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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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简介】感谢网友“推土机”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共20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公司经营的压缩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运营、安全管理及遇突发事件时可及时处理有章可循,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加气站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单位简介:

组长,副组长,组员;

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协调处理各种事故,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保证安全稳定的恢复生产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根据CNG加气站实际情况确定)

五、紧急抢险预案:

(一)防火应急预案

一、防火重点:

根据加气站的.实际工作性质和特点,站内的防火重点为:压缩机、加气柱、加气机、变配电室、、槽车和外来加气车辆,及站内使用易燃油品进行现场维修时的场地。

二、可能造成火灾的原因:

1)漏气遇明火引起火灾;

2)电缆、电线老化引起火灾;

3)设备失火造成火灾;

4)外来加气车辆失火引起火灾;

5)雷击、静电引起火灾;

6)外来荒火刮入引起火灾;

7)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

三、火灾现场组织:

现场指挥:现场最高负责人()(站长、班长、值班人员)

协助指挥:站内安全员

报警人员:当班收银员或者库管员负责打报警电话。

切断气源:当班操作工负责迅速关闭机站总阀门切断气源。

当班班长负责本班次人员配备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切断电源:视火灾情况由当班电工,负责切断控制室内电源柜的总电源。

四、现场人员职责:

1、发现火警后,指挥人员立即组织站内人员了解失火部位和危险程度,立即采取扑救措施,按每个人的分工,分头进行切断气源(关闭进站气源总阀门)。切断电源(拉开控制室内电源柜的总电闸)、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加气站进、出口)。

2、根据火势情况,立即报警,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3、根据火灾情况,采取相应的灭火工具(站内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切断火源,并积极组织自救,尽量减少损失。收银员以及库管员负责保护好站内的现金及重要资料,并立即疏散站内无关人员和指挥车辆撤离。安全员负责站内停留的槽车的撤离。

4、专职消防人员到场后,安全员负责汇报火灾情况,并配合灭火。

5、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分析查明起火原因。将情况上报公司。

五、注意事项:

1、遇事要冷静,要绝对服从现场指挥。

2、准确判断火灾性质,使用适用的灭火器材。

3、各种油开关、油类物质失火严禁用水扑救,电气类失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4、室内失火时要首先了解室内有无人员。有人员要首先救人,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5、站内职工有义务保护现场,防止坏人乘机破坏。

重点部位发生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点部位:

根据我公司压缩天然气第一加气总站的实际工作性质和特点,将本站的重点部位划分为:压缩机、加气柱、加气机、槽车以及外来加气车辆、变配电室和高压管道七个部位。

二、可能造成气体泄漏事故的原因:

1)设备间的连接管路或连接法兰破裂、松动造成气体泄漏;

2)管路间的连接卡套松动或脱落造成气体泄漏;

3)工艺管路或连接卡套老化造成气体泄漏;

4)设备中的密封件损坏或老化造成气体泄漏;

5)设备中的阀门损坏造成气体泄漏;

6)安全阀、压力表失效或损坏造成气体泄漏;

7)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气体泄漏;

8)受不确定因素的外力打击或碰撞造成气体泄漏;

三、气体泄漏事故处理的现场组织:

当有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时站内人员不要慌张,以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事故的发生,从而造成更大损失,应按本预案有序进行处理:

现场指挥:现场最高负责人(站长、班长、值班人员)

协助指挥:站内安全员、现场安全员

报告人员:当班收银员或者库管员负责打向站长、公司领导的报告电话。

切断气源:当班操作工在发生泄漏时首先关闭进站总阀门切断气源,判断泄漏原因,协助维修班进行及时维修和采取预防爆燃的措施(疏散站内的人员、现场不得使用手机、呼叫机等电器)

切断电源:当班电工应在发现漏气时立即切断漏气源以及站内重要设备的电源。

四、现场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发现有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了解发生严重气体泄漏的部位和危险程度,采取停止生产、关闭上游进气阀门等措施,如无法处理并影响生产,应逐级向上报告和及时维修等措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进、出站口)

2、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情况,如有发生火灾的危险应立即报警,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作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3、根据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方案,积极组织自救,尽量减少损失。并立即疏散站内无关人员和指挥车辆撤离。安全员负责站内停放的槽车以及加气车辆的撤离。

五、相应的一些处理措施:

1)如有事故发生应紧急处理并作好记录和及时上报公司,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2)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及必要劳保用品,处理气体泄漏事故时应在气体浓度已降低,现场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人员应使用防暴工具。

3)压缩机撬体内如发现有气体泄漏现象,应将撬体的门全部打开并固定好,以保持通风;

4)空压机干燥器室内如有气体泄漏现象出现,应将干燥器室内的防爆排风扇打开,及时通风,降低室内天然气的气体浓度;

5)加气柱如有气体泄漏现象发生,应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并保证现场无人使用移动电话、呼叫机等电器);

6)如电气类设备同时产生事故应及时切断总电源,以防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如须专职消防人员到场,安全员负责汇报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现场维护。

8)站内人员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将情况上报公司。

五、注意事项:

1、遇事要冷静,要绝对服从现场指挥。

2、准确判断事故性质。

3、要确保人员的安全,有人员受伤要首先救人,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4、站内职工有义务保护现场,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篇2: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件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从迅速疏散人员、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人民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的目的出发,针对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我司所承运的货物多为食品,内含易燃烧成分。

这些货物如发生燃烧会对人员造成损伤和环境造成污染。

二、主要危险因素:

动明火、吸烟和自然灾害等和装卸违反操作规程、包装不合格、车辆技术条件不佳等不安全因素。

三、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紧急联系电话: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电话号码:xxx

主要职责: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立即参加救援工作,进行调度和统一指挥。

四、货物出事故预防措施

设备、设施的硬件方面:

1、配备干粉灭火器4个,35kg的高效灭火器推车2部。

2、现场配备消防泵等消防设施和防毒面具、防化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设备、设施的软件方面:

1、针对各种事故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2、所有值班人员都必须持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上岗。

3、现场安排装卸管理人员指挥装卸,工作人员做到熟记应急电话号码和事故报告程序。

4、现场设置“危险源”警示标志,物品摆放、标识和分区合理。

5、及时更新应急电话号码和完善本预案的内容,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预案的内容进行学习。

五、单位自救

1、发生火灾时,现场目击者立即报告,并通知总指挥,总指挥联系救援小组人员进行抢救,拉断电闸并尽快清理其他可燃物,以降低火情。就火灾燃烧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式,如水、灭火器,灭火时人应站在上风口同时佩带防毒面具等个体防护用品。

2、发生泄漏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受害区,对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在各个相关路口设立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迅速控制危害源,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对泄漏进行控制,直至完全控制住,公司办公室做好抢险物资的供应和保障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理想检测或监测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场,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取证工作。

六、社会救援

当火情超出自救能力时,须及时拨打119报警,同时联系常熟市的安检部门,迅速、清楚、准确地说明事故地点及具体情况,并控制现场以阻止危险进一步蔓延。

七、人员急救

1、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并移至空气新鲜处。

2、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烟、耳、鼻、口腔等的清洗。

4、发生人员烧伤时,应迅速将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口污染;不要任意将水泡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当饮淡盐水或食盐饮料。

八、善后工作

1、认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措施。

2、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常规要求,积极修复各类设施,尽快恢复运输

九、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预案的制订和修改,协助监督本预案的落实和日常演练;指导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落实和演练;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协助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和道路管制工作。

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使之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提高预防事故意识和自防互助能力,正确引导干职员工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经营安全工作的落实。

十一、本预案是公司及安全职能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篇3:辐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湖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衡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常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中引发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等辐射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凡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辐射事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

1.4.2预防为主。加强对辐射源的监测、监控,建立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

1.4.3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镇的职能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响应。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1.4.4平战结合。积极做好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把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2.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

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

2.2重大辐射事故(Ⅱ级)

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2.3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2.4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体系

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技术支持机构、专家咨询组等组成。

3.1领导机构

3.1.1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分管负责人

3.1.2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参与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督查事发地镇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衡阳市报告事故和处置情况;承担其他有关工作。

3.1.3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负责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配合协助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跨乡、镇较大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处置情况的实时报告、总结报告,对辐射事故进行定性定级和调查处理;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制定、修订本预案;定期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负责建立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组成员:由市环保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人员,市公安局有关专业人员,市卫生局有关专业人员。员组成;负责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发生地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等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参与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参与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3)市卫生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卫生应急;负责受辐射伤害人员的救治;负责可能导致的人员辐射危害评价;向受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参与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参与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体系的运行经费。

(5)市经贸局:参与市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参与组织全市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参与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根据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3.1.4镇辐射事故领导机构

各乡、镇政府参照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织结构,成立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所。

3.2办事机构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环保局。

3.2.1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组成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2.2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警机制,管理本预案;指导各镇政府及镇环保所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制定应急人员的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案,组织应急演习,组织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协助上级辐射安全监管部门调查事故概况及所涉及的源项,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事故分析和评价(包括事故分级和评价)及事故源项可能导致的剂量,预测和评价事故后果。及时收集、分析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辐射事故等级的,及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值班制度。

3.2.3各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所的办事机构设在各乡、镇环境监督管理中心站,负责配合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处理有关工作。

3.3技术支持机构

常宁市环境监测站为市辐射事故应急技术支持单位,主要职责:负责配合协助上级辐射环境监测站,对事故发生地进行现场污染水平监测和采样分析工作,划定受污染区域,做好应急现场的辐射防护工作;调查事故概况及所涉及的源项,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监测和分析数据的整理和报告收集;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事故处置措施的建议;负责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事故分析和评价(包括事故分级和评价)及事故源项可能导致的剂量,预测和评价事故后果。

3.4专家咨询组

市环保局组建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并负责专家咨询组的管理。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负责重要信息研判;参与辐射事故等级评定、预测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负责应急响应行动的技术指导,提出防护措施、应急响应终止、善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预防预警

4.1信息监控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对市辖内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进行动态信息监控,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Ⅰ、Ⅱ、Ⅲ类放射源信息,Ⅰ、Ⅱ、Ⅲ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自然灾害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发生在市辖区外有可能对本市造成辐射影响的信息。

4.2预防工作

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各乡、镇环境监督管理中心站应当按照其职责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重点辐射源实施有效监控,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4.3预警工作

按照辐射事故分级,辐射事故预警级别相应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特别重大)、橙色(重大)、黄色(较大)、蓝色(一般)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进入预警状态后,市、乡、镇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事件的波及范围、严重程度和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衡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蓝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辐射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辐射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4监控预警系统

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建立实时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发现异常行动立即发出警告。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5.1.1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

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发现辐射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市(或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市(或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初步判断事故级别,迅速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属于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和较大辐射事故的,在1小时内报市政府和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同时向衡阳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上报。

5.1.2报告方式与内容

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紧急时也可用电话直接报告,随后书面补报。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等初步情况。

(2)续报须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事故的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经验教训,参加应急响应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需开展的善后工作等。

5.2分级响应

按照辐射事故分级,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Ⅱ级响应(重大)、Ⅲ级响应(较大)和Ⅳ级响应(一般)四级。Ⅰ级、Ⅱ级响应由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衡阳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本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5.2.1Ⅰ、Ⅱ级响应

(1)事发地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接报后,立即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报告,市辐射应急机构接报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辐射应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亦可直接向省辐射应急机构报告;

(2)市辐射应急机构接报后,立即派出应急队伍赴现场,会同镇政府组织、指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辐射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及时与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保持通信联络;

(3)配合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5.2.2Ⅲ级响应

(1)事发地镇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接报后,应立即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报告,市辐射应急机构接报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辐射应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2)市辐射应急机构接报后,立即派出应急队伍赴现场,会同乡、镇政府组织、指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辐射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及时与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保持通信联络;

(3)配合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5.2.3 Ⅳ级响应

(1)事发地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接报后,应立即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报告,市辐射应急机构接报后,立即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2)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和应急队伍赴现场,会同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辐射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

(3)提出辐射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4)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派出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和专家咨询组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衡阳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调集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6)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7)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的返回时间;

(8)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向衡阳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处置情况和最终情况。

5.3应急监测

常宁市监测站,负责做好辐射事故发生地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负责配合协助协调上级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常宁市监测站应明确专人负责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辐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4.2公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允许和必要时,尽可能提供防护物品;

(2)根据事发时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必要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5.5通信联络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保证通信渠道的畅通。主要包括:本级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内部的联络;与本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联络;与事故发生地镇辐射事故指挥所的联络;与事故责任单位的联络等。

5.6事故通报与信息发布

5.6.1事故通报

(1)市辐射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其他乡、镇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通报情况;

(2)接到辐射事故通报的本市内非事发地镇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应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5.6.2信息发布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工作。辐射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7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终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辐射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放射性水平已降到国家允许的限值之内;

(3)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续发可能。

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由省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依据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省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较大辐射事故由衡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事件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衡阳市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一般辐射事故由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事件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后期处置

6.1后续行动

(1)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辐射事故,从接到报案或者检查发现之日起半年内,仍未追回丢失放射源或者仍未查清下落的,由负责立案侦察的公安机关作阶段报告,并提交给同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并给予技术支持;

(2)对事故造成的`危害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对遭受辐射污染场地的清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辐射后续影响的监测、辐射污染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3)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后期,组织进行环境辐射监测,审批、管理去污计划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6.2善后处理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市政府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支持。

(1)对参与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员及事故受害人员所受剂量进行评估,对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

(2)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动员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3)对事故影响区域的居民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6.3总结评估

(1)事发地镇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所和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辐射事故单位查出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事发地乡、镇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所和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对辐射事故的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进行综合评估,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根据实践经验,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级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本级预案。

6.4保险

建立辐射事故社会保险机制。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辐射事故应急系统的正常运行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列入市人民政府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

7.2物资装备保障

7.2.1资料和办公设备

(1)资料

各乡、镇和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该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级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电话,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电话、住址,本辖区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防护负责人名单、电话等。

(2)办公设备

各乡、镇和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技术支持单位相应的应急机构配备应急专用办公设备。

7.2.2应急车辆

根据不同事故的应急响应要求,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配置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应急车辆及配套装备。

7.2.3应急监测设备

根据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各类应急监测的仪器设备,并进行经常性地维修保养,保证应急监测的需要。

7.2.4应急人员防护装备

各乡、镇和市应急机构的应急人员须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

7.3通信保障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间的联络畅通。

7.4技术保障

建立辐射事故预警系统,组建专家咨询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故发生后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辐射事故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队伍。

7.5宣传、培训与演习

7.5.1宣传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加强辐射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辐射安全基本知识和辐射事故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辐射事故的能力。

7.5.2培训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加强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处置等专门人才。

7.5.3演习

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所和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不同类型的辐射事故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辐射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以上针对辐射事故的培训和演习均应有记录和总结报告。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4: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年度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电话XXXXXXXX)。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电话XXXXXXXX)和卫生行政部门(电话XXXXXXXX)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XXXXXXXX。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篇5:高速公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高速公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高速公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xx省交通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和《xx省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xx高速公路各标段项目经理部、xx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桩基质量检测站、xx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xx省xx程有限公司岩土分公司xx软基试验段项目部、河海大学xx高速公路软基监控课题组和xx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范围为:xx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安全事故、xx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有关参建单位参建职工伤亡事故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 xx高速公路协调小组

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一)组长:xxxx高速公路有限总经理;

(二)副组长: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三)小组成员:工程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安全员及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

1、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及发生安全事故系统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 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指挥: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二)副指挥: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

(三)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工程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其它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组长: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成员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组成,并组织一支负责应急救援抢险的队伍

第八条事故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设施及人员

第九条 相关机构(部门)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卫生医疗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条协调小组职责

(一)负责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工作

(二)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三)检查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指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演

(四)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xx高速公路事故范围内的支持保障工作

(五)督促、检查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 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实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等资源

(三)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现场事件时,应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 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负责制定突发安全事故日常预防工作安排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急处理工作职责

(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事后,涉及单位责任的,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事故单位和(或)有关主管单位(部门)应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四章事故划定

第十三条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伤亡人数之和在5人及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2个以上的;

2、职工发生中毒10人以上的

(三)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四)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四条 应急处理指挥部按隶属管理、分级分工的要求、除按第一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一)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重伤人数3人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职工发生中毒5人以上的;

3、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4、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五条 现场应急处理小组除按第一、二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其他规定范围外的相关情况均适用:包括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协调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协调小组接警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组织实施。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和处室各司其职,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措施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事项,并监督指导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贯彻实施

(二)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应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九条 员工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之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章支持与反馈

第二十条 协调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一条 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应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职工的应急应变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

第二十三条 全面进行现状安全管理预评价和行业系统安全卫生管理整体评价,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四条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的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贯工作,并进行不断完善、充实,以验证其实施过程和正确性和效用性

第二十五条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适用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条款严格照此规定执行和办理,确保管理到位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协调小组、应急处理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由继任人承担当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试行预案由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试行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篇6:宿舍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宿舍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县的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生活老师管理失职或不当;以及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诱的.原因。

二、预防和措施

1、加强对生活老师责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

2、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4、开展宿舍火灾逃生的演练等自护自救手段。

5、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6、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7、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灯牌要完好。

8、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事故,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报告。

(1)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2)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3)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防范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及家长工作。

5、保险介入。

6、必要时公安介入。

篇7:宿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宿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学生宿舍的房屋、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地面不防滑;电线电器设备老化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齐有效灭火器材、通道堆物、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学生追逐、打闹玩耍;生活老师管理失职或不当;以及学生自身疾病等情况诱的原因。

二、预防和措施

1、加强对生活老师责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

2、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

4、开展宿舍火灾逃生的.演练等自护自救手段。

5、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记录。

6、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7、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灯牌要完好。

8、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宿舍事故,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报告。

(1)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2)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3)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4)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防范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及家长工作。

5、保险介入。

6、必要时公安介入。

篇8: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较复杂,主要有:

1.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老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或自行活动。

2.租用车辆、驾驶员方面的因素: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技不熟练、应变能力差。

3.活动场所方面的因素: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筹建维修中的危险区域缺少禁令标志或安全保护设施。

三、预防方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严格管理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经验丰富,驾技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学校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的设施、设备、器械(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求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四、处理程序: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报告和报警。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局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详细书面汇报。若属交通事故立即报警。

(b)以追快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c)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d)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设施、设备、器械(具)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篇9: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篇10: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第一条:目的

1、明确突发事故的定义,以便于对突发事故能迅速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2、加强学校的制度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条:突发事故的定义

突发事故主要包括学校突然遭受的灾害以及师生员工人身突发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恶性纠纷等。其特点是突然性、特殊性、难以预见性,如非典流行、火灾等。

第三条:突发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但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当事人或知情人须立即向学校办公室及后勤保障部报告。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解决过程中,若需向其他部门求助,这些部门应主动配合与支持,任何人不得推诿延误。

2、若事情紧急,时间仓促,值班领导和后勤保障部应边报告边处理,可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后勤保障部和值班领导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学校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教训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故时,再吸取教训,处理事故时不争论、不推诿。

4、在突发重大事故处理过程中,若涉及校外的人和事,应统一由学校办公室和后勤保障部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故的`事发报告,请示过程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校办公室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火灾事故

1、白天发生时,迅速通知后勤保障部领导和值班领导,晚上发生时迅速通知值班领导及保安部,并迅速启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将其熄灭;

2、若灭火器无法熄灭,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3、在拨打119的同时,迅速集结校内职工,发挥群体优势,按平时消防演习方法进行:

4、疏散组人贫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师生阿安全地带有组织地疏散;(疏散组人员由值班领导和各班主任、年纪组组长组成)。

5、通知派出所协助交通、管制事宜;

6、警戒组人员高度警惕,严防趁火打劫者(警戒组由保安及保卫科组成);

7、火势熄灭后尽快清查人员及物品损害情况,并保持现场完整,以提供警方或其他部门处理。

第五条:斗殴事件

1、迅速通知保安进行制止,将当事人交保安队长、保卫科长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保安全力予以制止;

2、有多人围观起哄时,宜将肇事双方带到其他地方处理,并尽快疏散围观起哄人员;

3、若事态严重,保安全力难以制止,则应立即拨打11o及派出所报警电话;

4、事件处理过程中,保安应立场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或加入其中一方;

5、若外来人员来校滋事,应管制师生不得与其正面冲突;

6、外来人员前来滋事时,应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并通知所有保安集结,以防万一;

7、先了解对方滋事原因,再尽量劝说,以理服人;

8、认清对方象貌、特征、人数及车牌号,留意其是否携带刀、枪等危险器具;

9、若对方过分闹事且事态不易控制,或携带凶器,应立即报警。

第六条:突发工伤或急病事故

1、上班时间,立即通知校办公室安排车辆及司机和校医,将病人送至医院;

2、下班后,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安排值班司机和车辆和校医,将病人送至医院;

第七条:事故后处理

1、事故后处理的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防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2、各相关人员或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事故处理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必要时应建立文档资料,促使师生注意,以免其他事故再次发生。

篇11: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因此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的卫生与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的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特编制〈〈江临中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制定依据:近一段时间来发生在学校的安全事故时有耳闻:学校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领导也对此十分关注。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鹿城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伤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依据,根据学校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1、交通事故;

2、饮食中毒事故;

3、教育设施安全隐患事故;

4、火灾事故;

5、学生心理疾病引发的事故;

6、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7、学生打架斗殴引发的事故;

8、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报告制定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校长室报告。发生饮食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在2小时内立即电话报告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并根据事故性质报请以下部门救援:

①江临派出所,鹿城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消防119;

②江临第一医院,医疗急救中心120,区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2、学校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学校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

2、副总指挥:由政教处主任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协调各处、室、部门之间的工作。

3、指挥组成员:政教处、工会主席及其它各处室主任。

做好现场救援、抢险和善后工作(具体分工另行明确)。

4、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生活指导、保卫组成员、医务人员、值周值日教师等。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1、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根据所判定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并迅速决定报告和求援。

2、在全力抢救伤员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急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实施应急救治,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学校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送伤员学生去医院急诊抢救。

4、及时控制现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5、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总务处应为学生伤员做好有关医药费垫付等临场服务处置工作。

7、政教处及时写出事故报告送校长室上报。

六、事故调查处理

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事故作出调查处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篇12: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事故最新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年度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电话XXXXXXXX)。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电话XXXXXXXX)和卫生行政部门(电话XXXXXXXX)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XXXXXXXX。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篇13: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8、突发自然灾害(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办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10、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篇14:餐饮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维护全镇“两节”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2月20日。现将有关工作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元旦”“春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特点,全面安排部署,狠抓监管落实,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风险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使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元旦、春节前后是食品消费相对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多,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期,为此,城关镇成立以镇长何毅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曹波同志为副组长,镇食安委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唐小鹏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一)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市场清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展销会、农村集市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山寨”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清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生产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防止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集散地。以学校食堂、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年夜饭供餐、旅游景区、农家乐场所,以及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负荷加工、超能力接待,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重大活动、大型集体聚餐的检查、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监管品种。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以保健食品、乳制品、肉类(冷冻肉)及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冷冻食品、糕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特别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及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的保健食品消费预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

(三)突出重点渠道,强化线索摸排。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结合的方法,深入排查各自辖区、监管行业食品问题线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根据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风险发生频次较高、风险隐患较多的点相应提高监管频次,依法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细化措施,有的放矢。

四、做好“年夜饭”备案

全面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周边群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食品加工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对承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大型聚餐活动和“年夜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年夜饭”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加大宣传引导,发挥社会共治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适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温馨提示,教育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确保饮食安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送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镇食安办。

六、严格值班,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流程、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准备。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严格督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事件

镇纪委、镇食安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食安办。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15:餐饮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颍上县食品安全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应急预案》、《颍上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二、工作原则

加强春节期间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成立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组长:马树行局长

副组长:徐杰副局长

叶栗党组成员

成员:路世忠办公室主任

绳伟药械股股长

王涛食品室主任

王启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各市场监督所所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徐杰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二)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和维护稳定组

组长:叶栗

成员:食品室、药械股、稽查大队、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协助相关部门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患者及其亲属安抚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路世忠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责任查究组

组长:沈航

成员:监察室

职责:负责对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对处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理。

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响应

春节期间,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县局领导。

经核实属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响应并展开处置(符合应急响应条件及时向县政府建议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市局指导;经核实属涉及两个县(区)以上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市局并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一)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件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控制问题食品药品。危害控制组对事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药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药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药品。

(三)开展突发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开展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药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

(四)追踪来源流向。事件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药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五)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六)事件研判。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事件处置。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研判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八)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组、投诉举报中心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必要时对接县委宣传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舆情信息。

(九)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处置终止(或建议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不可将应急事件随意对外散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发现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16:事故处理应急计划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轻轨车场办公楼、停车列检库、综合检修库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意外事故

二.执行人员及负责人

轻轨维修人员、保安人员、维修队长,控制中心调度、车场调度、技术设备处长、安全处长

三.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1.如果库内发生意外,车场调度为临时总指挥,负责通知控制中心,及“110”“119”“120”的报警。

2.立即组织人员切断电源,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救援。

3.如果停车列检库发生火灾,组织救援向外拖挂所有的轻轨车辆,把拖出的车辆拖入综合检修库,尽最大能力,减少损失。

4.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5.如果综合检修库发生火灾,库内有车辆,参照停车列检库的处理办法,把车辆拖出综合检修库至安全地点。

6.救援结束后,保护现场,寻找目击证人,配合调查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取证。

四.用于救援的各类设备

按防火要求配备消防栓、手推式干粉灭火器、便携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工具(砂箱、水桶、铁锹)。电器失火不能使用水源灭火,需使用干粉式灭火器。

篇17: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  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  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  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  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  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  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  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  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  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  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  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18:粉尘排放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关于粉尘排放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目的

为明确突发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程序,使之规范、快速、高效,尽可能减少粉尘排放事故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司生产的损失。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收尘装置故障或生产设备事故造成的粉尘严重超标排放事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提供本预案所需人、财、物等各种资源;

3.2生产副总负责组织收尘装置/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及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理;负责生产的协调。

3.3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支援和配合。

4应急程序和要求

4.1收尘装置故障的预防措施

4.1.1成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负责组织粉尘事故性排放事件的设备故障的抢修、事故原因分析、现场清理等。应急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或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事故发生所在工段长、机电维修骨干、生产部有关人员、洒水车驾驶员组成。当应急小组组长出差在外时,由副组长代替行使职权。

4.1.2车间安排巡检人员检查现场设备运行状态,同时定期观察收尘器排气筒是否冒灰。

4.1.3窑、磨岗位操作人员通过监视仪器随时掌握收尘装置运行情况,发现控制参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4.1.4各生产工段做好对本工段除尘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除尘设施的运行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粉(烟)尘排放控制指标。除尘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有:a)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内部装置是否完好,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或修理。b)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振打装置、锁风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灵活可靠,风管灰斗是否破损堵塞,如有故障缺陷、发生堵塞等应及时排除。c)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电气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如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整改处理。d)定期检查除尘设施的风机等运转设备是否运行平稳,润滑是否良好,必要时应检查处理、清洗换油。

4.1.5生产部指导车间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修收尘设备,建立收尘设备备品配件清单,及时有效地组织提供收尘系统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件。4.3粉尘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4.3.1当巡检人员发现收尘器排气筒/烟囱有明显粉尘排放或窑尾密封圈严重冒灰现象,应立即通知操作员,操作员及时分析确定原因并作操作调整。如在10分钟内收尘器未能恢复正常运行,则应报值班调度长和生产部长。如车间在10分钟内未能处理解决设备故障,使收尘设备正常工作,值班调度室则下达停窑(磨)抢修指令,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应急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当因收尘回灰输送系统严重故障,需要停收尘装置来检修时,则应同时停生产主机。

4.3.2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及时联络通知应急小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的分析处理、设备的抢修、现场的清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生产部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协调产、供、销平衡。

4.3.3如事故性排放出现在晚间,而值班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已造成厂区及周边社区粉尘污染,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洒水车清洗被污染的地面和树木埴物,同时报告总经理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就发生的情况与周边居民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处理居民投诉。

4.5重大环境事故抢修清理结束后,公司副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就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在专题会议上进行沟通,形成会议纪要。

4.6事后生产部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如有不适宜则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修改。

5应急小组成员及通讯录

篇19:中学突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护,使学校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及死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应急救援工作:

1、师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化学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线路短路、漏电及建设设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盗窃、抢劫事故。

6、校园周边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则: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

3、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4、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

组 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障、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四个专项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6、检查督促各班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安全保障组:由教导处、少先队组成。负责事故的现

场和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2、事故处理应急组:由后勤负责。采取一切措施,对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的进一步的扩大。

3、通讯物资保障组:由校长和后勤负责。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急救部门报告。

4、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提供简单的药品及简单的包扎、抢救、转运伤员工作。

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将事故的部位、时间、地点、简单情况、伤员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抢救受伤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做好现场保护。

3、有关当事人必须积极的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调查,绝对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否则,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做好校内外一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安抚工作。

六、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履行正当的报批手续。

2、组织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做好安全预案。

3、开展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组织。

七、责任追究:

1、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的。

2、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情况的。

4、阻碍援救人员执行任务或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的。

对上述责任人员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xx市第xx中学

篇20:中学突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其他校委会成员 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小学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