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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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简介】感谢网友“放弃幻想”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共1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网签购房合同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门及西南位置的广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关广告业务合作中所产生的费用中进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补齐,超额部分乙方可以作为下一年度的租金进行抵扣。

2、乙方因广告位的申请事宜在相关政府部门所缴费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广告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西面及西北面广告位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网签购房合同

售房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购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社会化,根据府发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就有关售购房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房申请,将位于本市_____区____街(路、巷)____号____幢___单元____楼____号,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面军米(其中住房面积______平方米,楼梯间面积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厅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遵守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评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的售房价格。职工购房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

1、按标准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标准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平方,经工龄折扣和买现住房折扣后的房价为_____元/平方;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平方。单件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2、按成本价购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平方,经工龄折扣后的房价为___元/平方;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实际成本价评估核定为____元/平方;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市价评估核定为_____元/平方。单价设施核价为_____元。该套住房应付总房价款为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职工可选择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给予应付总房价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实付总房款为¥: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应付出总房价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过十年,余款要计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还本付息额:____元。其中现金:____元,公积金____元。累计还本付息金额¥:_____元。

累计实付总房款为¥: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暂凭合同临时管业,待房款式付清后,再凭甲方证明和合同第二联及有关证件经过市房委办审核后,由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

五、乙方取得国家统一制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即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乙方拥有产权比例为_____。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售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职工以成本价和实际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产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购住房原来的结构有用途,若需装修,按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合同。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维修的具体事宜按《成都市城镇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及市房委会办公室监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内容。双方都认为需要更改合同内容时,须报市房委办批准。中途撤销合同,由提出方承担撤契手续费。

九、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联,甲方持第一联,乙方持第二联,甲方财务部门持第三联。乙方所持第二联可用于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售房单位:

购房人:

审核单位:

附:乙方缴交房款专用收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3: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 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 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三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 注意: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

四 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篇4: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从古至今,衣食住行就是人们的四大基本需求。

现如今,人们的衣食都有了保障,便越发关心起了住房问题。

而一拨又一拨的购房热,买家往往失去理智,自觉不自觉地钻进了不法房地产商设置的各种陷阱。

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延期交房、拖延办证、“零风险投资”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

那么,在实践中开发商到底设置了哪些陷阱呢?总结我们的实践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

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

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

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

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

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

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

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

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

前者关系到售楼进程的快慢,后者决定了售楼利润的厚薄。

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

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闺中”。

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

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

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一般总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控和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甚至从开盘时的三四千元暴涨到收盘时的五六千元都不稀奇。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

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其四,设置订金陷阱。

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

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

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

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订金不予退还”。

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时,考虑到认购协议书约定不签约就不退还订金,为了避免订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五证”陷阱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

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

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合同陷阱

几经斟酌后,客户便要决定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

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

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

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

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以上,我们对购房陷阱的几种情况做了简单归纳,实践中还有许许多多的陷阱,我们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

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我们提出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

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时刻警觉。

我们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

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律规定、知识是十分必要的,惟有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

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种种开发商(售楼人员)以强凌弱、做霸王买卖的现象。

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不畏强权,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

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

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

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

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篇5: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

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种种开发商(售楼人员)以强凌弱、做霸王买卖的现象。

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不畏强权,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

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

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

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

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

除购房前慎重选择外,一份规范详细的合同可以为维权带来很大方便。

因此,购房者需要注意购房时常见的问题。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2.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4.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篇6: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地产商的合同陷阱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下面整理了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准备买房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哦!

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

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陷阱:

《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陷阱:

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 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 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 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 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篇7: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选房在敲定后,最后一个步骤便是签订合同。

在决定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稍不留神便会发现和看房时的承诺大相径庭,开发商开了空头支票,所以一定要谨慎。

篇8: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二、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三、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约定

签约时,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四、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范围。

五、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没写进补充协议的.都是空头支票;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六、卖方合约的注意事项

根据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篇9:标准版网签购房合同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下列方式:(1) 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2)自行买卖,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出卖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房屋类型 ,房地产产权登记的房产证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 建成年份 ,房屋用途为 。(详见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3、随同房屋一并出卖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套内装饰情况: (详见附件一)

4、房屋租赁情况等说明:

5、房屋抵押情况说明:

二、房屋买卖总价款及税费等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相关税费承担:

3、中介费用 元,由 承担。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即人民币 元,剩余部分 元在甲乙双方房屋交付时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 元(该定金可在支付最后一期房款时冲抵房款),然后再按以下第 项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总房款支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采用以下第 项方式:(1)甲乙双方自行交割;(2)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交割(另行签订协议)。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后 日内双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查验,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以示交付完毕。(乙方实际已经入住交易房屋的,视同交付完毕)

五、权属瑕疵保证

甲方保证具备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置权,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物业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等,甲方均将在交易前办妥,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时提供真实的交易证明材料,配合乙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事宜,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

六、对交易房屋质量的声明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的各项房屋装饰、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七、土地使用权等的约定

房屋产权转移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同时,该房屋所涉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也一并转移。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2.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将该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每迟延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屋办理过户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应在 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并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

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应付款项止。逾期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并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

4. 因甲方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房款的 。

5.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6. 若本合同的成就经中介机构中介促成的,任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一份送土地登记机关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0:标准版网签购房合同

一、网签合同好处多:

1、房产信息可随时查询

已经获得预售证的房子会将信息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市民可以通过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清晰地了解楼盘信息。

2、避免买到问题楼盘

如果开发商将已经抵押或被查封的楼幢进行出售,不知情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购买到问题楼盘。

网上备案系统上线后,在商品房建档时,包括楼盘总的套数,可销售套数,销售单位的'户型、面积、状态,以及楼盘的查封、抵押情况均会及时公布。

而交易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房屋销售状态会立刻反馈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将可售状态修正为已售状态,从而能有效杜绝发展商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3、申办房产证更快捷

市民在后期还可以方便地跟踪了解自己所购单位的各项信息,包括该单位的确权情况等。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网上备案单位资料清晰,也会使办证过程更便捷。

二、网上签约注意保护密码

购房者要注意设置网签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一定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

为什么密码如此重要?双方在网上签订后,如果没有手动点击提交备案,8小时后已保存的签订合同会自动提交备案。而在这8小时内,即使在打印纸质合同后,如果当时没有将网上已经签订的合同提交备案,而发展商有双方密码,可以再次进入系统修改条款。此外,在网上签订合同时设置的密码,还将在后期用于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

在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之后,网上备案的合同条款将无法再进行更改。

融360温馨提醒购房者,如果在后期委托发展商或代理机构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需告知受委托方购房密码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以明晰密码如果丢失时的责任,从而真正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三、网上签约流程

现房合同网上认购和网上签约程序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但考虑到购买现房的特殊性,购房者可按以下流程执行,避免上当受骗。

1、查询楼盘相关信息

交定金签订“认购书”,到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通常会有5天~7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购房者不妨登录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自己计划购买单位的相关信息,如该单位是否可售,是否有限制销售等情况。同时,在公众信息网上,还可以查看合同模板。购房者可先了解合同上可能约定的相关内容。

2、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些发展商在进行网上签订合同前,会先将合同范本给购房者确认,如果购房者没有疑议,再进行网上签约。

此时,购房者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一般合同内容应包括交易单位的基本信息、售价与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发展商交楼时间、办理房产证时间等,并应对违约责任有清晰的说明。

3、进行保存合同

双方确认合同条款无需修改,即保存合同。在这一步骤时,购房者设置购房密码。合同签订保存后,可进行打印。

4、完成网签

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双方签字。

篇11:重庆网签购房合同

一、网签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二、网签购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第二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第三步,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合同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销网上签约。

而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的就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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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签购房合同范本

2.购房合同备案流程相关事项

篇12:催签购房合同通知书范本

“购房合同”签约通知函

关于“z” 座 层 单位签约事宜

尊敬的 女士/先生: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z”的关心与厚爱!

我们在此很荣幸地通知您,关于您于 年 月 日认购之单位,现通知阁下在 年 月 日前到我司办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手续;若您不能于上述时段内前来办理签约手续,请您咨询有关销售人员或致电我司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 ),另行约定您的签约时间。

前来签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定金收据正本及支付首期款项之信用卡或现金等有关资料,亲临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销售中心(地址:z市z区z路z号);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亦可将首期款项电汇到我司银行帐户(须款到帐后开具发票)。

如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和我司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司将视作您单方面放弃认购该房产,并按照《认购书》第5条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顺祝一切顺利!

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注:公司帐户:

单位名称: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篇13:房管局网签购房简单版合同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 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 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八、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九: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篇14: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

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

购房合同补充条款签订注意事项

由于标准的购房合同条款的局限性,几乎每一份购房合同都要签订补充协议。

标准的购房合同由于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条款相对比较公平合理。

而补充条款是由开发商制定的,往往会限制购房者的权利,甚至采用一些不平等条款侵害购房者利益:

1、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公摊面积比例和位置。

由于公摊属于隐性面积,一些开发商只告诉业主一个笼统的数字,这导致公摊纠纷时有发生。

对此,购房者在补充协议中应当约定好公摊的具体数字,并注明公摊的具体位置,特别是对于公摊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

另外,赠送面积可能占用了公摊,比如顶层楼台、一楼庭院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赠送。

此外,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会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

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

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装修标准:对于预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 装修的预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4、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

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

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5、贷款办不来怎么办?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

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

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6、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

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

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

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7、退房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况购房者可退房: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房屋质量有瑕疵;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银行按揭失败;开发商没拿到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合同无效……对此,可在补充协议中做详细规定,比如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原因,开发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期限内把房款退还。

8、警惕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推脱责任。

例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比例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有约定不超过某个比例,这样违约过了一定时间实际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

9、注意优先效力,避免纠纷。

仔细看补充协议的效力,防止开发商约定合同效力优先,那么有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就形同虚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