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遇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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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遇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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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遇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水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遇到的问题与对策研究_调研报告

【摘要】诚信是当前社会关注焦点,市场诚信体系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给市场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剖析了市场尤其是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针对性措施与对策,为适应当前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进行了有益的调查研究。

【关键词】市场 诚信 体系建设

近几年经过批发市场的整合、升级改造和创文工作开展,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逐步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市民面前,诚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改善,取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同和好评。水产品市场管理曾经历过由不成熟至逐步规范的时期,诚信与质量问题曾十分突出,它的情况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它的经历与发展充分说明,无论哪个行业,只要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加强宣传教育,狠抓措施落实,完全可以稳步推进、努力实现诚信经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同时打造出自身的品牌名片。现就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近几年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作简要探讨。

一、市场诚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国内批发市场,尤其是非标准品、工业品的农贸市场,诚信问题主要集中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尽管表现和手段各异,但其利益所趋是诚信问题产生的根本诱因。水产品(海鲜)交易市场由于其价格高、大众对水产品知识普及率低,产品质量的标准化不足,完全自身诚信和经验性判断,因而也成为诚信体系问题重灾区。根据水产行业特点,通过与国内大型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事水产品批发的业户深入交流,对水产品批发市场诚信体系存在问题进行摸查,主要问题如下:

(一)市场化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是产生诚信问题的基础

一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未能形成对产品质量的定期检查监督机制,给一些铤而走险的商家有机可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二是由于市场交易量大、交易时间短、流转快,而检测、复检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抽检结果尚未出来时一般情况下该批次已经发往全国各地,难以实现对市场每天上百多品种逐一检测;三是市场自身无执法资质,监督力量有限。即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但力度不够。

(二)经营者盲目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产生诚信问题的关键

1.在“量”上下功夫,从重量和价格方面欺骗消费者。

短斤缺两:使用不合格、未经强检的磅秤,秤本身有问题,将重量称大;秤准心不准,磅秤虽检验合格,但在称重时使用小手段比如趁消费者不注意时压脚、用绳拴住石头拉秤盘等,导致短斤缺两;盛装水产的筛的边沿加铁丝箍,称完水产出筛重时去掉铁丝箍,将铁丝箍的重量转嫁给消费者;使用重达2两的黑色厚重塑胶袋,盛装水产时向胶袋灌水,将胶袋、水的重量转嫁给消费者。

价格欺骗:由于水产品批发市场环境较差,路面湿、车辆多,业户利用部分消费者不愿多逛市场、货比三家的心理,报大价格;利用部分消费者“忘性大、少事儿”等心理,计算过程中耍滑头,如双方谈好价格60元/斤后开始选货、称重,实际计算时按照65元/斤计算。

(二)表现在“质”方面,次品、不合格产品层出不穷

以次充好:比较常见的是使用黑色厚重塑胶袋,趁消费者不注意时将已死或濒死的海鲜放进袋子充当鲜活海鲜;以养殖充野生,以低端货充高端货的现象也经常存在。

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是现阶段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焦点,而产生食品安全的问题根源主要有:一是经营业户随意添加影响食品安全的药物,在运输途中减少残损、提高存活率;二是产区养殖户在对水产品病菌防疫时使用的部分药物,出现的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如产地在对鱼池实施消毒时,即便是空池进行,部分不合格消毒水一旦使用很难清除,残留时间很长,影响到日后养殖的水产;或者部分不良养殖户恶意添加药剂,以便水产品看起来更靓。

(三)消费者行业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为经营者诚信问题创造了条件

海鲜价格相对较贵、品种繁多,且即使同一品种由于产地、养殖方式不同差异也很大。由于普通百姓接触海鲜机会少,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商家正是利用了大家的“善良与无知”,通过以养殖充野生、品牌掉包等措施,由此产生诚信方面的问题。有些种类的.海鲜比如老鼠斑,养殖的100多元一斤,野生的300多元一斤,一般大众消费者不懂得区分养殖和野生,业户将养殖的海产冒充野生卖给消费者;以低端货充高端货,比如海鱼、虾、蚌等,每一类又有很多品种,高端与低端价格相差较大,不熟悉水产的人很难区分细类,业户利用不识货的消费者想购买高端水产的心理,将低端货充高端货卖给消费者;冒充产地,类似于低端货冒充高端货,比如大闸蟹,阳澄湖、太湖、洪湖价格相差较大,偶尔吃蟹的人并无法从外观、口感上判断,所以很多大闸蟹大打阳澄湖牌,事实是阳澄湖下游支流养殖或者与阳澄湖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湖水养殖出来的,又比如鲍鱼,很多湛江、福建产地的鲍鱼大打“大连鲍”。

二、近年来水产品专业市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绩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缺失会使交易成本提高,甚至会导致交易链的中断,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局,给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意义重大。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有利于改进行政管理,提高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有利于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纵观几大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打造诚信经营的市场品牌,针对水产品批发市场诚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入调研、找准切入点、成立管理委员会和商会等措施,其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正不断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广州市政府对改造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提出的“1236”要求,即“一个目标(货真价实、有序经营)、二大成效(群众满意、商家满意)、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市场和工商两级投诉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六大措施(透明包装、统一量具、购物小票、复秤、红黄牌、诚信档案)的要求”,为市场经营的规范有序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成效如下:

(一)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多位一体的综合监管系统

将信用记录的好坏作为经营业主今后立足市场的重要依据,对信用不良记录的档户进行定期清理。

1.实施零售档诚信

保证书、保证金、胸卡制度。固定档以批发为主,量大且客户较为固定,一般不存在短斤缺两的现象,短斤缺两诚信问题凸显在零售档。市场管理方实施了零售档一律实施持卡上岗,并签订《诚信保证书》,缴纳一定金额的诚信保证金,办理实名制胸卡,营业期间一律佩戴胸卡,一旦发现有诚信问题、欺骗顾客,按违规程度扣罚保证金,并进行谈话教育,对违规严重的,实施停档、退场处罚,该措施实施以来,效果较为明显,零售档的诚信投诉率显著下降。

2.设置诚信监管专员,加大现场监管力度。针对零售顾客较多、诚信问题突出的两个饭市时段,市场管理方加强了对零售档的重点巡查,及时解决诚信纠纷,随机抽查盛装水产的筛筐,严禁零售档使用黑色厚重塑胶袋,主动提醒顾客去公秤处复秤。部分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置了诚信专管员,佩戴黄色“诚信专管员”负责全场诚信监管的巡逻检查。

3.建立经营户诚信档案。对零售档实施一档一档制,每个零售档建立一个诚信档案,将诚信保证书、诚信违章及处罚记录、谈话教育记录等一一载入档案,根据违章记录适当加大对诚信问题较大、屡屡发生的零售档处罚力度直至清场。

(二)促进市场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全民监督机制

信息的公开共享是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有利于减少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只有当信息可以查询匹配,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可以识别,才能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而提高失信的成本,才能让守信者享受到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回报。

1.实施明码标价制度。重点针对零售档以及部分参与零售的批发业户,要求对当天在售的每一个品种实施明码标价。管理人员和现场保安加强巡逻监督,对未实施明码标价的品种予以标价或下架。物价部门不定期检查经营业户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不实施明码标价的档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协助做好水产品指导价。市场管理方每天及时、准确将选定代表品种的水产价格指数和一百多个水产品种的批发价格向国家商务部、市物价局、市农业信息中心和中国水产协会报送,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在其官网上公布相应的指导价,市物价局在影响力较大的几大报纸上专栏公布水产品指导价,并在部分电台滚动播放水产品指导价。

3.实施公示制度,将业户信用信息公之于众。充分利用公共位置显眼处的广告栏、显示屏及广播等媒介对严重违规业户进行公示,对于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业户实施全场不间断广播,促进消费者获取业户的信用信息,该制度对水产品经营业户具有较大的震慑作用,部分水产品批发市场反映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设置24小时投诉热线,畅通诚信投诉机制。市场管理方设置消费者投诉热线,安排专人全天候接听投诉电话,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公平、不公正情况,消费者或者市场经营业户可拨打市场管理公司内部设立的投诉电话,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

(三)强化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和监督,搭建诚信经营硬文化

1.统一配秤并实施技术改造。为避免短斤少两行为,更好地做好市场诚信管理工作,经同技监等相关部门和电子秤厂家协商,结合水产品批发市场实际,对全场业户统一配秤,将场内经营用秤实施电子计价秤技术改造为“防作弊单键秤”:改造面板键盘,在与试验样机相同的面板上改造,键盘上仅留下“去皮/置零”键,其电路也与样机相同,其他按键无效(已去掉);软件改造,在开机自检后,只是将单价窗自动置入2.00,软件不变动。

2.实施强检和不定期巡查。业户经营用秤一律实施强检,强检合格并贴有强检合格标签的磅秤方可使用。磅秤维修人员定期对全场磅秤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无强检合格标签的磅秤予以没收,对私自改拆开铅封对磅秤实施改装的业户予以处罚,检查人员据实做好检查登记。

3.落实公平秤的有效监管作用。在市场显眼位置张贴指引,引导消费者对所购买的货物进行复秤,加大宣传力度,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复秤发现短斤缺两现象的,现场保安即时责令业户予以纠正,并按照规章对业户进行处罚。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诚信经营市场

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要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1.加强道德教育,提升业户信用。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联合属地工商所、派出所等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全场档户分批次、不定期召开档主会,印发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业户“水产品安全第一”、诚信、守法经营理念教育,道德良心教育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使业户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2.加强水产品知识宣传。市场管理方充分利用公共位置张贴各种鱼类、虾类、蟹类的图片,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水产知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有针对性地滚动播放水产相关知识。

(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不仅是诚信经营问题,也是触及法律及道德底线问题,因此,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将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经营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实施市场准入制。根据水产品批发市场目前的运作机制,逐渐对条件成熟的水产品种实施市场准入检测。针对高危品种和以往检测问题较多的水产品种情况,分别实施每周随机抽检1次、入场每一车次抽检以及高峰时期加大抽检频率等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要求凡纳入市场准入制的水产品种,抽检不合格的,该车次水产全部退场。市场准入制的实施,有效实现了对重点水产品场内供应链全程监测。水产品批发市场正根据各品种的经营情况,逐步扩大实施市场准入制的范围。

2.加大检测力度。近年来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视力度,一方面着手进行检测硬件、软件的投入升级,不断提升检测资质和检测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不断充实检测队伍,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由原来的对档口、对品种随机抽检变为对每个档口实施规定间隔时间段内强制检测,品种由检测站随机抽取,检测力度大大加强。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品种,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复检仍不合格的,停止该品种入场经营,并销毁场内剩余的该品种水产;之后,经营业户自行送外检测,检测合格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合格证书方可再入场经营。另一方面,加强对海水晶、消毒水等添加剂的检测,并向全场管理人员和现场保安员公布合格添加剂清单,巡逻时一旦发现非清单内添加剂出现,要求先行下架并拿回检测。

3.强化溯源机制建设。市场管理方要求每个档口都认真、及时做好进、出货台账记录,确保货物进出能追源索源。管理人员每周都对各档口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台账不完善的予以谈话教育,并要求即刻整改。检查台账的同时,对于有进口货的业户,要求业户及时提交进货关税单复印件,无法提交进口关税单的进口水产不得入场销售。

4.加大监控、处罚力度。对现场实施全场视频监控、场方“水产安全责任人”巡检、保安线岗巡逻、场方管理人员抽查和业户专管巡逻的立体监管模式,确保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24小时在线;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业户一经发现第一次作教育、警告和经济处罚,第二次则停档退场;对外售卖蛙类死腐品的,直接停档退场。

5.专设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小组,狠抓死腐水产管理。专设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场方管理人员、现场保安员、市场业户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水产品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业户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相关业户签订责任协议书,负责现场24小时的巡逻监管工作,督促业户做好死腐水产品的挑拣、收集和处理工作,严禁售卖死腐水产品,防止死腐水产品流向市场。现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对死田鸡实行统一运送至市卫生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日处理回单都予以归档。

(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诚信经营的管理文化

1.开展诚信质量月活动。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内部组建联合检查小组,实行每周一次联合大检查。在诚信质量月,采用管理人员分片管辖,场方内部监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形式,集中检查经营业户诚信六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统一使用透明塑料袋、统一量秤、统一购物小票、明码标价、复秤台及诚信档案制度等;对违规业户依照红黄牌制度处理,对违规物品(如黑色塑料袋、无强检磅秤)作统一收缴。诚信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一定程度上营造了诚信、安全的经营环境,提振了消费信心,营造了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2.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部分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巩固文明诚信、质量安全建设成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联合地区内各市场主体成立联合评选小组,对全体经营户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各市场主体按职能分线做好现场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做好月度总结。联合评选小组根据各市场主体每季度推荐的“文明诚信经营户”候选名单进行复查,最终确定“文明诚信经营户”。对于评选上的“文明诚信经营户”予以挂牌,挂牌后如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对该经营户进行摘牌处理。

3.推动使用白色透明塑胶袋行动。针对水产品市场普遍存在的诚信问题,禁止使用黑色厚重塑胶袋,统一使用白色透明塑胶袋,管理人员和现场保安加强巡逻检查,重点加强对零售业户的巡检,一旦发现有业户使用黑色塑胶袋一律予以没收,对于同一档口,反复没收三次以上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这一措施的推行,使用黑色塑胶袋的业户大大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

4.深入整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专项活动。针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较为普遍的现象,市场管理方要求每一个打“阳澄湖大闸蟹”招牌的业户必须出具产地证明,具体包括:政府部门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和品牌地理证明、行业协会出具的品牌证明以及养殖场出具的经营授权书。对于无法提供阳澄湖产地证明的,一律不允许悬挂阳澄湖招牌,否则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全部下架。另外,针对交易量大的带子等个别品种,要求入场必须提交产地检测报告,市场管理方根据产地检测报告情况对带子经营业户采取不同的抽检力度。

要真正打造成为诚信品牌市场,保证产品质量,坚持守法经营,仍然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源头产品的质量保证,因此需要同行业共同构建质量与诚信的合作链机制,包括异地市场管理与集散地市场管理联动管理机制,让质量保证与诚信经营的企业和养殖户进场经营或合作经营,将不合格的供应商、养殖户拒之门外,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经营市场的品牌,让更多的市民和消费者放心消费。

近年来,部分大型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全力推进诚信管理工作,得到了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文明诚信经营取得初步成效。其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探索和积累了一定的诚信建设与管理经验,值得大家共同探讨,借鉴。只要各行业都能够坚持行业的诚信管理,就能够推动和打造整个社会的诚信环境,让整个国家的人民都生活在详和、愉悦的生活环境之中,无需担心自己成为食品安全的牺牲品,彷徨不可终日。

作为经营者及行业管理者,也要加强自身自律与管理,维护自身的信誉,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不能见利忘义,不能成为不法之徒的保护者或代言人,将产业诚信推到风尖浪急的之中,成为行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成长经验与管理方式和做法,值得大家共同探讨,共同维护,不断完善和提高。

篇2: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论文阐明了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策略。

【关键词】信用体系;信用评价;对策

1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大约占到企业总数的99.7%,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80%以上。但现实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束缚,特别是融资难问题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篇3: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论文

3.1有利于促进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石,从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来看,越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竞争越充分,越要求市场主体在各方面讲究诚信。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离开了信用,就不会有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更不会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3.2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道德诚信不仅是成熟企业的标志,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从国际惯例来看,企业要想进入国际市场,都需要先由著名的国内外著名的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告社会,这个惯例特别符合国际市场公开透明的准则。为此,企业只有具备清晰的产权制度、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并在企业内部设有完善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才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3.3有利于政府有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完善过程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发展仍有较大的作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可以全面准确了解企业整体的发展状态,据此做出统筹安排,从而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4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形成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在一个信用完善的社会中,人们遵纪守法,理性地获得经济利益,整个社会就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秩序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在信用缺失的环境中,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信而谋利,且又不受法律制裁及社会舆论的谴责,就会诱导人们仿效,这样社会风气日趋恶化。因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有效途径。

篇4: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论文

4.1中小企业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人才匮乏、管理不尽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使得中小企业总体呈现综合素质和综合实力不高的`状况。这种现状使得中小企业不具备大企业的融资能力、偿债能力。

4.2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过度谨慎

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总是有一定风险,这些风险体现在中小企业身上尤其鲜明。对金融系统来说,向小企业与向大企业发放同样一笔贷款,付出的劳动和繁杂程度大体相同,但与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的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要么过度谨慎,向大企业倾斜;要么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增加其融资成本[2]。

4.3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社会担保体系不完善。社会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时,大都将自身盈利放在第一位,将为中小企业服务放在第二位,为降低自身风险,提出的担保条件甚至严于银行的贷款条件,使中小企业难以获得第三方担保。二是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权威评价的中介机构。与大企业不同,中小企业自身难以对其信用水平作出准确评价,而中小企业融资举债恰又需要自身信用状况的权威评估,目前社会服务保障体系还不能提供这一服务。

4.4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在激励和约束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同时,我国目前还没做到像市场经济成熟国家那样,对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提供更多的政府补贴。

篇5: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论文

5.1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信用水平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信用管理。一是树立信用品牌形象意识。信用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很大的市场价值,诚实守信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要从长期发展考虑,树立诚实守信的品牌形象。二是培养企业专业管理人才,提高管理人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技能。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自觉增强信用意识,积极维护企业信誉。四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企业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5.2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来解决信用担保补偿资金的需求。同时吸纳金融机构、企业、民间及资本市场资本,增加担保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明确担保基金扶持重点;二是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建立担保风险分摊机制。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明确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承担的责任。

5.3规范发展信用评价机构,提高信用评价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信用评价机构的素质。信用中介机构是信用评价的媒体,评价机构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信用评价的结果。要加强对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品德和技能的培养。二是发展各类信用服务业。大力开展和推进包括集信用调查、征集、担保和咨询等于一体的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业。三是建立统一的信用中介机构行业规范。制定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的相关立法,以保证信用服务市场的有序及政府的监管。

5.4加强法制建设,构建有利于企业信用评价的宏观环境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信用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信用信息的取得方式、企业信息数据披露范围的界定,明确政府及相关机构对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以及信息使用的权利与义务[3]。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提供虚假企业信息的行为要严肃制裁,制定市场准入规则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三是强化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法制建设。定期开展信用法制专题讲座,积极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参考文献】

【1】李媛媛.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4):38-40.

【2】张永姿.金融创新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N].河北日报,-2-28.

【3】郭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N].中国工商,2014-10-22.

篇6:诚信体系建设与约束机制

诚信体系建设与约束机制

诚信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和提升道德修养的前提,要求人们信守诺言,不弄虚作假.我国传统的诚信思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诚信理念本质讲应该说是一致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出现诚信缺失现象,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所说“公民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行为成为公害……”,究其原因,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使社会的经济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思想道德观念也受到影响,人们的道德价值观由计划经济的集体主义转向对个人价值、个人物质利益的极度关注.

作 者:张大方  作者单位:大连大学人文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刊 名:党政干部学刊 英文刊名:JOURNAL FOR PARTY AND ADMINISTRATIVE CADRES 年,卷(期): “”(10) 分类号:B822.1 关键词:诚信体系   约束机制   道德规范  

篇7:当前中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张斯楠

(云南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昆明 650500)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当前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加强社会诚信机制的建设越来越迫切。政府诚信是整个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部分,起着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对打造整个社会诚信起着极大的示范作用。当前,我国政府诚信缺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其所带来的结果却是极具破坏性。人无信则不立,国无信则不昌。要使我国成为一个诚信社会,就必须加强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

篇8:当前中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02-0010-02

一、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诚信就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维持整个社会价值结构的核心内容。当前,在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作为政府应率先垂范,致力于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对加强中国特色诚信体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

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的维护者。信任是政府存在的基石。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我国发展进程中一次重要的会议, 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其中,特别是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强调“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因此作为社会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对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具有基础性作用。

2.政府诚信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

依法行政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行政法制化与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构建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依法行政对于行政执法制度与领导方式变革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同时也加强和完善了党的领导。而依法行政,首先就要加强政府诚信的建设、公务员及公务员工作内容都要依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并且行政机关的决策也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3.政府诚信是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社会越来越强调政府的行政权要与公民的公民权对等平衡。而在政府行政的过程中,实现公民的权利的目的,而行政权力则是手段,并且需要行政权力作为保障,才能进一步促进公民权利的有效实现。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在进行政府诚信建设时要最大程度地实现公民的公民权利,同时这也是对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实现的一种有效监督。因为只有有效地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才会更好地去实现公民的权利。

4.政府诚信是我国立足国际的基石

国际地位,一般是指某一国家主体在国际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和该国与其他国际行为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国际力量的对比结构状态。在这个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年代,如何抓住机遇发展本国的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是关键。不可否认政府诚信是相互合作的前提与基础。只有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才能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上扫清困难与障碍,为在国际上长足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因为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普遍存在着失信的现象,进而引发了人们对于诚信建设问题的思考。同样,人们对于政府诚信建设的思考也是从政府行为中的一些失信行为而开始的。

1.政府诚信建设观念相对滞后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由于各级官僚占据着更为靠近社会中心制度的位置,使得官贵民轻的观念根深蒂固并一直影响着现在许多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尽管我国自古以来始终强调民贵君轻并对行政官员进行了一系列的.思想教育,但官本位的思想依然存在。更有一些思想道德意识薄弱的官员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不但没有认真地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反而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之脑后,这种行为把我国政府的诚信建设置于危险的境地。

2.政府决策缺乏科学性与连续性

政府决策是政府进行行政管理、履行行政职能的基础。政府决策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政府的执政能力。因此,政府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科学的调查研究为依据,没有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为指导,没有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没有有效的民主监督,必将产生决策失误,从而为实现社会发展的政府诚信机制就很难得以建立。

3.政府行政透明度不高与缺乏公开性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而政府由于其自身的优势,既是信息的生产者又是大量信息的拥有者。然而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针对公众封闭掩饰自己的工作程序,掩饰政府的职责权限,从而导致某些结果往往通过暗箱操作或者是靠某个领导批条子、打招呼等等。这样就逐渐割裂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长此以往,必将会使政府的诚信大打折扣。

4.政府不作为与政府违约

政府守约一般可以视为政府诚信的中坚。然而政府主体在与其他的经济活动主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惜利用其在行政契约的优势地位,滥用职权单方面解除契约,结果只能有损于政府的诚信。与行政作为相比,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具有相对的隐蔽性。政府的不作为,不但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救济,而且进一步挫伤了公民对于政府的信赖,降低政府在公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三、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的途径分析

1.更新观念 促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构建我国政府诚信体系首先就是要摒弃过去传统的官本位封建思想,增强全局意识,自律意识,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树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要将权力来源于人民、植根于人民的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永葆人民公仆的角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并经常不断地进行自我反思,时时警钟长鸣,处处防微杜渐,加强自律意识,从自身的诚信做起,带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并形成良性的循环,从而促进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又好又快发展。

2.贯彻科学发展与优化政府决策

科学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优化政府决策机制,最重要的是在决策主体、决策思维与决策程序三个方面实现根本的转变,以通过界明决策主体进一步解决好谁来决策的问题、通过端正决策思维进一步解决好为什么决策的问题、通过优化决策程序进一步解决好怎样决策的问题。政策是指导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的指挥棒,因此更要显示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政府的每一项政策就相当于与社会公众签立下的一个约定,而这个约定不但公众要遵守,政府本身更要遵守,这样才是诚信政府。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具备科学性、稳定性与连续性。如果要保证政府政策始终符合民意并科学有效就必须不断地进行完善与改进决策机制。

3.完善信息公开与打造透明政府

古人言:公生明,廉生威。为了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现代社会,公民是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体,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生活日益丰富,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信息处于爆炸增长的今天,政府对公共信息的垄断行为只会使社会生活处于信息阻断的状态,其将带来政治、经济等方面严重后果。而政府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本来就是一种公共资源,是公民得以了解公共事务和政府工作状况、监督公务人员的必要条件。只有在阳光下运行的公共权力才能真正造福人民,防止暗箱操作等行为。

4.合理界定政府职能与向有限政府转变

有限政府理念主要体现在政府的职能方面,从无限的权力向有限的权力转变,改变政府与市场相互争权夺利的现状。建立有限政府就必须建立有利于扩张私人利益与合理的收缩政府权力及范围的相关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政府作为一切社会事物的管理者与宏观经济调控者,就必须以有限政府形象去参与社会活动。政府则需要根据形式的发展,不断地向社会还权,该放手的要及时放手,以充分发挥社会各类组织的能动性与积极性。政府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的施政方针,在管理各类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要 “有所为,有所不为”。

5.健全法律法规与完善监督机制

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在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让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加强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立法制度,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与我国政府诚信行政相结合的规章制度,以配合政府诚信建设的实施。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力度,完善公众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其监督能力。建立健全我国政府诚信体系的监督反馈机制,对于损害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结语

20世纪后半叶,随着国际上对于政府诚信问题研究的兴起,政府诚信建设也逐渐引起我国相关学者的注意,并已经成为我国学术界所讨论的热门话题。然而关于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却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这不但需要我国政府与公众的支持与践行,而且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并通过更新行政人员行政观念、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逐渐改善我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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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问题研究与对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问题研究与对策

导读: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所以,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而言,构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势在必行。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融资困难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通过对融资困难原因的分析,发现担保困难又是“瓶颈”中的“瓶颈”。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实力弱,因而融资风险大,而又没有相应的担保体系为其进行融资担保,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角度出发,不愿意对其进行融资,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得不到足够的融资支持。所以,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而言,构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势在必行。

1.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难,这一方面与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金融政策有关。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缺乏抵押品以及财务的不透明,从而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是出于劣势。另外银行对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政策,从而使得中小企业始终处于资金饥渴状态。中小企业在从正规金融取得贷款较难的情况下,不得不求助于非正规金融,以解决企业资金的燃眉之急。其次,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融资的本质的区别。对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则、管理办法是基本一致的,不存在太大的差别。但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贷款对象寻找、贷款管理体制以及贷后管理,则与大中型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小企业融资中,真正陷入困境的是小企业,而非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往往被视为一个整体对待,忽视了小企业与中型企业的差异,这也是差别较大的原因。

1.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是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据统计,各种不同类型的小企业, 1/3甚至1/2的企业将在3年内关闭,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时期,小企业关闭率更高,只是由于小企业的开办率更高,才使企业总数逐年不断增长。但这丝毫也不能掩盖中小企业的易变性和其巨大的经营风险。这给其融资带来根本性的影响。问题二是中小企业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一般而言,企业的负债能力是由其资本金的大小决定的,通常为资本金的一个百分比例数,中小企业资产少,相应地负债能力也就比较低。问题三是中小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加大了融资的复杂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代价。中小企业以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资金需求也具有批量小、频率多的特点。这使融资的单位成本大大提高,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量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上规模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4个百分点。

2.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原则

最近以来国家已采取措施,如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然而,目前效果还不理想。其原因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还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相应的融资担保体系尚未健全,在这种情况下探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对策,可大大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核心,坚持以市场运作,政府积极引导相结合,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推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成为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担保相结合的社会信用机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步成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信用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原则,一是政府指导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信用担保和提高企业信用相结合;适度竞争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二是坚持法制化、市场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力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3.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

3.1建立在保项目的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强化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严惩失信行为,以贷款银行的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为基础,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在动态中控制受保企业风险。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预警的`主要方法是,建立以“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盈亏状况、资本充足率、费率变动的状况、担保风险度的变化、内控完善程度以及市场风险水平”为核心的整套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具体指标有:1、不良担保率超过一定比例,或不良担保率不降反升;2、总负债与总成本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3、应收与未收担保费与担保费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4、经营效益急剧下滑或亏损增加。

3.2设立保审委员会,建立健全审保偿分离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保审委员会委员由5-9人组成,保审委员会设立主任一人,主任不享有赞成投票权,但拥有一票否决权。 中小企业审保偿程序是:第一,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银行审查贷款要求,并将需要担保的企业申报担保机构;第三,按照企业所在区域考核其资信;第四,担保机构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何种形式的担保、担保的比例;第五,担保机构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第六,承担担保责任。

3.3实行担保业务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可以定义为:“企业内部为企业服务的,对控制系统和经营质量进行独立评估的一项功能。它客观地检查、评估和报告内部控制是否足够,以确保资源得到有效、适当、经济和高效的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稽核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这类信息的辨别、衡量、分类和报告方法;2、对经营和报告有重大影响之政策、计划、措施、法律和规定的各项保障制度,并判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否遵守;3、保护资产的办法,如有可能证明这些资产的存在;4、评估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5、操作或程序是否与计划吻合,并确定其结果是否与原定目标一致。

3.4创新思路,采用多渠道反担保措施

一是要求受保企业提供反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既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担保,也可以是其他人担保,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和组织。二是要受保企业提供反担保物。在设定反担保物时,应首先以存单及其他有价证券作质押。然后再以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作抵押。三是第三方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四是选择合适的贷款担保方式。充分运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运用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等形式,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问题。

3.5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

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担保机构一般承担70%,其他部分由银行承担。担保机构的比例,法国是50%、日本是50-80%、德国是50-80%、美国是80%、加拿大是50%。

3.6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利用现代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使决策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管理规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本单位的各种会计、统计数据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从而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基础之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做到信息来源广泛、处理迅速、传递快捷、反馈及时,特别应注意信息的预测功能,适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

篇10:加强我国证券市场诚信建设的对策研究

加强我国证券市场诚信建设的对策研究

摘要:自主创新需要创业投资的支持,而创业投资的发展又离不开证券市场。目前证券市场的诚信问题非常突出,应当加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一是设立蓝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二是促使股东觉醒,加强股东治理;三是落实诚信责任,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四是加强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五是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关键词:证券市场 诚信 治理

1 设立蓝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

20世纪末,美国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上,尤其是对审计委员会在实行财务监管的职能方面。对财务报告给予关注的主要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感受到自身的压力,必须不断的使“报表中的数字”达到甚至超过分析人员的预测及其所设定的目标,以实行“盈利管理”来掩盖上市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为此,美国设立了蓝带委员会,它作为民间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的职能进行监督,并对之提出改进意见。设立蓝带委员会的目标是致力于寻找能够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方法,而不仅仅是可接受的方法。它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所授予的广泛的裁定权范围内对会计准则能够做出准确地判断。该委员会侧重于有关程序性的规范,及加强实施和监督裁定权的程序,该程序规范导致董事会作为监督上市公司经营的责任主体有义务监督上市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查和外部审计员进行独立的审查和监督。

笔者认为我国在设立蓝带委员会这方面几乎是个空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汲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设立蓝带委员会,使之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查处和外部审计员能够进行独立的审查和监督,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使得证券市场能够诚信发展。

2 促使股东觉醒,加强股东治理

2.1 完善股东质询权

美国证券法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而不是保护企业,无论是投资人还是债权人一律平等。在我国股东的权利却是不对等,面对此种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股东质询权。现在我国的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就会议议程中的任何事项提出质询,董事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有义务认真回答这些质询,除非这些回答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如属于商业秘密)或为法律所不允许,否则不得拒绝回答股东的质询。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及我国的台湾地区的有关法律均规定,每一股东在一定范围内,在适当时候均有权就某一事项提出质询。如果关系到公司的重大利益,董事会必须给予答复,并提供股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与情况。只有完善股东质询权,使股东权利得以实现才能充分调动股东的积极性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促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2 赋予股东对审计人员的选任权

审计是保证股东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而实际中大股东往往通过董事会控制审计人员的选任及其行为。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规定了中小股东对审计人员的选任权。对此,国外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法律直接规定该权利,如德国法律规定代表公司股本10%的股东可拒绝由股东会选出的某些审计人员,并有权请求法院指派另外的审计人员;丹麦规定,代表公司股本25%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指定一名特别审计人员与普通审计人员一起参与对公司的审计。另一种做法就是,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此做出规定,美国、英国、日本、中国台湾均采用此种做法。而针对目前我国的现状,有必要赋予股东对审计人员的选任权。

2.3 特别调查请求权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有该公司一定股份的股东对于该公司的设立、经营、财务利润等情况可以要求股东大会或法院进行专门调查,但对于可以提起特别调查请求权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总股份的比例要适当,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在这一方面,德国的经验可以借鉴,该国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可以任命特别调查员对公司的设立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3 落实诚信责任,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3.1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在中介市场上建立诚信机制是建立整个社会信用关系的逻辑起点。要在中介市场上改变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的状况,这就必须有完善的信用体系、有效的淘汰制度和严格的惩治措施。要努力做到: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高执业水平,遵守职业道德;促进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加强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严格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对违规机构强化处罚力度,加大其违规成本。

3.2 加强监管协作

加强监管协作,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责任制,完善上市公司风险预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强现场监管,及时排查风险,对上市公司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制止、早查处,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将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共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配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上市公司重大风险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经营秩序、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全面提高,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3 加强证券监管机构事后查处的意识、权利和手段

近年来,随着证券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证券市场上一些违法违规案件和造假典型被相继揭露出来,这些长期以来被隐藏的行为,对投资者和市场均造成了损害,而在美国证券市场中采用事后严厉查处带来的恐吓力,来弥补“防范丑闻公司于未然”的不足。在我国由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处理缺乏有力的手段,导致事后查处的力度不够,未能达到警示作用。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不仅要重视公司内部的制衡机制,更要注意公司外部监督机制的建设,从而加强社会法治对公司内部运营的监督,加强事后监管和处罚,提高违规成本,弥补我国证券市场在这方面的不足。3.4 减少行政审核和许可,促进市场机制的建立

证券监管要促进证券市场建立有效的市场和企业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审核,对企业的发展可能会有约束作用,可能也会扼杀市场机制,导致市场发展比较被动。我们有必要协调好审核与市场机制建立的'协调关系,使之能更好地为证券市场的诚信发展提供依据。

3.5 实行控制下的监管

在我国现实的国情中,如果实施严格的监管,将会导致股市大幅下跌,造成社会不稳定,如果能实行控制下的监管,则既可以将证券市场违规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免破坏整个市场的研究规则,同时默认一定违规的现象的存在,也有利于我国现实情况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市场积极发展。有学者通过对金融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长期关系的分析,发现上市公司的诚信发展导致了经济增长。

4 加强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

《证券法》第177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经核准上市的证券,其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发行人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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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该条可以看出,对发行人的处罚,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将是由于受发行人误导并购买该证券而受害的投资者。针对目前我国在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的一些缺陷,笔者建议:

4.1 设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局和投资者协会制度

保护证券投资者权益,现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广大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各级消费者协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保护证券投资者权益这方面还存在不足,还与国外经济发达的证券市场存在较大的差距。可以设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局和建立投资者协会制度,使得投资者权益保护有了专门的部门来保障,必要时可以引进美国的证券投资者集团诉讼制度。

4.2 投资者保护基金

这种方式类似于存款、保险,是发达的资本市场普遍建立的一种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基本制度,它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投资者保证金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防止股民的不诚信行为。针对我国的现状,有必要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公司破产时投资者对其交易保证金可以有优先取回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市场的诚信建设。

4.3 加强投资者教育

笔者认为,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强调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引导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强化机构投资者的社会责任、鼓励机构投资者树立长期战略投资的理念。只有这样,通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使投资者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使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学会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外部市场操纵人员形成有力的制约,最终才能从根源上提高证券市场的诚信发展水平。

4.4 完善民事赔偿

从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的经验来看,民事索赔是遏制上市公司证券欺诈行为的有效方法。目前我国对待证券市场上的不诚信、欺诈行为的主要手段是追究行政责任,导致了对主要责任人没有形成严格的惩罚机制,要遏制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诚信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

5 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5.1 严格实行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监管的核心内容,也是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赖以保护市场公平原则的基础。作为上市公司应该让所有的投资者都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信息,以便让投资者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要规范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标准,提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增强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强中介组织的自律管理,并按无限责任原则进一步加大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

5.2 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稽查和惩罚

美国在处理安然事件时,强调对现有的公司信息披露进行制度性改革,而没有把重点放在加强稽查和司法的力度和效率上,这是因为美国的司法体系业已完善,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稽查和司法的权力和手段已经很完善。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具有这个条件,所以在改革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需要大力加强稽查和司法的力度,打击虚假信息。如果单纯依靠行政监管不能做到全方位持续不断的监管,单纯的行政处罚不足以威慑违法犯罪者。因此,必须以法律作为构建证券市场诚信法则的基石,作为维持市场经济信用秩序的利剑。制定严格的具体行为规范,并认真严肃的实施。对合法利益加以切实的保护,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追究。法律可以为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依法治“市”是一条永恒不变的原则。只有完善法律并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同时让违法者记住教训,不再犯错,切实改善证券市场上长期以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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