利用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善于借助微信、手机app新媒体等各种传播媒介,积极弘扬正气,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取向,使黑恶势力失去滋生及蔓延的气候和土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坚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抓住“落一子而满盘皆活”的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破,以此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开展情况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位置强力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行平时检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共组织专项检查5次以上,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农民夜校、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余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100多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7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精准扶贫入户走访为载体,各驻村干部、脱产干部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以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四、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发挥举报信箱作用,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17: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切实掌握我街道辖区涉恶情况,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现将本月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定期检查台账情况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对社区、村日常排查台账进行整理检查。

二、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条幅、设置固定展板、LED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及时报送信息

每周由社区、村将线索排查清单报送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总后,由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月报。

四、下步工作

街道将制作13个举报箱发放到各村,要求各村将举报箱安置在各屯明显地点,做好征集线索工作。

篇18: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本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的相关工作在xx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xx、贺仁斌,xx局局长xx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局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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