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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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简介】感谢网友“与你桐行”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共16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篇1: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1:

根据贵单位《税务通知书》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劳资、财务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与讨论,并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需要求整改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逐项研究,认真部署整改措施,严格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现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抓住整改关键环节

我们一致认为,《税务通知书》反馈的问题是中肯、务实的,对我们队伍建设和有关业务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一定要虚心、诚心、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建议,认真加强整改。一是要强调整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认真分解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工作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交纳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们的纳税工作合理、稳步推进。

二、针对问题,严格措施,有关问题逐项落实

这次整改工作,我们加大整改力度,把《税务通知书》的有关要求逐项列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认真解决。

(一)责成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及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元;

(二)恳请充分考虑**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特殊性,不再补缴**年度个人所得税。

****年,正我们的**工作异常繁重。全体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连续超负荷工作,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我们为他们发放了误餐补贴和补助。此前,在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软件计算系统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员对税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业务不够熟练,存在计算个税难特别是介于税率临界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着不够起征点或高于起征点都按一个税率(5%)计算的问题,但对数额较大、重点纳税人员,我们严格把握标准,按税法规定按章纳税,对按可以免征个税的误餐补贴也扣缴了个税。

鉴于此,我们认为:尽管在个税扣缴上存在部分人员计算不准确的情况,但总体说来,****年我单位上缴个税总额并不少,建议不再补缴。

三、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合法缴税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干部特别是劳资、财务、税管干部对合法缴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特别是继续加强对有关错误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二是加强税法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针对这次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队伍和税务缴纳管理干部队伍。

感谢税务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批评指导,我们将以次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缴纳工作,并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查报告2:

我企业在 X(税款所属期为X年1月至X年12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X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 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 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证实,xxx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 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篇2: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纳税单位:东莞市xxxxx公司

纳税识别号:

地税号码:

地址:

我企业在 20xx(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20xx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 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 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证实,xxx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

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 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以上情况请予核实!

致礼!

东莞市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10月31日

篇3: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并与12月15日之前反馈给管理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最后添加)

xx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

1、我单位 已 (未) 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xx人,少报xx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xxxxx)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xx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xx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xx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xx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xx

财务负责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公章)

篇4: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1、我单位已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XX人,已申报总人次XX人。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XX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XX

财务负责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公章)

篇5: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1、我单位 已 (未) 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三:

我企业在 (税款所属期为1月至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2010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 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 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证实,xxx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 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篇6:年终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一、工资、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3、有否扣缴义务人未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未按时申报或未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4、有否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5、有否有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奖金,直接支付给对生产、经营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6、有否有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7、有否将其他业务收入(如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8、有否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有否企业供销人员取得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xx、有否企业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承包(租)经营所得方面

1、没有营业执照挂靠建筑单位施工的,有否发包的建筑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项目经理内部承包施工取得的个人所得,有否发包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有否对支付的利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否对企业将应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业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有否对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者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未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有否对单位为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时,未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二:

1、我单位 已 (未) 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

(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xx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xx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xx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xx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三:

我企业在 20xx(税款所属期为20xx年1月至20xx年xx月)年期间,按月进行了个税申报,现对于xx地税的疑问进行自查。

1、根据xxx地税纳税评估分析得出,我企业20xx年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不一致,差异xxx元,现经自查,有部份员工没有按照相关税法及法规进行申报,有漏报的现象存在。原因:

① 因我企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职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认识浅薄,有漏报人员的现象,漏报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的工资薪金合计:xxx元。

② 因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给我企业出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时,错误的把部份成本记入了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工资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证实,xxx税务师事务所可提供相关证明)。

2、除以上三个因素造成差异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申报,并没有存在福利费的发放及其他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所得,同时,工资表上所列出的员工全属本企业员工,并无虚列印象。

3、我企业会计相关人员在账务上处理不到位,给xxx地税局带来困扰,以后会按排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会计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并要求事务所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监证报告”的数据一定要按实申报,并准确、清晰的反映企业的所得,合法计税申报。我企业办税人员以后一定会谨遵相关法规,配合xxx地税的涉税事项办理, 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关纳税申报的工作。

篇7: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篇8: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二、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个人年金缴费及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计算扣缴个人当期领取年金待遇的应纳税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5.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年金托管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受托人有责任协调相关管理人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四、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应于建立年金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金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内重新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资料。

五、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以及年金机构之间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政策实施各项工作。

六、本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37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国家规定了企业年金是要纳税的时候,我们在领取到企业年金的时候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交税。如果逃避交纳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但被发现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的还要受到刑事处罚。希望大家都能够遵纪守法,一切依照法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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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问题

国税函[]6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四、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与其受托人的信息传递,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对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

六、本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

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

税征管问题答记者问

2009-12-19 10:55:1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28 文字大小:【大】【中】【小】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69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际缴付(包括单位、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外,其他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超标准的基本保险均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对其征税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上是明确的。但因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年金运作复杂,各地区、各企业差异较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常有反映。这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通知》,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关规定。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通知》重点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作出了规定。

首先,《通知》再次重申了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的政策规定,明确了企业缴费的税务处理方法。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税款。举例如下: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其次,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是企业缴费环节,即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

第三,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通知》规定,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并明确了个人办理退税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通知》明确了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即《通知》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通知》还对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提出了征收管理方面的要求,并与目前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衔接作出了规定。

问:《通知》中规定的企业缴费计税方法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有何影响?

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底,全国已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职工1038万人,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不高,所覆盖职工仅占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

险人数(截至20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1.74亿人)的6%左右,而且从建立年金企业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由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晚,还属于初步建立阶段,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为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税收政策应该适当考虑给予鼓励和支持。因此,在研究起草《通知》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了既考虑调节收入分配,又要体现对企业年金发展给予适当鼓励和扶持的原则。应该说《通知》规定的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单独计税的方法,很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即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依法予以征税,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同时,将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降低了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实际上也是一种较为优惠的计算方法,目的是鼓励和扶持企业年金的`发展。另外,将企业缴费区别于正常工资、薪金单独计税,也便于为中途退出年金计划的职工办理退税。

问:《通知》明确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国际上有的国家规定是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税,请问对此是如何考虑的?

答:之所以没有在个人退休领取年金环节扣缴税款,主要是基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从国际上看,在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环节上,既有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在领取环节免税的国家,也有在缴费环节免税、领取环节征收的国家,征收环节不是统一的,每个国家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的选择,都是与本国的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实际征管能力相适应的,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据我们了解,对企业年金在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多年实行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国家,其对个人的退休金是征税的,税务机关不仅具有完备的个人收入信息和健全的征管机制,而且具有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税制,且对退休工资或退休

金予以免税,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同时,如果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则税务机关必须在企业建立年金后的数十年随时监控年金的运行,且保存数十年的个人信息,从目前看,税务机关还不具备这方面的征管能力

篇10:企业自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切实做到为民、科学、依法、长效、和谐,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进一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二、检查目的

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管理力度,杜绝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各种行为。通过这次专项自查自纠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医疗器械,并且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率,提高医院知名度。

三、自查自纠重点

重点自查20xx年1月以来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等规定效期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购进记录;产品的使用记录以及是否建立了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报告。

四、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其自查自纠报告结果如下:

1、自查种类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三大块。

2、产品合格证明、证书严格验证,各个采购、接收人员严格把关,无一例不合格产品。3、采购记录认真、详细记录,确保问题事件有处可查、可依。

4、接收人员核对采购记录与产品,确认产品是合法的、正确的、合格的,

5、产品储存严格按产品说明要求完成。

6、产品使用时认真检查其完整程度、有效期、无菌性。填写使用记录。

7、在院长的领导下正在逐步完善我院的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在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8、但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五、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

我院认真学习法律、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自我完善,加强了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制度,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强化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

篇11:企业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区对公务活动中涉及的“三公”经费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管理状况

20xx年度,我区“三公”经费共发生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我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行定额管理,处级领导专车运行经费每年2.5万元,部门公务车经费每年1.5万元,凭据核销,超支不予处理。

公务接待费我们以林业局经营收入为基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能够发生的最高额度,并把接待费用控制在最高额度以内。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三公”经费管理成效

透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区20xx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在拓展外部市场,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年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篇12:企业自查报告

在各领导单位的支持下,我们公司的信用管理理念不断成熟,信用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在诚信经营的道路上,我们的步伐更加稳健,20xx年已经结束,我们公司信用管理工作仍在进行,在对往日工作的细致回顾中,我们总结如下:

一、坚持诚信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日益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

诚实守信,重诺实行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问题既属于道德范畴,又属于经济范畴。诚信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没有信用,公司的业务根基就用动摇,就不可能发展,最终必将会被市场经济所淘汰,我公司在今后要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增强全公司的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

为此我公司不但专门设置了负责信用管理工作的部门,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信用管理制度,并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信用管理工作。

我司注重抓好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纳税信用、企业管理信用和商业管理信用制度的落实,并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中,倡导诚信观念,普及信用知识,提高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整体素质,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要求、行为取向,抵制失信行为自律,追求企业信誉,树立起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司非常注重加强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搞好与各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协作,确保企业争创诚信企业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贯彻建筑企业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切实达标依法经营

我公司现拥有房屋建设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技术团队。公司连续多年引进应届毕业生和优秀的建筑专业人才,职工总数达1800多人,其中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200多人,经济管理人员超过30人,人力资源部门也制定了严格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人才的招聘、选拔、培训到薪酬管理,绩效考核都有一套完备的管理流程,这些工作都为企业的.诚信经营提供了人才和技术的双重保障。

我司自成立以来承包了许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违法行为,对工程款严格按照规定计价取费,建设单位对我方支付的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却极为满意,并给予了高度地评价,为此我公司良好企业信誉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同时公司的经济效益也得到哦了大幅提高,20xx年工程结算收入达到亿元,净资产近xx万元,纳税总额也超过万元,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争取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以实现更大的企业价值。

三、注重企业科学管理,确保合同履约率

1.严格有效的项目管理措施

公司法人与各项目经理均依法签订责任状,各项目部工作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对内严把各职能机构关口,监督考核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对外主动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协调内外关系,各方面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范,妥善完成每一生产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在正常运行或已顺利完工,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0%以上。

2.规范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公司陈述所有交付工程无一不受好评,合同履约率、质量合格率均100%,并在所有施工过程中无任何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公司为每个项目部设置了专业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质量员、安全员,所有项目部人员都按要求持证上岗,各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各专业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各个环节进程顺利,同时公司也安排专职人员对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培训、考核,有执行有监督,质量可靠,安全生产也就进一步的保障。

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安全生产,这是建筑施工的关键所在,因此,我公司的安全部的专职人员定时检查工地各地的安全措施定期贯彻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严格把关,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建设单位后,我司严格遵守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各面做好售后服务,绝不借故拖延,影响使用单位的正常使用。

此外我公司已获得认证。

3.完善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我公司为各项目部都配备各专门的资料员,负责项目部资料的规则,整理等相关工作,妥善保管项目部证章,并按要求将项目履约信息,按时上报公司,定期到公司财务对账等,使合同履行全面受控,保证合同履约率,以期每一个完工的项目却能达到顾客满意。

4.严格执行现行劳动合同法

自信合同出台以来,我公司积极贯彻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依法纳税各种社会保险,保障了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与义务,为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也让员工更踏实勤奋地工作,这也是企业诚信经营的以达前提。

5.重视劳务分包管理

对于劳务分包部分,我公司始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按时支付劳务工资,无挪用、拖欠劳务费等不良记录,对于劳务人员,我们依法采取实名制持证上岗,所有人员资料均建档保存,并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等标案工作。

四、遵纪守法,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

有了规范的经营体制,有了科学的管理制度,有了高素质的运作团队,秉承诚信经营的发展理念,我公司在十几年的成长过程中,始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任何失信行为记录,无任何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这为我公司奠定了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我公司已于20xx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既是对我们以往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保持诚信企业的优良形象的决心,当然,我们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我们公司会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通过实践总结,及时改进更新,以求在诚信经营的旅途中更上一层楼,在建筑行业里继续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篇13:企业自查报告

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一、自查报告内容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概况介绍

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建设单位的总体情况;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环评情况(何时委托何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何时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复等)、项目何时开工、何时竣工、何时经市环保局同意进行试生产、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等。

(二)该项目工艺流程简述(最好附有工艺流程图)

(三)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主要是建设单位落实环评及其批复的情况介绍:

1、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理情况(工业类项目从简、生态类项目重点介绍);

2、各类环保设施或措施(水、气、噪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建设及落实情况,试生产或试运行以来的运行状况;

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是否申请变更或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4、环评及其批复其他要求的落实情况。

(四)单位环保机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应急预案、监测化验机构设立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环保工作的打算等

二、自查报告格式

自查报告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一)封面

1、题目:××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2、落款:××建设单位(并盖章)

3、时间:20xx年××月××日

(二)内页(包括上述明确要求的五部分内容)

(三)附件

1、排放污染物如废水、固体废物等,委托他人处理的,要附委托处理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2、厂区各工艺车间分布平面简图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监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书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篇14:企业自查报告

一、认真贯彻总厂政治工作精神,部署年度反腐工作

年初,根据重组后的实际,结合总厂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我们研究制定了《xx厂x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对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规划: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二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加强监督力度,提高勤政水平;四是加大信访处理力度,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源头治理工作逐步深化;六是加强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七是抓好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在此基础上,针对重组期间干部职工思想活跃容易出现问题的新形势,为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分厂党委责成分厂纪委根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班子、班子成员及各车间、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到了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印制了《xx厂南阳分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拟定了分厂党政负责人与分厂班子成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14项,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12项,并于4月隆重召开了由各部门一把手、各支部书记、纪检监察信息员和重点业务部门的干部职工共计200多人参加的全厂政治工作会议,会上不仅部署了年度政治工作,同时也对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并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加强了节前教育。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易发期和高发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节日病的治理是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为此,双节前夕,分厂纪委专门下发文件,及时转发了中纪委《关于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并结合企业实际,明确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一是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把上级规定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朴素、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二是强调了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纪律。重申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三是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不制止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认真转变作风,切实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同群众的密切关系。五是要倡导文明、健康的新风尚。要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封建迷信非法活动;六是各部门节后要组织干部认真搞好自查,并结合学习和执行《通知》规定的情况写出部门书面自查报告。节后一上班,24个部门都上报,未发现一例违反自律规定的事件。

第二是大力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厂《制度汇编》活动。《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一个指导性文件,为使全厂党员干部全面把握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体系的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落实好《实施纲要》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分厂纪委把《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一方面,我们购置了《实施纲要》单行本100本,连同总厂《制度汇编》一并发放到中层以上干部,做到人手一册,使全厂各级干部对纲要内容熟读牢记,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又购置了由中纪委宣教室录制的《实施纲要》学习辅导光盘,集中进行了放映观摩学习。同时,为检验干部的学习效果,六月中旬,分厂纪委又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一次学习《实施纲要》和《制度汇编》知识测试活动,较好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学习的自觉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测试优秀率达95%以上,真正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关键。今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针对重组进入实质运作阶段的实际情况,重申了全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省委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出的12条要求。同时,特别强调要严格遵守总厂纪委提出的重组期间的五项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全厂上下务必要与总厂党委、厂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总厂党委、厂部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与改革、稳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总厂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及时自查自纠,要特别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把检查对照的过程作为党性锻炼的过程,从细微处入手,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起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形象。

二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并把此项工作同治理节日病捆绑进行,从节前教育、节中监督、节后检查三个方面入手,重点加大了节后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在传统节日春节过后,厂纪检监察室即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上报节日期间落实上级精神和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从上报的情况看,各部门都能够加强思想教育,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司党组精神,针对厂纪委提出的六条要求,干部和各部门都能够严格遵守。有2个部门对业务单位赠送的慰问品进行了登记,未发现据为己有现象。

四、拓宽监督渠道,认真组建纪检监察信息网络

组建由广大职工参与的纪检监察信息网络,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的有效渠道,这一制度在南阳分厂已坚持多年,今年,我们继续实施了这一有益做法。在年初的政治工作会议上,分厂党委把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对去年的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了工作重点。同时,对去年涌现的3个先进信息组和21名优秀信息员进行了表彰,并对今年新产生的56名信息员予以大会聘任,重新组建了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会后,我们还开展了年度第一次信息收集活动,有32名信息员提供了各种信息52条,经归纳整理为10条。这些信息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也为厂领导洞察职工的思想状况、正确进行决策提供了依据。

五、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搞好责任制半年自查

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有效手段。六月初,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分厂纪委就着手组织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内容和部门工作实际,结合与分管厂领导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目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全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重点自查贯彻落实总厂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情况、部门和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部门和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等五个方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回顾和总结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写出负责的自查报告。截止6月底,全厂24个部门都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总结。从检查和各部门上报的材料看,各职能部门和干部个人都能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把承担的任务切实落到实处,较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各部门都能结合实际详细制订了下一步抓落实的具体措施,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上半年,在抓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加强信访工作,并把拓宽案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作为查办案件的基础性环节来抓,提倡和鼓励全厂广大干部职工通过不同渠道积极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事实进行举报。但是,由于半年来没有收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查办案件工作未立案一起。下半年,我们要认真学习总厂办案工作经验,积极寻找案源,主动出击,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努力使案件查办工作有所突破。

总之,半年来,我们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开展了一些积极的工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些部门和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定位不准,主动学习党纪条规劲头不足,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二是一些工作机制制订的还不健全,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尽人意;三是监督检查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半年,我们要在总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为推进分厂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15:企业自查报告

xxxx质量监督局:

我公司在xxxx质量监督局的指导下,由总经理带领生产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起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此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并且合法、有效。

二、进货查验制度已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我公司所用到的主要原料为xxxx等,均通过正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单;原料进厂后,我公司有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投入生产。 三、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公司已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每批包装食品都按要求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数据、检验报告。

五、公司因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自收到文件后,正在逐步建立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篇16:企业自查报告

根据xxx证监局深证局发【20xx】109号《关于在xxx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企业自查报告范文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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