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二级建筑师3月5-6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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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二级建筑师3月5-6补报名

【简介】感谢网友“糖糖没有果”参与投稿,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上海一、二级建筑师3月5-6补报名(共7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上海一、二级建筑师3月5-6补报名

关于一、二级建筑师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应部分考生要求,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进行一次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5日-6日,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3月9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9:30-16:00,现场确认地点为同济大学行政南楼113室。

二○○七年三月二日

篇2:[天津]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3.5日补报名

关于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定于3月5日进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补报名。请需要参加补报名的考生提前做好《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填涂、盖章等事宜,在补报名日期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52号)办理补报名手续。

篇3:湖北一、二级建筑师考试3月1-7报名

关于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147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一)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1)符合下表所列要求:专  业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二年制毕业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 二年制毕业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到省建设厅注册办领取。(二)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下表所列要求:专   业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中  专 (不含职 业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0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1999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7年 大  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本  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一)首次参考人员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附件2,可复印,a4幅面,通过资格审查后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份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交人事考试部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职业道德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非设计单位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职业实践年限证明,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人事职改部门(市、州、直管市及林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市、州、直管市及林区)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单位的考生经省注册办和省职改办(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鄂的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二)续报考生续报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份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交人事考试部门),填表时应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持上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当地市、州建设局(建委)审核,省属单位到省注册办审核后,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市州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省直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报名时应注意核对档案库中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文件随后下发。(四)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科,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3月1日~3月7日(二)考试时间(见附件3)(三)各地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有关要求、说明(一)作图题草图纸由各地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二)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的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进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留出必要的时间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须知”。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地在报名时请将《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印发给每一位考生。(三)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检查考生试卷的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做好试卷的密封工作。(四)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五、考试管理与考试信息管理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年度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5。 各地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代码。    六、考点设置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七、考试报名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考试报名费15元/人。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4:《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6:20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卷预定单附件7:20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卷预定单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二○○七年元月二十五日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档案号: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相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职务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专业资格  专业资格取得时间  报名点代码  工作单位  存档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考试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科 目          备注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报名序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其它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 考 试 申 报 表 申报级别                    省市名称                    单位名称                    姓    名                    准考证号(续考)                    填表时间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供申报注册建筑师使用。一至三页由申报者填写,四 页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审定后填写。 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填写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划去。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现  名  性  别  照 片 曾用名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身体状况  从事建筑专         业设计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 务及任职时间  工 作 单 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最 高 学 历 毕(肄、结) 业时间 学    校 专    业 学制 学位      建 筑 学 专 业 进 修 培 训 情 况 含 相 关 专 业 起止时间 (年月日) 培训单位 专业或课程 主要内容 结业证明                                   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职务                                                         是否有过 违反职业 道德行为  主要技术资历与业绩登记(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填写) 序 号 起止 日期 设计项目 名称与规模 工作内容,本人 起何作用(负责 人、主要设计人 或参加) 完成情况及效果 (获何奖励)       工  作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地、市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准考证编号:                                            年    月    日 附件3: 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 级 5月12日 0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3日 0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4日 0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5日 0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5.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月12日 08:00~ll: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3日 0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4: 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考 生 注 意 事 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 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钉书器、刀片(刮图用)、图钉及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不需密封(自2006年起作图题试卷无名卡袋)。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不得用彩色笔、铅笔或圆珠笔制图,不得将考场为考生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也不允许考生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重新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订书钉应均匀地订在图纸左侧距边缘15mm处。试卷不可缺页,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都为作图选择题,该两门考试的每一道大题都为作图选择题,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

1、完成作图任务;

2、根据自已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

3、完成填涂答题卡的任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附件5: 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27. 一级注册建筑师 5. 部分科目(续考) 01. 一级注册建筑师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4.建筑结构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9. 全部科目 01. 一级注册建筑师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1~90题)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3.建筑设计(知识题) 4.建筑结构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6.建筑材料与结构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9.场地设计(作图题) 28. 二级注册建筑师 4. 全部科目 01.二级注册建筑师 1.场地与前期设计(作图题) 2.建筑结构与设备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附件6: 2007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试  卷  预  订  单 科    目 报考 人数 考点数 考场数 30份袋 25份袋 10份袋 5份袋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建筑设计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场地设计(作图题)        交接地点  联系电话  送达时间  联 系 人             填表单位:                填表人:              日期: 附件7: 2007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试  卷  预  订  单 科    目 报考 人数 考点数 考场数 30份袋 25份袋 10份袋 5份袋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交接地点  联系电话  送达时间  联 系 人             填表单位:                填表人:              日期:

篇4:一、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国人厅发[2006]147号

关于印发《2007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 20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度一、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一级建筑师

5月12、13、14、15日

二级建筑师

5月12、13、14、15日

篇5:[山东]07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

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8号

各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部署安排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二、200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2至15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及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四、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新报名的考生,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提供学历证书、进修证明原件、复印件、反映设计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关资料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3张。对已参加过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准考证直接报名,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2张。所有考生都需填写《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4)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各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经当地建委(建设局)初审后,到当地人事局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审查同意后签字盖章,并于3月15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及考务费一并上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人事厅统一组织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其他代码不变。各市于3月2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考生做好2007年度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印发给每一位考生。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2b铅笔、三角板、丁字尺、圆规、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橡皮、钉书器、比例尺。作图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场地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

七、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八、考试收费标准仍按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9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九、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十、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考生能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要提醒考生,个人报名信息经本人核对仍有误的,责任自负。

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在报名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6:[贵州]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

黔建办通〔2007〕34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设计单位,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人事部关于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2日至5月15日举行(具体时间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按国家建设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按照本文附件二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按照本文附件三所列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该表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三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四、报名考务费:按国家计委及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有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1)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五、报名方式:

今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07年2月8日—2月14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可采取二种方式确认:

1、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可直接在网上交费确认。

2、也可于2007年3月5日-3月7日将网上报名表打印后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贵州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现场交费确认。

3、考生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07年4月23日—5月9日登录()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贵阳市(详见考试准考证)

七、考生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四)

篇7:[四川省]一、二级建筑师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字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

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钉书器、刀片(刮图用)、图钉及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不需密封(自 2006年起作图题试卷无名卡袋)。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卷,不予评分。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本作图题科目 “考试须知”中的规定。不得用彩色笔、铅笔或圆珠笔制图,不得将考场为考生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也不允许考生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重新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订书钉应均匀地订在图纸左侧距边缘15mm处。试卷不可缺页,否则按无效卷处理,不予评分。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门作图题考试都为作图选择题,该两门考试的每一道大题都为作图选择题,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1)完成作图任务:(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完成填涂答题卡的任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臻。

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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