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维权自律座谈会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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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维权自律座谈会简报

【简介】感谢网友“mobindafa”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国医师协会维权自律座谈会简报(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中国医师协会维权自律座谈会简报

中国医师协会维权自律座谈会简报

20XX年1月9日下午,中国医师协会召开维权自律座谈会,来自51家二级机构会长、副会长、总干事,与总会各部门主任、副主任,以及3家媒体记者,130多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给人“言简、求实、民主”的清新之风。以“医师维权”为主题,议程简约,争抢发言,言简意赅,结合分会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反映当前医师队伍对维权的`迫切需要,并对怎样维权提出问题和建议。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首先解读了医师拥有的权利,指出我国医师拥有作为民事主体所应享有的名誉权、荣誉权等所有民事权利。此外,在医疗活动中医师还享有《执业医师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七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9项权利。同时对这些权利是否得到了尊重、谁应为医师创造良好医疗执业环境、医师协会为什么要维权以及怎样将维权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李清杰、秦小明、邓开叔、王杉、凌锋等副会长和各位分会领导在会上主要提出:要主动维权,建议成立维权基金;维权前提是自律,建议制定系统的自律培训制度;重视媒体和公共关系问题,建议建立与政府和媒体等协同机制,成立公共关系部门;医院应当是公共场所,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建议参考国外经验,立题论证;医师成为自由执业者问题,认为医师应成为自由执业者,并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协会为其行使有效维权行为;增加医师责任险问题,建议建立医疗风险社会管理体系,将保险公司与协会的维权工作结合起来。

张雁灵会长认为会议很有意义,相互启发,大家做了高水平的发言,提出了高质量的建议。他指出,今后五年,维权自律是协会工作的重心和主线,更是协会的职责和使命。今天讨论为医师维权,更是为患者维护权益。维护医师和患者权益是政府、医院、医师、患者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当然也是医师协会的责任。张雁灵会长强调作为行业协会不能说大话、说空话,应认真研究我们能做什么,能做的事情一定抓紧去做好。

在维权方面,张会长提出几点建议:

立题研究为协会发展和政府建言献策。他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研究论证符合中国特色的,更加切合实际的维权自律方面的体制和机制,包括准入、培训、公共场所、责任保险,等等,论证之后给政府提出科学建议。

要研究探索组建中国医师法律援助律师团,设立维权基金。为受伤害或者确有困难的医师提供援助。要持久关注乡村医师、基层医师,如联合推出“温暖医师 在基层”公益活动。

总会、二级机构与地方协会协同维权。根据专科专业特点进行探索、研究、创新、开展工作,要适时进行总结和推广。我们既要正视这些问题,又要有信心能做好这些事情。

篇2: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中文为中国医师协会,英文为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CMDA)。

第二条 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为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致力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 中国医师协会对地方医师协会实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依法接受卫生部和民政部的领导、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全国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并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医师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履行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主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建立医师培训、考核、考试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四)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

(五)关心和帮助乡村医生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与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七)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服务,兴办咨询服务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九)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

(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交研究报告,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并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承办国家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包括专科医师会员)、单位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名誉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 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的医师,均应成为本会会员;其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药学界学会、协会工作者,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以及地方医师协会等机构和团体可申请本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

(五)对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医学专家、学者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六)对我国医药学事业做出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非医学界人士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

(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师和相关人士、机构要求加入本会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审核批准;

(三)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四)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六)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召开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领导组织本会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审议、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推选或聘任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八)审议各机构的工作计划;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理事代表本人履行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表本人履行常务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到一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会长,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本会法定 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制定本会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条 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建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五)负责组织制定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根据行业管理需要,本会成立“中国医师协会XXX医师分会”、“中国医师协会XXX专业委员会”等二级机构,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团主管机关批准登记后开展活动。

二级机构的会长(主任委员)原则上不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其他二级机构和其他学(协)会的会长或主任委员职务。

第三十二条 授予卸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本会终身名誉理事;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国内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政府拨款;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服务、咨询的收入;

(五)国外企业、团体和个人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会员中分配。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卫生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会 徽

第三十八条 采用统一会徽。会徽图案中央是中国医师协会英文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的缩写字母CMDA。上方是蛇杖,下方是药用植物和“以人为本”的图形。以地球图案为衬底,以墨绿色为基本色。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日内,分别报卫生部和民政部审核备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卫生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卫生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卫生部和民政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4月20日中国医师协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3:中国医师协会工作简报

中国医师协会工作简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高学成处长一行深入协会调研

7月2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部署,高学成处长一行三人到中国医师协会调研座谈。

杨民代秘书长作了协会当前重点工作的简要汇报,郝德明主任汇报了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建议。

高学成处长表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工作, 2年多来,在协会的努力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从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下一步,应当重点关注定期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考核过程的规范性等,进一步完善定考工作各项制度体系。对协会所提出的工作建议,高处长表示能办的能做的工作要抓紧时间开始做。高处长代表医政医管局对协会所做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今后彼此密切联系,发挥好医师协会作用,促进我国医师队伍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张雁灵会长代表中国医师协会对高处长一行代表医政医管局深入我会听取汇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高度称赞,他表示协会成立以来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楚,突出自己的特点,健全了组织结构和服务体系,培养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员工队伍,有基础有能力去承担并圆满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

张会长提出医师定考工作是一项医师队伍管理非常重要的抓手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协会将在医政医管局的领导下,协助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将继续举全协会之力,要求各部门、各机构大力支持,采取更科学、更规范、更符合实际的工作方式,完成好定考工作任务。

陆君副会长、袁亚明副秘书长以及会员部、培训部、信息部、技术评价推广部的部门主任和全国医师定考工作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第九届“融化渐冻的心”社会公益活动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6月21日,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第九届“融化渐冻的心”社会公益活动新闻发布会。有20家平面媒体和CCTV、BTV、CNTV和凤凰卫视4家电视台的30余名记者参会。

张雁灵会长在会上发布,自6月,中国医师协会搭建的此项社会公益平台,已经为2500名运动神经元病患者“渐冻人”提供了多项有针对性的社会公益救助行动,为患者和社会节省的医疗救治累计成本达数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项目办公室刘杰主任表示,今年将继续为全国的“渐冻人”患者提供包括药品,无创呼吸机、辅助用具、居家护理等多项救助行为,并将建立运动神经元病救助服务体系,出版《融化渐冻的心》内刊,开展“渐冻人患者呼吸状况定向筛查”等活动。

·20主办与合作报刊工作会在南宁召开

年5月29日,“中国医师协会主办与合作报刊工作会”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医师协会代秘书长杨民、副秘书长谢启麟、顾问齐学进出席会议。20多个杂志社领导、编辑主任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杨民代秘书长指出,协会主办的近30本杂志是一股不小的力量,应充分发挥各主办杂志的主观能动性,共同推动并完成协会的各项重要任务。指出协会对主办期刊的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进行探索和尝试,让主办的各个期刊杂志在前进的道路上健康、有序、有效地发展。

·张雁灵会长约见急诊科医师于莺

6月19日,在微博上享有225万粉丝的“女超人”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的于莺大夫来到“医师之家”,与“家长”张雁灵会长和协会办公室、会员部、法律事务部、信息部的负责人一道座谈,大家对于莺“不与体制玩”辞职做法,从不同角度给与了分析和建议。

张雁灵会长首先赞赏了于莺医师为实现个人理想的勇气。针对医师职称评价指标、全科医师的服务模式、医师待遇远远低于所付出的劳动等问题,张会长表示,协会愿意组织开展调研现阶段医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研究课题,探索新的'制度机制,探索医师职业发展的新政策方向,积极帮助于莺所代表的医师群体的理想进行探索和研究。

于莺医师汇报了自己从业以来的感想,坦诚讲述了自己辞职的思想过程和决定,提出了今后的想法和打算。

·中国医师协会与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签署协议合办《医院与医学》杂志

6月8日,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代表中国医师协会与《医院与医学》杂志主编、该院长李玉民签署了联合主办《医院与医学》内刊的协议。

·中国核医学医师年会暨中国核医学医师奖颁奖典礼召开

由中国医师协会核医学医师分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核医学医师年会暨第二届中国核医学医师奖颁奖典礼于5月30日-6月1日在成都召开。中国医师协会张雁灵会长到会,对核医学医师分会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核医学医师分会事业也如同“核裂变”一样不断释放正能量,促进医师协会工作发展。

朱承谟、马寄晓、谭天秩、邓敬兰、张满达获得“第二届中国核医学终身成就奖”。吴华、王雪梅获得“第二届中国核医学医师奖”。

·眼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研讨会(2013)成功召开

由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主办,中国女医师协会眼科分会协办的中国眼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研讨会(2013)于2013年6月15日在北京成功召开。会议主题是“眼科临床的指南、规范、路径和评价”。就眼科循证医学指南,临床路径实施医疗指南、临床路径的管理、常见眼科疾病医疗质控管理标准、抗生素合理使用、三级眼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医疗质量管理的测试指标等内容进行了大会交流。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焦雅辉处长、马旭东主任、张文宝主任,国际眼科理事会临床指南委员会主任Dr.Richart Abbott教授,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会长黎晓新教授,前任会长赵家良教授,候任会长赵堪兴教授等出席。

·上海市医师协会举办庆祝第三届“医师协会医师节”系列活动

上海市医师协会响应中国医师协会的号召,在第三届“医师协会医师节”来临之际,分别召开两个由上海市医师协会理事中区县卫生局局长和医院院长为代表的部分理事会议,契合本次节日“自律维权”的主题以及“走进医师,关爱医师”的口号,开展讲座及研讨活动。

2013年6月13日下午,举行了第一届理事会区县卫生局长理事会议。邀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赵明华副庭长介绍《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医师的合法权利成为医师协会要承担的重要任务。上海市医疗鉴定中心薛晓芳副主任介绍了上海市医疗鉴定工作情况。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管处陆廷岚副处级调研员为参会人员介绍《2013年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3年6月19日下午,上海市医师协会举行了第一届理事会医院院长理事会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医师协会副会长肖泽萍,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袁亚明,中国医师协会技术评价推广部主任吴苏伟,以及来自上海市医师协会会员单位的各医院院长,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张勘处长做了题为“大力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回顾性前瞻的分析与思考”的精彩报告。报告中提到的继续医学教育与继续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体现出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上海市医师协会徐建光会长对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前期的培训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区县卫生局多动员、多告知,促使更多的医疗机构加入上海市医师协会,使更多的医生融入“医师之家”。徐会长要求医师协会作为第三方要真正帮助医师提升自身素质,维护医师,在维权方面必须做到“有担当”,对医师做好自律要“有要求”,使医师协会名副其实地为医师做实事、谋福利。

篇4:中国医师节座谈会讲话稿

今天是第_个中国医师节,主题是“百年华诞同筑梦,医者担当践初心”。健康是1,其他都是后面的0。1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医者担当践初心”就是要求广大医务工作者要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用忠诚和奉献护佑好人民健康这个“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日为医,一生为民”是医者坚守的崇高精神。辛育龄,从战争年代与白求恩并肩战斗、救死扶伤,到90多岁高龄仍奋战在解除人民疾苦临床一线。“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67岁因抗击“非典”而广为人知,84岁仍像一名钢铁战士战斗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最前线,成为国人心中的“定海神针”。他们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学习的英雄榜样,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什么是医者仁心、大医精诚。我们要发扬他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精神,一辈子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坚守医者初心,厚植人民情怀,“一日为医,一生为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用心、用情、用功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好务、站好岗,为护佑人民健康不懈奋斗,当好守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

“忠于事业、服务人民”,“百折不挠、奉献终生”是医者肩负的责任担当。吴天一,在50余年高原医学研究生涯里,身上多达14处骨折,双眼因高原强烈的太阳辐射40多岁就导致白内障装了人工晶体,在高低压氧舱中亲自试验两次被击穿耳膜,80多岁高龄仍带着心脏起搏器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原开展科研工作。“新冠疫苗守护者”赵振东,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连续作战200多天,积劳成疾,不幸离世,年仅53岁。他们用热血和生命把共产党人勇于奉献、开拓进取的伟大品格彰显得淋漓尽致,让我们懂得了什么叫“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奋进新时代,我们要像他们那样,肩负起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以“我将无我”的担当和“不负人民”的情怀,爱岗敬业、专注执着,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职尽责、知重负重、接续奋斗。

“植根人民、力践使命”,“救死扶伤、护佑健康”是医者践行的神圣使命。“中国好医生”路生梅“一句诺言一生守护”,从首都北京到陕北高原,从青春芳华到鬓染霜花,用53年韶华践行了共产党员的人生承诺,用一颗爱心守护着百姓健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邢锦辉,扎根基层30多年,关爱贫困家庭,经常对孤寡老人、贫困户实行免费治疗。她说:“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作为医生,不但要有高超的医术,更要有为病人服务的崇高精神。”新时代的医务工作者就要像她们那样,忠于事业,服从组织,扎根基层,以人民健康为己责、以人民甘苦为己任,时刻把群众安危疾苦放在心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防病治病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护佑人民健康的“1”提供优质卫生健康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5:中国第九届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医师大会会议通知

尊敬的神经内科同仁:

第九届中国医师协会中国神经内科医师大会将于20xx年6月2-5日在重庆、广州、太原、南京召开。此次会议采用“一会四地”模式,设置重庆为主会场,广州、太原、南京为分会场,力求最大程度上满足我国广大基层神经内科医师的培训需求;向我国基层神经内科医师提供丰富、高质量的疾病临床诊治和专业技术培训机会;切实减轻基层神经科医师参加会议的`各类成本负担;

此次大会将继续遵照“贴近临床、行业培训、维权管理”的理念,四个会场均设置10余种临床诊治技能的培训课程,对当前神经内科医师临床诊疗、专业技能、医师维权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除此之外,为展现我国神经内科医师队伍的青春风采,会议期间将进行中国青年医师风采大赛——辩论赛,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神经内科医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国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还将对中国杰出神经内科医师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xx年6月2日 报到注册

20xx年6月3日— 4日 开幕式、正式会议

20xx年 6月5日 闭幕式、中午撤离

二、大会地点

(一)主会场:重庆 (悦来国际会议中心)

(二)分会场:太原 (山西国际会议中心)

(三)分会场:南京 (南京国际青年会议中心)

(四)分会场:广州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三、会议内容

(一)神经内科技术培训:神经介入培训、神经影像培训、肌电与神经电生理培训、神经超声培训、神经 ICU 培训、神经重症监护、神经康复培训等;

(二)神经内科临床疾病诊治技能培训:脑血管疾病、癫痫、认知障碍疾病,帕金森病与运动障碍疾病、疼痛与感觉障碍疾病,神经心理及情感障碍疾病、神经免疫疾病、神经感染疾病、睡眠障碍疾病、儿童神经疾病培训、脑与脊髓损害培训;

(三)学术报告:国内外著名专家讲授神经内科临床诊治的关键技术及相关领域研究最新进展;

(四)疑难病例讨论与医患互动:神经内科疑难病例讨论及神经内科病员教育、生活指导等医患互动活动;

(五)热点讨论:将邀请国家卫计委、中国医师协会领导、法律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人士围绕医学伦理、医师法律维权、医改现状和意见等当前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讨论。

(六)拟成立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神经内科的发展,根据学科发展方向,此次大会拟成立以下3个专委会、3个工作委员会:脑与脊髓损害专委会、神经放射专委会、神经超声专委会、精准医学与转化医学工作委员会、自律与维权工作委员会、少数民族地区学术促进工作委员会。

(七)表彰中国杰出神经内科医师:围绕学术成就、基层服务、医德医风、爱心奉献、杰出青年医师5大方面评选中国杰出神经内科医师奖,表彰对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神经内科医师,展示当代神经内科医师救死扶伤、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促进我国医师队伍的行业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会议日程

(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神经内科分会官方网址:www.cnaweb.cn进行查看)

五、参会人员

全国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从事神经内科临床、管理、科研的医护、技术及科研人员。

六、大会组织机构

(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神经内科分会官方网址:www.cnaweb.cn进行查看)

七、会议注册

注册费用

正式代表

800元

医学生、护士

600元

*医学生、护士注册需出具有效学生证或护士证

网上报名

请登录大会网站www.cnaweb.cn(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分会)在会议报名板块进行在线填写(可进行个人或团队报名)

缴费方式

1.个人缴费:请登录大会网站www.cnaweb.cn缴费

2.团体缴费: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医师协会

账 号:333756029440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天缘公寓支行

请在汇款时注明汇款单位及“20xx神经内科医师大会注册费”字样。

3.现场缴费:报到当天注册缴费

八、学分授予

参会者授予国家I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授予神经内科相关技术培训证书。

九、酒店信息

(一)重庆会场酒店信息

酒店安排负责人:

刘 浩 15023059653

钟小钢 15223351406

公司座机023-86156718

(二)太原会场酒店信息

酒店安排负责人:吴晓巍 13333466931

住 宿:廖 亮 13638313774

(三)南京会场酒店信息

酒店安排负责人:严静怡 13913923457

(四)广州会场酒店信息

厂商团队预定 联系人:滕秀琴 15913xx3747

个人注册预定 联系人:张 彪 15975582706

酒店安排负责人: 黄智恒 13808475740

注:详细酒店安排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神经内科分会官方网址:www.cnaweb.cn进行查看。

十、交通安排

因本次大会参会人员众多,大会不安排接机、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会场报道注册。

(详细路线指引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神经内科分会官方网址:www.cnaweb.cn进行查看。)

大会组委会诚挚地邀请全国各地的神经内科同道们踊跃参加此次盛会!

中国医师协会

篇6:医师协会建议设立法定中国医师节倡议书

2015医师协会建议设立法定中国医师节倡议书

医乃仁术,医生职业的实质是救治病人,呵护生命。古人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医生职业所受的尊重可见一斑。

《希波克拉底誓言》弘扬着医生职业的伦理和道德,她宣称医生应在“自己的判断力所及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能力,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志愿以纯洁与神圣的精神终身行医精神”。

中国医师的职业宣言更宣称,医者履行着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终生学习的承诺,在工作中遵循病人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前提下,弘扬人道主义的职业精神,恪守预防为主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本法将医生的`称谓规范为执业医师,同时规定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都应当尊重医师。

医师是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护人,医师职业是神圣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医师群体应有的尊重和呵护,一个时期以来,《执业医师法》中“全社会都应尊重医师”这一条款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社会矛盾反映在医患关系上出现了令人不安的现象,伤医辱医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应该被遏制。

为了贯彻《执业医师法》中“全社会都应尊重医师”这一规范,激励广大医师关爱患者、奋发向上,以更高超的技术和更好的服务改善医患关系;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医的氛围,我们倡议设立法定节日——中国医师节。

中国医师协会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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