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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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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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摘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作为与高校职能制定、实施有关质量的方针、目标和职责的全面系统的存在形式,通过综合利用各种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改进普通高校信息资源和服务质量的系统。阐述普通高校应用该体系构建的具体内容,提出实施策略,指出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1引言

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是进行高校体育教学活动开展所需要各种条件的总和。只有充分了解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的定义、构成,才能使得教师群体和研究者能够更好地利用体育教育环境来实现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校体育的教育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技术。值得注意的是,传统意义上的体育教学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诸多路向。关于这一点的研究,学界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共识。本文的研究基于既有研究成果,将讨论的重点置于包含体育教育环境在内的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试图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分解其相关的内在复杂架构,剖析其多层次的结构内涵,以便初步建构起一个相对完善的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

2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的内涵

质量管理(qualitymanagement)作为与生产、营销、财会并存的职能主要的目的是制定、实施有关质量的方针、目标和职责。有的学者从质量管理基本流程出发,将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界定为如下几个层面:(1)以顾客为重;(2)以教师为重;(3)重视团队工作;(4)重视安全;(5)鼓励坦诚;(6)要求全员参与;(7)以过程为重。显然,上述定义对于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的定义建构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此处我们讨论质量管理是通过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情况的述评,找到更好地评价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指明相关研究中的不足,并明确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从而对理论发展与现实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3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应用的必要性

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构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尽快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的建构。换言之,也即高校必须提供高品质的体育教育环境的体系,以便适应信息社会学生服务的要求。首先,增强普通高校的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中国加入WTO后,普通高校与其他公共利益和其他领域一样,将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体系循环中去,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与发展也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给体育教学主体(普通高校)带来了严重影响。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体系的质量信誉成为首先的目标,这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其次,提高普通高校体育教师的质量意识的必然选择。普通高校体育教师可以通过某些组织参加培训和实践,进行全面学习,进而提高管理意识,实现更高水平的参与到普通高校的管理中去。在这个过程中,质量意识也逐步成为了普通高校质量管理标准中真正落实到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日常行为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一次次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普通高校体育教师可以形成质量管理环境“生活质量”,或者通过教师综合素质完善的自觉行动,确保其有效运作的基础管理制度。再次,促进普通高校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构对于普通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改善普通高校的体育办学质量,而且可以使普通高校能够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步入一条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路径。

4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环境管理体系建构的基本内容

4.1进一步明确体育教学质量管理内容

明确设计质量体系结构及体系要素。学生是质量系统的重点,学生往往要在这个过程中参与服务提供,并直接评估过程的效果。起点是学生服务的需求,最终结果是服务。对于具体的信息控制过程要尤为关注。根据需要制定质量手册,规定工作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确定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体系要素,对服务质量过程中的主要重点,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体系,使分工明确,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的'所有要求。应与自身的特点相结合,对学生的服务需求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和交流,了解学生在学习购买方面的结构、分类、题标引、分类、上架、服务设置等方面的内容和意见,并对沟通的结果进行排序,汇总,分析,形成学生服务的摘要,以便奠定学生体育教学设计的基础。

4.2进一步提高体育信息资源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国家层面的体育信息人才需求与专业发展的数据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技术资源,缓解我国体育信息基础性、分析性与准确性的平台建设滞后的现状。既要强化职校生具有弹性的体育能力数据的搜集与整理,也要完善人才需求领域的专业设置与人才现状的数据提升。既要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对接的需求与预测的报告内容,也要完善国家层面体育信息课程开发的行动框架的设置,强化人才需求的预测与调研。二是开发职教国家标准的数据支撑。要强化规范教学、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的基本理念,集中研发具有中高职一体化的国家标准,扩大相关涉及内容与人群的覆盖面。在标准的数据支撑方面,既要重视基本的理论、方案的设计,也不能忽视开发过程中对于质量控制的研究。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搭建具有国家层面背景的体育信息课程开发团队。建设一支具有行业技术人才在内的专业教学标准队伍,尽快建设体育信息课程开发的国家团队与人才组合,积极拓展体育信息的国家政策领域的视野,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在体育信息开发领域的重要性。四是通过专业教学标准的设置,完善立体化的课程资源假设,调动多样化的人力、物力、财力,系统开发起精品教程。具体来说,就是要精选相关的内容和标准,表述要精练,同时要注意通过多样化的技术手段来实现体育信息课程开发的原理与实践。

4.3进一步强化课程资源质量管理的水平

一是按照人类基本认知思维规律,强化目的性的认知出发点,进行积极的整合性认知,对于事物发展进行整体把握。同时,在对于体育信息进行整体性认知的前提下,强化线性的认知逻辑,从外侧逐渐递进到内部,确保认知过程的整体性与连贯性。二是对于具体的课程设置任务要进行详细的归纳与构建指导。对于科目选取上,要在专业方向的基本框架下,转变为任务性的单元课程,对于单元课程进行层级性的划分。对于框架性课程设置上,要强调课程的功能地位的归类,在宏观属性层面对于课程体系进行结构划分。对于课的属性设计上,要强化教育思想与功能意义,不断变换考察角度与维度选择的差异,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和课程范型。对于课程结构设置上,要强化基本的比重与时间进程的维度和支架,按照科学合理的顺序来实现课程体系设置的完整性。三是强化课程在国家教育政策的核心地位,通过资格证书、教育标准建设、综合课程方案三位一体的基本路向启动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不断规范国家政策层面的教育教学行为的检查与督导,强化国家政策对于教育活动规范性的限制。强化教育机构之间、教育机构与社会之间的紧密联系,充分认知教育机构并未仅仅是课程的提供者,而应当是具有联结功能的关系体系,通过上述的关系体来强化知识与能力的结构性完善。

4.4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行为管理层次

一是学校课程开发理念应该从宏观的角度加以系统化的认识与把握。要对于众多的理念进行系统化的总结,准确、深入地鉴别不同课程的基本内容,让课程开发的系统化的理念注入到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思想与理念中去,有针对性地开发课程的内容。尤其是,要注意开发过程中的心理学、教育学、人文哲学等其他领域的课程理论,通过多种领域的交织及重叠,来开发职业教育的单纯领域。二是强化多元课程理念课程开发的重要原则,实现系统性理念。也就是说,首先要选取一个目标层面的统领性的理念,来实现整个额课程的开发落到实处。同时,要针对不同内容、多个理念来强化双元、多元体系结构,人本主义理念、能力本位理念、就业导向理念、模块组合理念等主要开发层面的理念。强化学生导向的理念就是要让本专业的职业教育学生能够顺利参加工作,工作过程导向就是要打破学科课程编制,面向实际工作设置课程。认知层面的内容编排就是倾向于形象思维的认知,完善学校体育教育学科逻辑的条理性。三是实施目标类型系统化分析,建立编排体系。从宏观政策角度来看,职业教育课程设置要强化其整体性与模糊性,而就具体的课程目标的开发而言,也涉及到具体课程目标的编排,根据不同目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来进行目标定位、作用及功能的层次化、方向性考察,给予目标状态描述性指标和可操作标准。方向性考察要在宏观上从社会、教育、学生等方面进行考察,构成基本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在规定的目标设置中完成基本的属性考察与学生个体的情感培育。

参考文献:

[1]展涛.我国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思考[J].普通高校研究,(1).

[2]衣俊卿.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难点和出路[J].黑龙江高教研究,(1).

[3]袁贵仁.全面质量管理是普通高校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J].教书育人,2011(3).

篇2: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俱乐部的构建论文

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俱乐部的构建论文

摘要:受各种原因限制,体育俱乐部模式并未在我国的普通高校中取得应有的合理发展成果。本文分析了普通高校运用体育俱乐部这一教学模式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实践策略。

关键词:普通高校;体育俱乐部模式;教学改革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提升高校的体育教学效果已成为当下高校体育关注的一大重点。体育俱乐部模式已在我国的普通高校中发展多年,属于发展较快的新兴体育教学模式。

一、体育教学俱乐部模式

所谓体育教学模式,指的是将学校开展的体育教学活动作为指定研究对象,并在一定的教学指导思想下,包括了教学组织、教学目标、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的系统活动流程。简单说来,体育教学模式是一种相对稳定而又规范系统的体育教学程序范型。体育俱乐部模式,是一种特殊的'体育教学新兴模式。普通高校的体育俱乐部式教学打破了传统体育教学的组织形式局限,切实遵循了国家和学校的人才培育目标,以大学生们的实际体育学习需求为基础,并以树立和培养大学生们的体育意识为目标。该模式长期培育学生的某一到两项体育锻炼技能方法,以便学生可以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专长,并兼顾学生的运动偏好及兴趣取向,是一种帮助学生奠定终身健康基础、以俱乐部形式为组织构成体育教学特殊模式。

二、普通高校体育俱乐部模式的教学目标

自引入使用以来,俱乐部式的体育教学新模式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教学专家和高校老师所接受,并受到了广大师生好评。为了更好地发挥出俱乐部教学模式的独特作用,首先必须明确普通高校使用该模式的教学目标是什么。教学目标对于教学活动而言具有标准化作用和导向性作用,它明确了教学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并且可以作为体育教学的一大重要评价依据。体育教学采用俱乐部这一模式后,必须综合考虑学生们的生理(身体素质)、心理(非智力因素及心理健康)、文化(运动技能、体育知识)、社会(思想品德、人际关系)等不同层面的实际需求。

三、体育教学俱乐部模式的实现条件

体育俱乐部模式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坚持人本思想,大力推行开放式教学,以便学生的主体作用和老师的引导作用能够切实发挥出来,极大地拓宽了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学时空范围。普通高校在应用体育俱乐部模式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教学环境要求和教学条件要求。一般情况下,普通高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体育学习需要、现有教师的水平能力以及本校的体育教学条件(例如教学场地、教材设备等)几大综合条件确定可以提供的备选体育项目。简单可行的体育可选项目包括了足球、艺术操、排球、轮滑、乒乓球等。

四、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的实践操作

普通高校使用俱乐部式的体育教学模式,不仅贯彻落实了“三自主(即学生享有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课程内容及任课老师的权利)”,而且打破了原先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传统体育教学格式。普通高校开始全天候提供体育教学课程,学生也可以根据个人的体育基础、兴趣取向对照校网公布的选课信息进行选择。网上选课既可以节省不必要的纸张信息张贴和人为数据统计等繁杂的步骤,又可以更直观具体的将众多的可选项目、任课老师、上课时间信息系统地展示给每个选课学生。当某一项目的同一老师、同一时间的所选人数达到开班人数时,网上选课系统就会自动关闭该项目下的该系列搭配选择面。依次类推直到所有学生完成体育选课。每名学生的不同学年须选择不同的具体项目,以此确保体育教学目标能够有效达成。简而言之,学生的体育选课流程就是学生登入学校内网完成任课老师、上课时间、体育项目的自主选择,达到相关人数要求后系统自动完成组班。普通高校的体育教学采用俱乐部这一模式后,原有的组织形式都会出现极大的转变,必须对具体人力物资重新进行组合排列。学校或体育组可以根据实际的课程内容、教学规划、师资能力等情况,将在校任职的体育老师具体划分为若干小组,分别开设对应的体育教学可选项目。在正式开课后,体育老师可以在课程前半部分先根据具体项目的教学规划和具体进度设计主要教学内容,后半部分则可以根据具体的学生境况予以个性化培育指导。这样既扩大了学生们的体育知识涉猎面,又能培养并提高学生们的创新意识和自学能力。到了每学期的期中、期末时,体育老师会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教学生进行体育测验。虽然所有学生的体育考核内容都包括了实践部分、体质健康、学习态度及学生自评这四大方面,但是不同年级学生的考核重点也有所偏差,在进行具体的体育测验考核时须要注意这一点。理论部分的考核主要采取闭卷考试与口头答题结合的检验办法,以此考核学生的相关认知水平。体育俱乐部作为一种特殊的高校体育教学模式,因其独特的应用优势而被作为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一大重要改革引入模式。

参考文献:

[1]李新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俱乐部的构建研究[J].体育世界(学术版),(10).

[2]邱烈峰.普通高校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探讨[J].运动,(08).

[3]张蘅.普通高校课内外一体化体育俱乐部式教学模式的构建[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4(02).

篇3:普通高校体育的教学论文

普通高校体育的教学论文

1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研究

1。1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必要性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实施是必要的,可以促进体育教学质量提高、可以促进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可以促进学科教学管理有效落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实施是正确的、可行的,其能够结合当前我国新课程要求,对体育教学的教学方法、教学观念、指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接受度、学生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科学、合理、规范、准确的评估,进而准确的评估体育教学质量评估,确定高校体育教学存在的不足。这可以使体育教师明确体育教学现状,不断的改进体育教学工作,弥补体育教学的不足,提高体育教学水平。

1。2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存在问题

(1)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评估体系不健全。在素质教育的今天,民办普通高校作为我国政府支持建设的高校,其开展的最终目的是为我国培养复合型人才,更好的服务于祖国。所以,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越来越重要,需要民办普通高校提高教学质量,更好的进行体育教学,促使学生体育水平提高的同时,学生的意志、精神、素质等方面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而要想实现民办普通高校的体育教质量的提高,就需要制定完善的体育教学评估体系,通过此评估体系科学的、合理的进行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了解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真实情况,进而对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予以适当的整改,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民办普通高校并没有非常重视体育教学,相应的所开展的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为:(1)评估标准不科学。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中所设定的评估标准不科学,并没有从当前素质教育要求出发,就体育教学质量、体育教学方式、体育教学内容、体育课程安排等方面的评估标准进行科学的设定,使得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无法对体育教学质量予以科学的评估。(2)评估项目不全面。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在应用的过程中应当对体育教学进行全方位的评估,进而综合评估教学质量。但事实上,我国大多数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均存在评估项目不全面的问题,或缺少体育课程安排项目、或缺少课后体育运动情况等。

(2)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评估体系评估不切合实际。在对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需要结合民办体育教学实际情况及学生体育项目学习情况,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进行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但事实则不然,很多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过于形式化,不能真正体系出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的实际情况。

(3)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环境不佳。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应当结合高校环境科学的、合理的、运用评估体系来具体的开展体育教学质量评估。可以说,民办普通高校教学环境会对体育教学质量评估有所影响。所以,在具体实施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结合体育教学环境,合理的、科学的执行。但我国大多数民办普通高校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更为形式的进行的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一次来应对上级检查。

1。3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改革的趋势对于当前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存在的诸多不足,笔者认为应当对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进行改革,使此评估体系适用于民办普通高校,并对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估,真正体系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存在的不足。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框架及指标。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是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按一定的规则对教学效果做出有价值的判断,是教学的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对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框架及指标今星科学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如何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完善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框架及指标?笔者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素质教育的内容以及民办普通高校教学实际情况、社会现状,就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结构进行调整和完善,使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结构更完整,可以使整个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更为科学的实施。对于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指标的调整和完善是以学生为主体,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来进行指标调整和完善,这样可以保证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可以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合理的进行体育教学质量评估。

(2)改进体育教学评估方法。高校体育改革要以改进教学评估方法为依托,全面公平的开展学校体育,促进终身体育观的形成。在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中,学生的'意识、学生的运动技能、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的心理健康、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等方面都是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所评估的项目,每一个项目评估是否合理、科学,都可能对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有所影响。所以,在对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进行改革之际,改进体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法是非常必要的。合理的、有效的、适用的体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法的应用可以对每个评估项目进行全面的、详细的、深入的分析和评估,进而体系出每一个评估项目实际情况。对于体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法的改进,主要是从考查能力、运用方式、实施效果等方面来分析评估方法的不足,进而有针对性的改进评估方法,使其可以在评估体系中充分发挥作用。

2结语

在素质教育的今天,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应当不断的提高,促使其能够更好的教育学生,使学生的体育水平、能力、意识、精神等方面都得以加强,促使学生全面发展。而要想实现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科学、合理的、规范的开展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掌握体育教学实际情况,促进体育教学质量提高。但目前我国大多数民办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使得评估效果不佳。对此,笔者建议通过完善评估体系的结构、指标、方法等,可以优化评估体系,促使体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在民办普通高校中充分发挥作用。

篇4: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构建论文

摘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等,以体育多元化发展为背景,对当前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展开研究,提出了一些有效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发展建议,旨为能有效促进学生参与体育兴趣,为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体育学习环境,为今后的体育教学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体育多元发展;高校体育教学;教育环境的构建

21世纪的高校体育理念是“健康第一、以人为本”,努力创造体育的新概念与精神的发展。当前体育多元发展,则为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提供了新的理念依据,正符合了当前的高校体育教育要让学生全面化、多元化发展的教育理念。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近几年来,现代化体育教育突破以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在体育多元化的背景下发展越来越迅速。与此同时,高校体育的教学制度与教学环境,也根据国家新课程体系的改革也在进行着不断的创新与探索。在全新的教育理念的帮助与指导下,我们的高校体育教学制度和环境也越来越完善,同时也实现了体育教学质量的飞跃。

1.传统体育教学发展状况

1.1制定体育教学的目标时,考虑不太全面

传统体育高校教学的首要工作是制定教学目标,很多高校只是在形式上安排体育课程,并没有深刻领悟到体育教学的真谛。比如,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只是浅显的完成教学计划和课程学识,并且开设体育课的项目比较少。甚至有些高校统一安排所有学生只学田径、三大球、三小球类的体育项目,并没有征求学生们的意见,让学生们自主的选择他们喜欢的体育项目。因为体育的教学目标定制的比较浅面化,所以在平常教学时老师的要求也不严格。

1.2与体育教学的初衷背离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应试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比较传统的.体育教学评价只是重视技巧和结果的评价,看中的只是学生的教学成绩,忽视了教育过程中评价带来的反馈信息,没有对学生在学习中取得的进步给予鼓励和赞美,从而削弱了学生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更需要注意的是,每次的体育测试成绩不能只看重于学生的考试成绩,看他们是否及格,这样会使学生们不够努力,以为只要达到了及格线就不用再过多的练习努力,也许他们认为上体育课只是为了考试能过关。这与最初的体育教学的初衷相距甚远,高校体育办学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让学生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而现代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是与初衷相背离,越走越远。

2.体育多元化发展背景下的体育发展现状

现代化科技迅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人们从最初的追求体育的简单锻炼,逐渐把体育发展成一项娱乐享受与锻炼兼具的文化内容。体育多元化讲不止要求体育运动项目多元化,而且要求各高校的体育教学内容多元化,教学方式多元化,更重要的一点是其要求体育竞技发展无国界,无歧视心理,要求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

2.1体育运动项目多元化

不管是在国际上,还是各高校体育教学中。体育运动的项目和竞技方法是多种多样,琳琅满目。就拿游泳这一项来说,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共设28个大项,其中游泳比赛设31项目,是仅次于47项的田径运动的金牌大户。比赛分为男女自由泳、蝶泳、蛙泳、米仰泳、、米蝶泳、米蛙泳、混合泳、混合泳接力赛、自由泳、自由泳接力赛等等,而在这些项目中又分别开设50米、100米、200米、400米、甚至1500米等多种竞技形式。这种多样体育比赛项目设置,有效满足人们对体育多样化的需求。体育的竞技方法与项目也越来越多,充分体现了体育运动项目的多元化发展目标。

2.2体育发展“无国界,无歧视”

众所周知,现代体育发展无国界。例如,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它没有对任何一个国家进行限制,它没有因为某一个国家面积小或者人口少,有或者因为发展落后而不让参赛。国际奥林匹克的宗旨是“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加的美好的世界做贡献”,只要每个国家的人民想参赛,且身体素质符合标准,它都可以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现代体育发展也无歧视心理。如:残奥会的举办,它意在促进人类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同时也给那些残疾人实现梦想的机会,让他们在生命中添加另一份光辉与色彩。2016年第15届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国的运动代表队共有499人组成,其中有307名运动员,共参加了17个大项,328个小项比赛,这是我国参加境外举行残奥会时运动员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参赛项目最多的一次。可见我国体育的发展理念也在朝着无国界,无歧视的多元化方向发展。

3.体育多元化发展背景下高校体育教学发展现状

3.1体育开设课程多元化

当前已经有不少高校增加了很多的体育项目,如:健美操,武术,瑜伽,轮滑,等等课程。之所以有这么多课程,其宗旨就是让学生可以选择他们喜爱的体育运动,选修他们感兴趣的课程。比以前单一的传统模式的主要是以三大球、三小球、田径等教学项目,更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多样化的教学项目的开展,潜移默化的培养了学生的兴趣意识,使学生们更清楚的认识自我,让学生的大学生活有更多的精彩。

3.2体育设施建设多样化

现代化体育教学方法可以说多种多样,以前的体育教学基本都是老师简单介绍,学生们自主的去练习,并且没有多余的场地来供学生们发挥。而现在,各高校都有独立的体育场地,且相关的体育教学设备可以说样样齐全,学生们可以自由选择锻炼,充分发挥他们的体育技能。像当前一些高校常见的篮球馆、瑜伽馆、舞蹈室等等。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自由进入这些场地发挥特长。

4.体育多元发展与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

4.1高校体育教学应当与多元化相结合

对体育教学内容进行选择时,教师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使教学内容多元化。就比如说,教师在体育舞蹈、健美操、排舞这类的体育教学过程中,需要努力做到运动与音乐智能合二为一,即播放音乐引导学生去自己排练等;让同学们把数理逻辑与运动智能相结合起来,要多加的开展一些有意义的体育比赛活动来培养学生们的思维能力。与此同时学校还要经常的组织一些校园活动、课外活动,让体育教学环境不要总是局限于教室内课堂上的改革。除此之外,老师们还要对同学们多来传授一些体育方面的常识,运不变动与知识相结合。让体育教学的形式多种多样,提高学生的上课质量,让体育课程更加丰富多彩。

4.2强化构建高校体育老师的体育意识

老师们要树立正确的体育意识观念,自身要不断的学习接受新的体育知识。多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还可以使学生更加愉悦的来接受新知识。老师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体育知识并以身做则,不仅能得到学生们的理解与支持,还营造了良好的教学氛围,一举两得。

4.3因材施教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学校也应该因材施教,针对不同人建立不同的教学体系与方法。比如,有些学生接受新知识比较快,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就可以增加学习的难度,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对于接受新知识比较慢的同学就可以对他们进行循循善诱的指导,降低对他们的要求,不要让他们感到太大的压力,这样他们才会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其次,每个学生都是优秀与独一无二的,我们要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我们要为他们寻找一个才能的出发点,他会从中得到满足与自豪。

5.总结

我国的传统体育教学环境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有些枯燥,降低了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目前体育教学更多的尊重学生的个性,平衡不同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对于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有效构建,高校体育要树立多元的教学目标,要将学习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在不同领域的发展,要让学生们相信人人都能成功。对于学生评价这方面,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日常生活中,要让学生们积极地锻炼身体,寓教于乐。并且要积极的鼓励他们,让他们从中感到快乐与满足,有助于学生们身心健康的发展。在思想上也要加强鼓励与支持,思想与实践相结合,这样才可以培养他们的多元智能观,形成一个良好循环的全新教育体系,为高校的体育建设提供更加好的理论与发展方向。只有将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构建成功,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致,让体育教学的发展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王永翔.体育全球化发展中我国民族武术发展的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16,(07):63-65.

[2]沙滟,岳元德.全球化发展战略下我国体育发展思路探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5,(06):118-119.

[3]孟捷.体育课堂微型职业环境创设对大学生体育能力的培养[J].运动,2014,(09):85-86.

[4]孟捷.学生责任性体育课堂构建的路径及意义[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4,(06):64-65.

[5]刘宁.构建高校体育教育专业课程评价体系的新思路[J].运动,2013,(09):87-88.

[6]向玉山.新时期下高校体育教学模式的有效构建[J].时代教育,2016,(21):191.

篇5:对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新思路探析论文

对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新思路探析论文

【摘要】从现代素质教育的理念出发,就普通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进行初步研究。全面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构建体育教学模式,确保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关键词】普通高校;改革思路;体育教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培养高精尖人才向大众化的转变,普通高校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在“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理论引导下,如何深化普通高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改革,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引起了普通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思考。做为普通高校中的一名体育工作者,希望对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有所助益。

一、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的新目标

现代健康的理念和标志的提出,要求体育课程不仅要注重学生体质的增强,还必须着眼于学生个体健康的生存发展。健康的体魄是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为此我们必须以“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导向,重新审视普通高校的教育目标,树立教育新观念,形成新的教育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在各类各级学校中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有评价的体育教育活动。

现代课程理论认为学校课程设置的价值取向应具备综合性、主体性和未来性的特点。从现代课程的理论看,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的宗旨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增强体魄、练就技能、启发心智、塑造人格。其次,培养学生毕业后在工作单位从事工作的能力,了解毕业后所处的环境,了解所在单位人的心理及生理特点、掌握现代体育理论和锻炼方法、技能、具备组织所在单位社区体育文化活动的能力。再次,组织所在单位的体育文化活动、创设健康的单位体育文化、使职工的身心素质得以提高。随着普通高校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依据普通高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及要求,体育教学的“职业性” 特征越来越突出。因此体育教学目标的定位、教学策略的实施及教学评价必须遵循普通高校体育教学宗旨,体现出体育教学应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职业性”特点。

二、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新思路的建构

1.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结构的设计。从教学目标的定位,教学策略的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多样化出发,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分析研究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系统中各个要素的联系及其与外部环境和系统整体效益的关系,以最优化为目标、力求使教师、学生、教学内容、过程和方法形成合理的结构。建构普通高校院校的体育教学结构、教学目标的定位和教学内容的选择是体育教学改革的最高层次。普通高校院校的体育教学目标除坚持“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总体指导思想外,还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和教学宗旨确立目标。教学内容应根据学生的特点、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课程教学设计是教学改革的中心环节,它决定着教学内容的实施情况,教学评价是检验教学是否取得成效的价值尺度。总之,普通高等院校应结合体育的总体指导思想和自身的特点及宗旨进行体育教学。

2.普通高校院校体育教学授课方式

(1)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模式的设计。目前在我国的普通高校中,有三种典型的体育教学模式: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也叫基础课教学模式)、专项选项体育教学模式、俱乐部体育教学模式。也有学者总结了8 种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模式:素质型(适宜一年级素质差学生)、技术型(传统教学模式)、竞技型(多为技术较好、有特长学生)、娱乐型、康复型(多为残、伤、病学生)、开放型(以学生为主体、以活动为中心的教师辅导性教学)、咨询型(以门诊、体育健康咨询、开运动处方的形式)和自由型(俗称俱乐部模式)。不论何种教学模式都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综合各种教学模式的优缺点,结合普通高校的特性,我建议普通高校不能缩减体育基础课的每周两学时,反而应该增加体育课的学时,将三种典型的体育教学模式: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俱乐部体育教学模式、专项选项体育教学模式结合起来,在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中都开设体育课,但教学方式和要求要有所不同。一年级采取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也即普修课,普修课以提高身体素质和机能为主;二年级采取专项选项体育教学模式即选项课,体育选项课打破系和班级,依照兴趣,重新组合上课,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爱好、个体差异,尽量开出多种专选课,如“搏击”、“篮球”、“体育舞蹈”、“乒乓球”、“网球”、“健美”、“游泳”、“女子防身术”、“形体健美”等体育课程,满足广大学生的需要;每个课程的教学目标分为三级评价标准(初级C、中级B、高级A)每个级别赋予的学分值分别为:1分、1.5分、2分,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现有水平自由选择课程和等级,并打乱年级和班级的界限,采取选项上课有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学习会产生一种积极的心理准备状态和强烈的学习动作的期望心理,同时体育学习兴趣是推动学生求知的内在动力, 能够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从而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刻苦练习,学生有了兴趣,就会乐此不疲的进行身体锻炼,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三年级采取俱乐部体育教学模式,即在教学课堂外自身条件与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俱乐部。参加体育俱乐部不需要交纳费用,也不计算课时和学分。

(2)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方法的设计。普通高校招收的学生是由高中毕业生和中专、技校毕业生组成。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或边远地区。初、高中时体育活动甚至体育课有限,有的运动项目从未见过。学生的体能、技能、体质、意识等个体差异明显。普通高校选择体育教学方法应注重层次性,也就是尽可能个性化教学。现有的普通高校高专院校体育内容主要依据教材,并且教学方法过于单调,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上课的积极性不高。从学生身心特点出发,选择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采用形式活泼的教学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体育基础理论课程与实践性体育课程交叉进行。再如:班级内短时的小型篮球比赛、小型排球比赛、小型田径比赛等。又如,调整教学内容,删掉学生们在中小学已学过体育项目和重复的教学内容。采用多媒体技术,使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作为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的手段。采用网络技术,实现体育教学全过程的网络化管理。如果在体育教学中采用多媒体课件辅助传统教学,利用网络技术辅助体育教学管理,理论上讲更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完成教学目标。

(3)普通高校体育教学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及其操作设计。体育课教学的考核、评价是体育教学改革的关键,也是切入口。教学评价不仅能够有效地测定出学生的知识、技术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把学生的能力和个体差异量化,让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学生在有效增强体质的前提下,掌握一些项目的技术技能,并从中得到乐趣和享受。鉴于此,普通高校院校体育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就是:在学生毕业前掌握两门及以上项目的知识、技术技能,为终身体育锻炼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使以后更好地服务于工作岗位,其教学评价的具体操作如下:学生可在任意课程中选定适合自己的级别(ABC)进行学习,通过1/3课时学习便可申请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选择其它课程或在原有课程的基础上进行高一级别的学习,学期结束时,按照最好成绩计。每位学生在两年之内必须通过2门课程的C级或1门课程的C 级考试和其它2门课程的'B级考试,时间不受限制。 如果在2年之内完成了规定课程的考核,并达标者,可申请免上体育课,但是必须参加身体素质的测试。从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将考试内容分为4 个方面:理论(包括健身与健康知识、裁判法等)20 %;身体素质(包括一般素质和专项素质)30 %;选项技术综合考评40 %;平时学习与体育锻炼态度10 %。并且在学生学习开始时,教师对学生的基础和运动能力进行全面分析,并作出恰当的评定,供最后评定学生成绩时参考。考试的内容应趋于简单化,要把学生身心素质提高的幅度、运用所学技术进行锻炼的能力、锻炼的次数等,作为评定成绩的主要依据。

3.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主体”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在体育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被动学习变主动学习,传统体育学习方式把学生建立在人的客体性“受动性和依赖性上”从而导致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不断弱化,要改变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就要改变学习的“他主性”,即以学习者为中心,把学习变成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发展提升的过程, 把学习过程中的发现、探索、研究等认识活动凸现出来,使学生在体育学习实践中成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人,从而培养学生独立和终身锻炼的能力。二是由“接受式”学习变“发现式”学习,在传统的体育教学中,体育教师往往都是以讲解示范的方式将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呈现给学生,很少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索来发现要学习的内容,这种学习方式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必须使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相结合,注重学生的主体体验,强调问题在学习活动中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求异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三、结论与建议

1.普通高校院校的体育教学在遵循“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总体指导思想的前提下,还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其教学宗旨,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体育教学模式。

2.整合普通高校院校体育教学结构是体育教学的主导,它决定着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的走向,不能应用单一的模式,实行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不仅有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还有助于学生学习兴趣和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有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教学评价对整个在校期间的体育教学任务予以量化,有助于培养“体育特长+专业”的普通高校人才。

3.普通高等院校的体育教学改革是个系统工程,除教师应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外,还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付诸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志宏.以评估为动力.推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J].高教研究动态.

[2]张又新.浅析课堂教学三要素关系,探索高校体育课教学改革[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1994 ,(增刊).

[3]李跃. 论如何培养普通高校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J].教育与职业,, (18).

[4]刘俊庭,吴纪饶.大学生健康教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5]张庆连.高校体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1).

篇6: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探讨论文

高校体育教学环境探讨论文

摘要:体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着帮助学生提高身体素质以及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体育课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伴随着学生的发展与成长,贯穿学生的学习生涯。本文旨在分析当前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现状,讨论教学环境对于体育教学的作用,从而提出有利于高校提高体育教学环境科学合理的建议,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关键词:高校;体育;教学环境

高校作为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体育培养显得尤为重要。良好的体育教学环境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活动场所,也可以极大的提升学生对于体育的兴趣,更好的发挥体育教学在高校学习中的作用,同时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更好的培养学生身体素质以及各项综合素质,使学生身心发展平衡,在学习成绩提高的同时身体素质也得到提高。

一、体育教学环境的现状

高校体育教学环境可以分为物质基础教学环境以及心理发展教学环境两个方面,高校作为学生积累知识、迈向社会的重要“踏板”,在高校的锻炼显得尤为重要,高校的体育教学具有培养学生各项综合能力、增加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自信心以及提升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等作用,学生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并不是由教师单向的传授知识,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起到的是引导的作用,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活动,可以单独练习,也可以组成小组练习,这就需要高校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教学环境,物质基础包括场地、器械、工具等硬件设施,心理发展则包括教师的指导、学生之间的沟通互动、高校对于体育教学的重视程度等等心理元素[1]。目前大多数高校在物质基础教学环境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主要有设施陈旧,许多器材都使用很多年没有更换,不仅使用起来不方便,而且还很容易造成器械损坏事故,还有教学场地分配问题,大多数高校只能提供室外场地,这极大地限制了学生选择兴趣的问题,项目过于单一[1]。心理发展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教师资源的短缺,不能很好地帮助学生解决活动中发生的困难,还有学校对于体育教学的不充分重视,使体育不能规范化教学,存在许多漏洞,不能引起学生的关注,学生利用体育课期间做其他事情,体育教学名存实亡,起不到锻炼培养学生的作用。

二、体育教学环境对于教学的作用

(一)物质基础教学环境的作用

物质基础教学环境例如设施场地等都是外在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直观的影响到学生对于体育教学的看法,陈旧的设施,狭小的场地会让学生缺失对于体育活动的兴趣,不愿意参加体育活动,而健全的体育设备,足够活动的场地都可以激发学生探索的欲望,视觉是人们最直观的感官,优质的物质基础教学环境就是每所高校体育教学的门面,它直接反映出高校体育教学的素质,以及高校对于学生体育教学,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视程度[2]。

(二)心理发展教学环境的作用

心理发展教学环境则需要学生进一步的体会,它并不能直接的用眼睛观察的到,需要学生在参加体育教学中慢慢体会,学校对于学生体育教育的重视、教师对于学生在教学课程进行中的关注,以及学校风气等都会影响到学生对于体育的感受,学校教师具有良好的教学素质,可以帮助引导学生进行体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锻炼,提升自信心,培养各项能力,同时也可以增加学生之间的交流、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有助于学生的人际交往,为未来进入社会发展做好铺垫。

三、创建优质体育教学环境

(一)创建优质体育教学环境目标

优质的体育教学环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高校要建立良好教学环境同样需要先确立一个目标作为前提,有了目标就可以在教学环境的建设阶段少走很多弯路,同时还可以有效的预算,节省学校投入成本,高校体育教学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与体育教学目标相结合,相辅相成,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体育教学环境的目标也随之变化,做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最有利的教学基础[3]。

(二)物质基础教学环境

物质是生存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一切事物的基础,只有先满足了物质基础,在其他方面也会得到提升。物质基础教学环境不能脱离学校的现实基础,在建设物质基础教学环境时要掌控全局,对整体进行科学的规划,使得场地分布区域自然,场地与设备搭配合理,不能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造成不便,例如教学楼附近设立露天运动场,很容易打扰到其他学生的学习[2]。学校除了在学校建设之外,还可以与专门的场所合作,扩展教学内容,同时也可以解决场地问题,例如学校建设游泳设施困难,就可以与临近的游泳馆合作,这既可以解决场地的`需求,同时也达到扩展教学的目的。因此物质基础教学环境除建设科学合理之外,还需要标准化的提示标语以及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便降低学生在活动中存在的危险。

(三)心理发展教学环境

心理发展教学环境与物质基础教学环境区别甚远,心理发展教学环境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高校可以引进当下流行的运动杂志报刊等,设立体育风尚标图书角,提高学生对于体育知识的丰富程度,让学生的视野不再局限于学校课堂教学中,同时观看杂志也可以起到榜样的作用[3]。教师在课堂上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规范教学模式,充实教学内容。而且教师也可以增加与学生的交流,让学生自己创造活动以及活动规则,提高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让学生与大家分享自己的感受与收获,教师对学生的鼓励也可以让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树立自信心。高校体育教学更加的多元化,不仅仅只是提高学生身体健康素质,还要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在多元化的体育教学中获得全方位的锻炼,本文分析发现目前国内高校体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立足于解决问题、发展学生体育教育,从而引起高校对于体育教学环境的重视,提出了一些优化改进教育环境的建议,希望本文可以引起高校的注意,有效的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提供优质的体育教学环境。

参考文献:

[1]崔艳艳.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

[2]黄甜.高校体育教学环境问题初探[J]当代体育科技,,16:103-104

[3]郭晓东.论高校体育教学环境的设计与优化[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2012,08:91-92

篇7:普通高校声乐教学论文

1在普通高校中声乐教学的现状

深入研究我国普通高校对于声乐教学的方法和过程,才能更好地分析出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改进不足之处,使得声乐教学能够在高校发展下去。然而现在,我国对于声乐教学的理论研究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而且研究的内容也比较狭窄,关于这方面出版的书籍资料也非常的少,能够参考的文章也少之又少,可以查到,算得上有参考价值的文章,只有两篇名叫《浅谈靠小声乐教育中的几个问题》和《试谈高校声乐选修课教学的几个问题》,这两篇文章在目前为止是比较有创新的,其中所提到的问题也比较深入和研究意义。在普通高校对于声乐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在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课程中,主要的教学内容表现出了非常随意的特点,使得声乐的教学评价无法得到提高;②在实施声乐教学时无法体现出人美的优势,而且对于人美所具有的价值意义也认识的不高,造成了声乐教学的研究还处于较低的水平;③普通高校中建设的声乐教师队伍相对较少,或者说远远不够;④而针对声乐教学所使用的教材却非常的缺乏;⑤在普通高校对于研究声乐教学的专业人才较为缺乏;⑥在高校的声乐教学中学生无法将所学的音乐知识和实际的情况相结合,因而无法提高学生对于学习声乐的激情。

2声乐教学在普通高校实施后所产生的价值

随着当代的普通高校逐渐重视起学生对于艺术教育的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几乎所有的普通高校的校园里,每年都会举行音乐比赛,在高校中差不多所有的学生都有自己喜欢的唱歌曲。因此学生往往会非常感兴趣参加这种比赛,如果同时学校加强对学生声乐的教育,从而极大的满足了学生对音乐的要求,并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在音乐上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学生在学习声乐的同时,还能够很好的塑造学生的人格魅力,使学生能够以积极和正确的态度面对生活。而且在声乐课堂上,学生能够感受到歌曲中所要表达的真实感情和文化气息,使得学生更加懂得生活,更会欣赏艺术,各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在平衡学生的感性和理性上也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通过接受声乐教育,更加深入的了解音乐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情感,通过学习不同民族的音乐作品,更加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激励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意志变得更加坚强,情感也变得积极向上,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得到了提高。

3声乐教学的方法

一般教学方法主要包括老师是如何教的而学生是如何学的,这两种方法。然而在现在的教育领域过于注重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但是由于声乐教学的特殊性质,则需要强调老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因此需要探索出新的声乐教学方法。而在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中传统的教学方法也能够起到有效的作用,比如交流法、模仿法、情境法等方法,但是考虑到普通高校进行声乐教学的目的、内容、授课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特殊性,就必须在探索传统的声乐教学方法的同时,也可以借鉴下其他学科优秀的教学成果。比如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等。这里主要介绍这两种学习方法应用于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合作学习。合作学习是指将学生分成小组,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由于声乐教学与其他学科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需要同学们参与进来。而如何激发出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克服胆怯的心理,大胆的表现,这就是老师首要考虑的`问题。当在声乐教学时,将学生分成小组,这样学生在小组里会产生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就较易于克服羞怯感,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友谊,并且能够不断的丰富音乐知识。老师还要注重其教学的态度,保持一个亲和、鼓励的态度,创造出轻松的学习空间,使学生能够更加积极的参与到音乐的学习中。还可以组织小组的交流演唱活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在音乐小组中,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还可以倾听他人的看法,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当他们一起演唱,出色表演时,所表现出的阳光、快乐,比学到了几首歌曲更加有意义。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指在声乐教学中老师指导学生以音乐素材为主题进行讨论、研究,让学生主动学习、亲身体会,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在高校对声乐实施研究性学习会显示其独特的实践价值,开展能够与学生的认知、意志相适应的研究将会提高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对于深入研究音乐的文化或者学习交叉学科都是有益的。

4声乐教学的评估

要想使普通高校的声乐教学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就必须对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教、学有一个非常客观的评价,这也是其他课程必须要遵循的教学过程。然而,在现在的普通高校中声乐的学习是以选修的课程开设的,但是对于大学生来,既然选择学习音乐,就不应该只是单纯为了得到学分,还要当做必修课对待。老师要对学生的音乐学习负责,按照课程的目标和原则进行教学,对于学生在平时课堂的表现、对演唱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课外的实践等内容,客观评定学生的声乐学习情况。而在老师来说,最基本要做到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学以致用,达到基本的学习目的。对教学进行评估的方法一定做到科学,才能达到教有成、学有所用的目的。

篇8:普通高校体育理论教学的现状分析论文

在高校体育教学工作中,体育理论的教学是使学生认识了解体育并能指导体育技能的过程,更是培养对体育兴趣爱好的重要过程。因此我们在高等教育阶段的体育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体育理论知识的教学。学生体育理论水平的髙低直接影响着学生对体育的认识、参与体育的积极性,影响着学生是否科学健身和终身体育意识的形成,影响着高校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

1高校进行体育理论教学的意义

1.1体育理论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我国的教育方针是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生理素质是心智的物质基础,健康的身体是个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体育教育是以增进健康,发展身体,终身受益为目的。体育有一套系统的科学理论依据,体育课的教学按照教育学的原理,有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两个环节,通过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展理论。没有理论体系的教育或没有实践过程的教育都不能视为完整的教育。

1.2体育理论教学是培养终身体育意识的关键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运动技术,全面发展身体,提高各项身体素质,还要考虑对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目标的指导意义。要让他们学习体育运动的原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和手段,做到能够运用正确的理论指导自身的体育锻炼,使学生终生受益。通过理论教学使学生提高对体育锻炼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并能根据自己身体条件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方法,选择适宜的运动负荷进行锻炼,这既是理论教学的任务,也是解决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培养终身体育意识的关键。

篇9:普通高校体育理论教学的现状分析论文

2.1体育理论教学时数偏少国家教委1992年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理论知识教学时数不少于教学总时数的12%”,依据一般高校全年体育教学的课时为72学时进行计算,应为8~9个学时。而大多的院校不足8个学时,有的干脆省略了,有的将体育课的要求和介绍也作为理论课的内容,大大缩短了体育理论课的课时,无法满足体育理论教学对实践课的真正需要。体育理论课时的不足,无法使学生学到丰富的体育理论知识,影响学生全面文化素质的提高。2.2教师对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程度不够目前,大部分高校的体育教师对理论课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一,重技术轻理论,重达标轻技能的情况并不少见。认为理论课可上可不上、推诿、应付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理论教学有很大的随意性,缺乏体育理论教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严重地影响了体育理论的正常教学,影响了学生对体育的整体认识。

2.3大部分学生缺乏兴趣,态度消极从学生学习态度上看,多数学生缺乏兴趣、态度消极由于理论教学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和可行性且授课教师又无讲理论课的经验,因此,学生也就越来越不喜欢上理论课。在这种抵触情绪的作用下,很多学生都认为“听体育理论课没有多大意思,还不如到操场上活动活动呢”,致使真正认真听体育理论课的'学生不多。对一些体育理论课教学做了统计表明,课堂上真正听课的学生还不到20%,而80%以上的学生都在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有的学生则在课堂间隙偷偷地溜走,有的学生甚至根本就不来上课,而让其他学生代为请假或点名。试想,如果不是硬性规定学生必须要到教室来上理论课的话、结果会是怎样?很可能会使授课教师陷人十分尴尬的境地。

2.4体育理论课教学质量不高理论课需要讲授的是有关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体育运动的基本原理、运动卫生常识及各项运动的理论及规则等等。体育教师习惯了室外的体育实践课教学,对体育理论教学多数都不感兴趣,另外上好一堂理论课需要大量的理论基础知识。目前大部分体育教师都是以技术见长的,理论课经常出现念书本的现象,大大影响了学生的兴趣。由于教学时数的不足,理论课程内容较多两方面的原因,致使理论课堂教学形成教师照教材念大纲的状况。

2.5体育理论考试形式化体育理论考核多数是迫于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才组织的,采用卷面考试的方式。考试方法比较单一,理论考试前,教师进行考前辅导,圈定考试范围,画出重点以让学生死记硬背通过理论考试。还有些院校的理论考试全部是开卷考试,学生拿回去自己答题之后统一交卷。理论考试失去其检查、反馈、促进、提高的作用。

3对体育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建议

3.1将体育理论课作为一门独立的必修课当前大学体育课设置是大一和大二两年的体育课,将体育理论课作为一门独立的必修课从目前的体育课当中分离出来,在大三的时候开设。学生在体育理论课堂上将系统全面地学习到诸如体育价值功能、运动健身原理、发展身体素质理论依据、科学锻炼身体的原则与方法等丰富的体育理论知识。这不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认识体育了解体育,热爱体育,养成良好的体育习惯,为将来的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3.2提高体育教师的文化素养和理论水平任何先进的教学手段都是通过教师的操作才得以实现的。教师教学能力的增强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加强体育教师的文化修养,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体育教师在不断学习,拓宽自己知识面的同时,还要在思想上重视理论教学。要提高体育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就必须自觉、积极地提高体育教师的文化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拓宽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重视高校体育理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是普通高校体育教学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3.3制定理论教学体系,完善考试制度普通高校体育理论教学要从制定目标、选择内容、确定时数、完善考试制度等方面着手,尽快形成一套相对独立的教学体系。理论教学还要考虑对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目标的指导意义。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从多方位、多角度展示体育的功能和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也是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效手段。理论课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环境,完善体育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建立理论知识试题库。使体育理论教学沿着正确、科学的轨道向前发展,为培养大学生&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打下牢固基础。

篇10: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的思考论文

关于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的思考论文

[摘要]课余体育是学校体育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如何搞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充分发挥课余体育的功能,值得学校体育工作者去总结和探讨。文章在对高校课余体育概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普通高校课余体育模式应以依靠大学生自觉性为中心,加强体育理论教育,还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普通高校课余体育可以弥补体育课堂教学的不足,保证学校体育目标的实现,可以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能够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关键词]普通高校 课余体育 模式与作用

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加上“双休工时制”的实行,大学生们相对可以腾出较多的课余时间,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其中课余体育就是他们首选的活动内容之一。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这些时间,成为教育工作者及学生们共同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体育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均已认识到单靠1周2节体育课,是无法实现增强体质任务的。课余体育对于学生全面发展身体素质,提高运动能力,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为运动队伍输送后备人才都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实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标,必须重视学校课余体育工作,并把它列入整个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的日程上来。本文就高校课余体育概念、课余体育应采用的模式及其作用进行相关探讨。

一、高校课余体育概念分析

课余体育是指学生在学校体育课之外的时间里采用身体练习的方式,从事以发展身体、增强体质、娱乐身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等为目的的身体活动。课外体育是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我国体育教育中,课外体育同样也是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体育课一起,课外体育活动成为发展学生的身体,增强体质,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养成个人体育爱好的重要途径。可以说,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目的和任务的基本途径之一。

课余体育与体育课相比,它具有活动内容的广泛性和活动空间的广阔性;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活动方法的灵活性;学生活动的主体性和教师指导的辅助性;组织活动的法定性和学生参与的自愿性;参与对象的群众性和课余训练的精英性;体育课堂的延伸性和自成体系的独立性等特点。课余体育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培养人才的重要使命。素质教育是一种个性化的教育,课余体育在为学生打好体质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把培养学生的个性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打好基础。由于课余体育既是课余的又是体育的,所以无论从环境因素、教育因素,还是从个性形成的阶段性因素来说,它对每个学生良好个性的形成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现阶段,我国在课余体育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经验。第一种做法是开展两类体育课程,即在上好每周两课时正规体育课的同时,再安排一课时体育活动课程,并把活动课程列入学生的课程表中,使活动课程在时间上,辅导力量上,运动设施和器材上得到确实的保障。两类课程的互相补充,使学生的身心得到了提高。第二种做法是在上好正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前提下,开展大课间锻炼的活动,这就是延长课间操的时间,把课间锻炼延长20~30分钟,改变只做广播操的'单一内容,增加跑步、武术、跳绳、游戏、健美操素质练习等多种内容,使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得到增加。无论是活动课程还是大课间锻炼,在其组织形式上已出现小组锻炼的组织形式和学生自选活动内容,这是逐步推进我国课余体育改革的有益尝试。但是课余体育训练这一过程毕竟属于“课余”的性质,因此,它不同于职业型的优秀运动员训练。由于高校课余体育训练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运动训练在许多方面均有自己的独特的运行模式。

二、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的模式

(一)以依靠大学生自觉性为中心

目前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处在17~22岁左右,独立性、自制力及自主意识较强。高校校园的运动氛围较浓厚,运动场地、器材相对较齐全,而且高校学生的课程安排灵活性大,参与课余体育活动的时间随意性大。那么高校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管理就应根据上述的特点,以依靠大学生的自觉性为中心,体育教师不宜过多直接参与管理,可以通过协助制定适当的目标,建议采取科学有效的锻炼方式方法,提高必要的技术辅导,提供应有的场地、器材以及组织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等途径间接地管理。

具体做法有很多类型,比如我们可以为了提高体育教学的效果,巩固学生的体育兴趣,形成体育锻炼的习惯,鼓励学生组建和参加各单项体育协会或俱乐部,如“篮协”“排协”“网协”“乒协”“足协”“羽协”等。校内进行的所有体育活动都可以成立协会和俱乐部,学校应在理论、技术、场地、设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强管理,组织各协会开展形式多样和经常性的体育比赛活动。另外,学校体育运动会的设项,要充分考虑广大学生的参与性,避免过分竞技化。要通过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比赛活动,推动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体育理论教育

大学生知识水平较高,理解能力较强,但对人体科学知识和体育理论知识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体育理论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育认识和体育意识,了解体育活动中生理、心理变化的规律,掌握体育煅练与健身的科学方法,教你如何欣赏体育,如何去组织安排体育活动竞赛等。因此,体育理论的教学内容要紧紧围绕着体育理论教学的目标,任务去组织选择教学内容。依据体育理论的教学任务、目的,体育理论教学的内容应该包括:运动解剖、运动生理、运动生物,运动力学的最基本知识,体育保健,体育卫生,体育竞赛的组织编排方法,体育欣赏等。因此,在课余时间可采用讲座、讨论、沙龙等形式向学生系统传授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保健学、体育医疗康复、自我保护等知识。这样既丰富了大学生的理论知识,更开拓了他们的知识面,引导他们从理论上去了解体育对人们的深远影响,从而培养他们锻炼身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指导他们更好地进行体育锻炼。

(三)引进与提高相结合,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实施素质教育最根本的一条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素质、高待遇与高奉献,是三位一体的。所以我们要继续致力于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继续解决好教师住房和工资待遇问题,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吸收优秀教师进入人大、政协等各级组织机构。另一方面还要讲奉献,只讲待遇不讲奉献也是不行的。教师这个词的本质含义,我认为就是“奉献”两个字。为什么大家用很多优美的词汇来赞美教师?人梯、蜡烛、绿叶、老黄牛,都是一个意思,说明教师这个职业的本质含义就是“奉献”,如果丢掉了奉献,那就不能称其为教师。所以,在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方面,素质要高,待遇要相应提高,还要强调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学校要大力引用高学历体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以尽快改变数量不足,学历不高的状况。还要做好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支持教师考研究生。每年从事业经费中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组织选派教师到其他高校进修学习,积极进行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教学、训练水平。各高校体育训练教师应充分利用本校资源,加强与校医院和各生化实验室密切联系,对一些影响和评定运动成绩的生理、生化指标进行测试,以便更好地指导训练提高运动成绩,引起领导重视,加大对科学体育训练的投入,创造出有利的训练环境。

三、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的作用

(一)弥补体育课堂教学的不足,保证学校体育目标的实现

学校体育目标概括起来主要有:增进健康目标、教养目标、教育目标、竞技目标、娱乐目标,但课堂教学因为时间短(一星期只有两节课),教学内容杂,针对性差等多方面的不足,往往不能很好的实现这些目标,课外体育训练可以弥补这个不足。

(二)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课余体育活动不单纯只是对学生体能的提高有好处,通过课余体育活动,学生的身心健康会获得全面的发展。目前对健康的两种权威解释,不管是健康的三维观,还是健康的五要素学说,概括地说,健康诸因素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身心之间的关系。生理健康有助于心理健康,心理健康同样影响着生理健康。课余体育活动,使学生走出课堂,到大自然中嬉戏玩耍,不仅可以愉悦身心,还可交友漫谈,不仅获得身体的,同时获得心理的需要和满足。所以,课余体育活动不仅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体育活动在育人过程中具有“身心双育”特点,校园体育文化对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独到之功。课余体育活动的群体性可以培养学生的群体意识、集体主义观念,提高校园文化主体的思想道德水平;学生投身于多姿多彩的校园体育生活,浸染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精神氛围时,会形成积极进取、发奋向上的情感。同时,课余体育将体育精神与校风、学风有机融合在一起,使体育精神成为校园文化有机成分,促进了校园文化建设。青少年学生最富于朝气和活力,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憧憬,他们不但需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且需要娱乐,需要友谊,需要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需要情感和精力的宣泄,而课余体育活动正是满足青少年学生这些精神与心理需要的最好方式之一。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课余体育活动,充分利用体育运动的交往性、娱乐性、互助性、竞争性的功能,发挥课余体育的内在与外化效应,丰富校园文化,体现多样性,创造出紧张严肃与生动活泼相统一的文化氛围,从而满足学生生理、心理多方面的精神情感需要。通过课余体育活动与校园文化的有机结合,使校园文化产生更加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到课余体育活动中来,在活动中将他们剩余的精力得到有效的、正常的释放,达到既锻炼身体,又陶冶情操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韩毅.现行高校课余体育的形式与特点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4).

[2]吴长青.课余体育在学生个性发展中的优势研究[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6).

[3]冯喜军.浅析我国课余体育的发展趋向[J].辽宁师专学报,2005.

[4] 张帆.关于加强大学生课余体育锻炼及相应管理的思考[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

[5]杜东照.浅析高校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J].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

[6]王发昌.论河南省高校在课余体育训练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4).

[7]常智.试论课余体育活动在提高学生体能中的作用[J].贵州体育科技,,(3).

[8]杨寿雨.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社会化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2005.

篇11: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社会化透析论文

普通高校课余体育社会化透析论文

体育社会化是指社会对体育发展的作用及影响,表现为社会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各种社会力量及各种社会形式来直接对体育的发展、组织、体育的总目的和任务进行规划、决策和参与,使体育成为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纳人社会发展的轨道。就体育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来讲,体育影响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发展.体育社会化包含着课余体育社会化,课余体育社会化是体育社会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1、课余体育在现代教育和校园文化中的作用

课余体育是学校体育的延伸和补充,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织形式。课余体育是指学生在课余时间里,运用各种身体练习方法,以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活跃身心、提高运动技术能力和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而进行的体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学校体育目标、任务的基本途径之一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重要形式和内容,课余体育在当代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1课余体育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其主动性、丰富性、娱乐性氛围

青少年学生最富于朝气和活力,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憧憬,他们不但需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且需要娱乐,需要友谊,需要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需要情感和精力的宜泄,而课余体育活动正是满足青少年学生这些精神与心理需要的最好方式之一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课余体育活动,充分利用体育运动的交往性、娱乐性、互助性、竞争性的功能,发挥课余体育的内在与外化效应,丰富校园文化,体现多样性,创造出紧张严肃与生动活泼相统一的文化氛围,从而满足学生生理、心理多方面的精神情感需要.通过课余体育活动与校园文化的有机结合,使校园文化产生更加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到课余体育活动中来,在活动中将他们剩余的精力得到有效的、正常的释放,达到既锻炼身体,又陶冶情操的目的。

1.2课余体育活动有助于冲破传统校园文化的封闭,突出开放性教育理念

校园文化应适度保护一般社会文化的超然性,体现必须性,但也要加大其对社会的开放性,需要加强与社会文化的交流和沟通,而课余体育活动正是加强这种开放性的重要途径之一首先,通过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以体育为内容、形式、载体的广泛交流和接触,可以增进学生对社会的认知与了解,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汲取社会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从而弥补校园文化单纯性的不足;其次,体育运动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民族的、传统的、区域的、环境的情感认知可以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培养社会交往能力、个性张扬和自我表现力、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1.3课余体育有助于弘扬校园文化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课余体育为学生个体体育运动才能的'发挥和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学生有机会发挥体育运动的特长和爱好,在运动技能和专项特长方面弥补课堂文化知识的学习以分数衡量、评价个人学习能力与成绩为唯一尺度的不足;另外,体育运动又一重要特征就是鼓励和要求精神和竞技水平不断的创新,因为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保证学生在体育竞赛的激烈竞争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由于体育的竞争性、获得性、公平公正性使得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始终有一个终极目标在支撑着自己的信念,那就是“努力创新、挑战自我、战胜对手、成为强者”.正是这种体育本身固有的精神,激励着学生不断战胜各种困难,超越自我,超越对手,创造出一个又一个新的“纪录”.“鼓励创新”是体育运动的文化特质,是校园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也是现代教育所追求的文化内涵。

2、学校课余体育新走向一体育杜会化

2.1树立全新的课余体育时空观,实现课余体育社会化

传统的高校体育在学科设置、专项选修、个人能力的发展与提高等诸方面制约着学生个性的发展和适应社会能力的提高.长期以来,人们总习惯于把课余体育活动看作是学校围墙内的体育,将学生的课余体育在内容和形式上局限于校园活动范围内,使课余体育与社会体育、家庭体育、生活体育截然分开,人为地造成彼此之间在目标、内容、形式上的脱节.随着现代体育发展的进一步大众化、社会化,课余体育在观念上己经冲破了学校的时空界限,正逐步向家庭和社会扩展.与从前相比。课余体育的内容、形式、规模水平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就要求课余体育在观念上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将娱乐体育、保健体育、生活体育、单位体育、竞技体育等一同纳人课余体育活动体系,走出校园课余体育的囿限,大力发展与社会体育的横向联系,打破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的界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课余体育活动,促进学生个体的社会化发展。

2.2加强学校课余体育的科学化管理

加强对课余体育的科学化管理,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的体育法令、法规,使课余体育活动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正规化。学校要建立由分管校长、体育部(室)领导、校学生会体育部组织等组成的学校课余体育活动领导组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学校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督导,及时解决课余体育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健全以体育专业教师为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体育骨干为辅的课余体育管理队伍,对课余体育活动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2.3争取社会支持,为开展课余体育活动提供物质保障

近年来,国家为发展社会体育制定了许多重要措施和规划,如《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和城区体育场馆要面向社会开放的有关法令,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现代社会要发展课余体育,并跟上体育社会化的步伐,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投人,学校体育和课余体育的发展仅靠国家有限的教育专项经费投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来关心、帮助、支持学校体育事业,借助社会力量,为学校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和经费上的保障,实现学校课余体育经费和物质保证的社会化。学生社团自发组织的拉赞助冠名的系与系之间、校与校间的大学生篮球、足球联赛就是一种成功的范例。

3、实现学校体育社会化的主要途径

3.1加大宜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体育消费观念和健康第一的思想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作为一种精神生活必需品已越来越受到学生们的认可。一方面,高校是学生受教育的最后阶段,对提高学生素质、促进社会体育健康蓬勃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同时,高校具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受过良好训练和具有较强指导能力的专业体育教师队伍,在培养学生良好体育行为、习惯和体育意识,树立终身体育观念等方面起着重大作用。另一方面,在学校体育领域随着大众体育的推广,媒体不断向人们传播科学健身的手段、方法,学生的体育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处于“自娱”和“自我”的主体意识阶段,不少学生自购器材,积极投资参加自己感兴趣的体育活动,“花钱买健康”、“科学锻炼换健康”等体育消费观念愈来愈多地被学生所接受。

3.2培养高素质的学校课余体育指导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颁布以来,伴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一期工程的完成,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要求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有资料表明,目前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仅有10余万人,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人员区域分布极不均衡,专业人员缺口较大.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培养一批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广博的体育专业知识、综合业务能力强、精力充沛和身体健康的骨干体育指导员.建立由学生自己管理、自由参加的群众性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如在部分高校出现的各单项体育协会,就是一种学校课余体育较好的组织形式,他们在推动学校体育和课余体育社会化发展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3.3充分利用场馆设施,积极开展社区体育,促进体育社会化发展

随着国家健身计划的推广和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的有关法令的下达,人们的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念、自我锻炼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群众对体育的不同需求将导致社会体育向多元化发展,通过国家投资和社会集资,不断修建和完善了相关环境的体育场地设施,为全民健身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建立了以各级领导为核心,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者为骨干的社会体育组织。充分利用社会、学校及单位的场地设施和人力资源,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加快了体育社会化的进程。近年来,体育社会化不仅使体育本身受益匪浅,而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取得了很大的收益,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12:构建环境合同制度论文

构建环境合同制度论文

合同制度本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但近代合同制度在其沿革中,已经超出民商法范畴,扩展到法律的各部门和法学各领域。合同涵盖的关系日益复杂,其外延扩大而导致内涵减少,合同已成为一种形式化的法律制度 .环境法在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要求的国家管理意志与私人性所要求的个人意志时,可以借助合同这一外在形式,建立统一的环境合同制度,以实现环境法的目标价值。在环境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环境使用权交易、旅游资源利用、水权转让等利用合同制度的作法。对这些法律现象的研究如果能够整合合同制度理论和环境法理论并加以抽象、深化,无疑将极大的完善环境法理论和制度体系,也将促进环境法的实践发展。

一、合同形式:环境合同的外观

罗马市民法要求契约有严格的形式,当事人合意的因素反而显得无足轻重 .而之后的罗马万民法上的诺成契约,与市民法上的要式契约完全不同,契约的成立无须任何形式,仅以当事人的意思为要件,契约也只有在当事人均同意时才能解除,而缔约形式被彻底排除于契约有效要件之外,成为当事人内在意志的象征 .罗马市民法上的诺成契约在确立现代契约概念的同时也导源了契约自由原则,成为契约自由思想的真正历史源头 .

近代民法继受了罗马法的契约自由原则,并进一步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构建近代民法的基础之一。契约自由是近代合同制度的核心和灵魂,它包含有两层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意思:一方面,它指明契约是建立在相互意见一致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它强调指出契约的产生是不受诸如政府和立法干涉等外来拘束所妨碍的自由选择的结果 .正如阿蒂亚所言,契约自由的精神表现为,首先,契约是当事人相互同意的结果,其次,契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 .

但是,契约自由作为一种理想,自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与现实生活存在巨大的差距,只是近代的社会经济条件尤其是自由竞争理念为其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现代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巨大变化,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干预理念的发展导致了民法上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剧烈冲突使契约自由原则至高无上的地位被动摇,不得不对其加以限制以伸张契约正义。表现在 :诚实信用原则等一般条款的繁荣;附随义务的强制性;缔约上过失与约定上禁反言的规定;立法和司法对合同的干涉,如强制缔约、默示条款、标准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契约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弱者保护;关系契约理论的产生,等等。这些变化促使合同向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回归。

民事合同制度由近代到现代的发展,是作为合同实质的当事人意思自治逐渐淡出合同的中心地位,而合同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这一形式作用日益突出的过程。而且,当国家立法和司法裁判直接对合同作强制性约束时,合同已不再仅仅是当事人的共同意志,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普遍意志。合同逐渐成为形式。

民事合同虽然显现出由意思自治的实质向形式化 发展的趋势,但如果再进一步,当意思自治因素不占主导地位时,将不成其为民事合同;在民事合同领域,意思自治始终是合同的本质方面,只有在意思自治与社会正义发生直接冲突时,意思自治才被舍弃。因此,民事合同的基础或者核心仍然是意思自治。但是,民事合同的形式化变迁,却为其它法部门利用合同形式实现本部门法的目标或者改善本部门法的调整手段提供了途径与方法,并为其它部门法建立自己的合同制度提供了思路。现代行政法等部门法对民事合同制度的借鉴正是如此,它们利用了合同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形成了行政合同、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民法以外的法律制度中,所谓的合同仅仅是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形式,而不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民事合同意思自治的本质。当然,其他合同制度也有其本质特征,但肯定不是完全意思自治。因此,相对于民事合同而言,其他合同的产生是其他部门法对民事合同借鉴的结果,是一个剔除本质,仅留形式的“形式化”过程。

黑格尔对合同本质的总结是:契约双方当事人互以直接独立的人相对待,所以契约(甲)从任性出发;(乙)通过契约而达到定在的同一意志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设定,从而它仅仅是共同意志,而不是自在自为地普遍的意志;(丙)契约的客体是个别外在物,因为只有这种个别外在物才受当事人单纯任性的支配而被割让 .这种在个人主义思想主导下对合同的经典论断,在由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个人主义思想受到质疑而引发的合同形式化过程中逐渐被突破。

1、绝对意思自治(任性)的淡化

契约自由原则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是自由资本主义。作为对等级和特权社会的反叛而产生的自由平等观念,以政治上的为权利而斗争和经济学上的自由放任主义为背景,反映在法学上“从身份到契约”的法史观,奠定了契约自由原则的现实和理论基础。当个人主义思想发展到极致时,必然走向自身的反面。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从更加注重公共领域的社会观念、国家干预的经济思想,到法学上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最终使完全的契约自由失去了现实和理论的根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契约自由原则,转而注重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是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合同制度发挥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的最佳选择。抛弃了完全意思自治的本质,合同就有可能超越民法的范畴,作为一种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而为其他部门法所借鉴。当然,任何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都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各方当事人的意志,否则将失去其个别调整的价值。因此,合同应或多或少保留意思自治的成分。

2、普遍意志的介入

民事合同“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设定,从而它仅仅是共同意志”。但由于社会生活的组织化、技术化、法则化使得合同的重要性增加,普遍意志对合同的介入和规制则越来越细、越深 .在这一过程中,合同逐渐扬弃了作为本质的个别契约自由,而成为以遵从社会普遍意志为前提而设定权利义务的一种形式,主要表现在 :对主体强制性规范的增多,对合同内容的限制增多,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的设立,政府在从事经济活动和管理中对合同的运用,以及合同解释原则的变化等。普遍意志对合同的介入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而使合同成为国家进行个别调整的方式,成为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互相融合进而设定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形式。

3、合同主体范围的扩大

民事合同意思自治的本质要求合同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互相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互以直接独立的人相对待”,因此,国家不能作为公法主体介入合同关系。但契约自由原则的突破和普遍意志介入合同使国家参与合同关系成为可能和必要。一方面,国家作为社会普遍意志的代言人,通过立法、司法或行政管理的手段对私人间的合同进行规制,以保证合同当事人意志不与公共意志相违背;另一方面,国家(以政府为代表)可以与私人订立合同,直接实现社会普遍意志与个人意志的调和。因此,以确定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形式化的合同对当事人并无特殊要求,使合同主体超出民事主体的范围,成为公法主体实现其意志的法律手段。

4、合同客体的普遍化

民事主体的权利是个人化的权利,需要有明确化、个别化的界限,以便将其归于个人,因此民事合同的客体只能是“个别外在物,因为只有这种个别外在物才受当事人单纯任性的支配而被割让”。但如果仅将合同作为一种确定权利义务的形式,则合同的客体将不限于“个别外在物”,国家意志支配的物和其他利益,只要能够明确为一定的权利义务,都应该可以成为合同的客体,合同也不仅限于民法上债的合同,成为一般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客体的普遍化对于环境法借鉴合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解决环境资源的客体地位问题。

总之,合同的形式化减少了合同的实质要求,从而扩大了合同的适用范围,为其他法律部门建立合同制度开辟了通道。较之于民事合同,其它合同的共同特征是,丧失了绝对意思自治的合同本质,而成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形式。国家普遍意志及其具体要求不断向合同内部渗透,且合同中的非财产因素增加,引起国家的普遍意志和特殊意志对私人自由意志的否定 .

既然合同可以作为一种融合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形式,那么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应该可以借助合同制度加以解决,从而使环境法引入合同制度成为可能和必要。本文将环境法上的合同称为环境合同,并将其定义为:国家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确定和转移达成的协议。环境合同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讲,是一种形式化的合同,是确定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在环境资源使用中的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

二、平衡权力与权利:环境合同的内核

民事合同的本质是个人意思自治。环境合同中个人意思自治受到了限制,加入了国家意志的干预因素,那么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关系是环境合同本质的问题。

我们认为,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是互相协调的关系。一方面,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对个人意志的限制需要通过确定国家意志的优先地位来实现,国家意志作用范围决定着个人意思自治领域的大小。但另一方面,国家意志又不能完全排斥个人意志在环境合同中发挥作用。环境合同中必须有个人意志发挥作用的空间,个人意志在某种程度上抗衡国家意志的同时,也要与国家意志相协调。国家的管理行为必须取得个人的自愿配合,才能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个人意志也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服从国家意志,牺牲自己的一部分自由,才能获得现实的环境权利。因此,环境合同的本质在于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平衡。

1、国家意志和国家环境管理权

严格来讲,国家意志不同于社会公众意志。本文的讨论将国家作为与个人相对的主体,并将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因此将国家意志等同于社会公共意志、普遍意志。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主要体现为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国家或政府在环境合同中取得具体权力(利)的基础是国家环境管理权,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也决定着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的实现程度。因此,对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的讨论集中于国家环境管理权。

国家环境管理权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以环境资源的受托管理者或所有者的身份享有的对环境资源和环境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行使相对于个人有一定的优先效力,但并不是完全的意思先定 .从社会学角度看,国家环境管理权产生的基础是现代以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融合,产生了所谓公共领域,客观上需要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管理权,这不同于传统的国家统治职能和行政权。体现在环境保护领域,环境污染和破坏往往涉及一定范围内大多数人的利益,仅靠私人权利的对抗和制衡已无法全面解决问题,而传统行政权的强制性又不宜过多介入私人关系,由此产生国家环境管理职能和环境管理权。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应该认为大自然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这种价值是固有的、客观的,不能还原为人的主观偏好,与人是否参与评价无关。因而保护和促进具有内在价值的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是人类所负有的一项客观义务。“人们应当保护价值──生命、创造性、生物共同体──不管它们出现在什么地方 .”这项义务对于国家来说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从而需要赋予其环境管理权;对于个人的环境保护义务,除了法律的直接规定外,法律无法明确规定的仍需由国家的具体行为来确定,而对个人课以环境义务的行为需要国家环境管理权作基础。因此,人类的环境保护义务是国家环境管理权的伦理基础。

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应该以其产生的基础为依据。首先,国家环境管理权存在的直接社会基础是保护公共性环境利益的需要,因此,公共性环境利益的界限以及应当保护的程度构成了国家环境管理权本身的限制。即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应当是保护公共性环境利益所必需的,其范围和界限不能超出公共性环境利益的界限,应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特征相适应。对公共性环境利益的确定应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影响范围大、程度深的通常应确认为公共性环境利益,可以由国家环境管理权介入进行保护。其次,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要与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相适应。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行使通常直接导致公民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不能超过公民在客观上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的范围。即从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义务角度,国家环境管理权也应当有一个客观的界限,这构成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外在限制。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确定,有赖于一定环境伦理和正义标准的明确,并受制于公众环境意识的强弱,但最基本的如环境责任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已得到普遍的承认。最后,国家环境管理权要受到公民基本权利的制约。国家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目的都在于维护环境利益,在这一点上二者是统一的,仅仅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但环境利益特别是公共性环境利益可能与公民的私人利益存在冲突,国家环境管理权也可能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存在正面冲突。法律必须在保护环境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利等之间进行平衡,这在一定意义上是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对国家环境管理权的范围和界限进行的限定,不能容许滥用国家环境管理权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以上几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对其综合考察才能在具体情况下确定国家环境管理权的界限。

国家环境管理权作为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体现,其界限也就决定了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界限。这是国家意志作用的范围问题。

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内容是环境合同中国家意志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国家通过对这些权利的行使,表明和实现其环境保护意图,并对个人环境权利的行使施加影响和限制。

2、个人意志和公民环境权

个人理性决定着个人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个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内,这种倾向会得到自然的发挥。环境合同中个人的意思自治是有限的意思自治,其范围的外在表现就是公民环境权的界限。或者说,对环境合同中个人意志作用范围的分析,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对公民环境权的分析来实现。普遍意义上的公民环境权是环境合同中个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国家讨价还价的基础。

环境权应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人权 .这种权利的正当性是个人在环境事务中表达意志、主张权利的前提。环境合同中个人意志的表达正是基于公民环境权的存在。因此,确认公民环境权的基本人权和法律权利属性,为我们认识环境合同的本质提供了思路,即:既然国家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权都是对环境资源的正当权利,那么二者必然产生冲突,协调就是必要的;环境合同为实现国家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权的沟通和协调,就只能追求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平衡和协调。

从理论上讲,公民环境权至少应当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 .环境合同制度中,公民使用环境资源的抽象权利是其签订环境合同、取得具体的环境资源使用权的基础。而个人通过环境合同取得环境资源使用权是其参与开发利用环境的管理过程以及环境保护制度实施过程的形式和结果,是参与权的行使和体现。公民的知情权和请求权不仅是其签订环境合同的保障,也是其具体的环境资源使用权最终实现的保障。

公民环境权的内容决定了环境合同中个人意志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只有在其正当的权利范围内,个人才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获得环境利益的自由,超出这一范围,就是个人意志受到限制的领域。

3、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与协调

环境合同国家意志与个人意志平衡的本质,就是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和协调。环境资源公共性和私人性特征的并存,国家环境管理不能也不应该包办所有环境事务的本性,以及个人不能对环境资源享有绝对权利的客观限制,使这种沟通和协调成为必要和可能。在针对严重的法律问题而制定的规则和解决方案中,权力与权利不是相互对立和分割的,而是相互沟通和统一的,它们共存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之下 .环境合同正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为国家和个人提供一种对话和协商的机制,利用合同这一“当事人之间法律”的形式,实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和协调,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的平衡,这是环境合同的本质所在。

这种本质,体现在环境合同的具体制度中,应将国家意志作用的领域限制在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必需的范围内,尽量赋予个人较大的意思自治空间。特别是在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作用的中间地带,可以在原则上赋予个人自由权,再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以管理或司法裁判手段监督和约束个人的不适当行为。理由是:第一,国家环境管理权即使不同于行政权,仍具有公权力的强制性特征,而对这种权力的滥用倾向较难约束。因此应从根本上严格限制其作用范围。第二,从利用的角度,环境资源要获得最有效(未必是经济上的有效)的利用,需要借助个人的自私倾向,在一定范围内以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比较容易,在个人环境权利之上附加保护环境的原则性义务,一般就可以较好地实现对环境权利的约束,特别是在有适当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下。

三、分配与消费:环境合同的主要类型

鉴于对环境合同的形式与实质的理解,我们可以从实现国家环境管理权与公民环境权的沟通与协调的角度对于环境合同的类型加以分析与把握。

分类对于环境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实际操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为止,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对合同制度的利用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这里讲的分类是基于对环境合同制度的构想所作的理论上的探索,仅依据环境合同的目的将环境合同分为国家与私人间的环境分配合同和私人与个私间的环境消费合同。而对于政府间的环境资源交易 ,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这里将抽象的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不作进一步区分。

1、环境分配合同

本文将政府与私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达成的协议称为环境分配合同,是环境合同的第一类型。“分配”一词代表了政府与私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即在政府对环境资源的总体数量和质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将其在私人之间进行配置的过程。

有关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分配有三个需注意的问题:一是环境分配合同并不是进行环境资源分配的唯一方式,甚至可以说不是主要方式,立法和行政划拨等手段也在环境资源的分配中占有重要地位。环境分配合同有其适用范围。二是环境资源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运作过程的影响,这种影响应当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作用于环境分配合同,而不是直接作用于政府,以保持政府的中立性和公益目的。三是环境资源的分配要受到现有的环境资源使用状况的影响,环境分配合同的签订应考虑环境资源使用的历史状况。

环境分配合同中政府直接作为一方当事人与私人进行协商,是公共意志和私人意志的直接碰撞和沟通,可以直接实现国家的环境管理意图和个人获得环境资源使用权的目的。环境分配合同仅是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从政府转移到私人这一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一种形式,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特别是环境资源使用权转移的有偿或无偿不能按通常观点看待,例如政府可以就一片林木开发权向私人收取费用,并附以再造林义务的约束;但很多情况下也可以采用“无偿”即不付费用但附加特定义务的形式实现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对特定生态旅游资源的转移,如果私人承担了太多的生态保护义务,则政府也可能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此看来,政府和私人在环境分配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在各自目的约束下寻求平衡和一致的结果,虽然有客体转移的固定方向——从政府到私人,但并无确定的“买方”或“卖方”。

2.环境消费合同

本文将私人与私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达成的协议称为环境消费合同,是环境合同的第二类型。此处的消费指广义的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即人类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用和消耗环境资源的过程。环境消费合同就是私人将通过国家分配取得的环境资源使用权转移给他人,而由后者在其生产或生活中进行利用和消耗的合同。私人之间环境资源使用权的转移是有对价的,双方是有对等权利义务的平等关系,但要受到国家的监督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私人对其取得的环境资源使用权并不一定直接消耗,而可能不加利用,这可以理解为对环境资源其他价值的使用,是一种特殊的“消费”。

从环境法的角度,应该树立绿色消费观念。绿色消费是一种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资源效率、消费者权利的现代消费模式,其目标是使产品在消费和回收处理过程中对环境与消费者的负影响最小,实现资源利用与生存环境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消费从内容上来看,包括对绿色产品的消费以及物资的回收和利用、资源有效配置与利用、对生存环境与物种的保护等,其涵盖的范围扩展到了生产行为、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对环境资源的绿色消费观念对于维护生存环境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并且有利于实现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和优化。

在环境消费合同中,国家处于特殊的地位,在私人之间达成协议进行环境资源使用权的交易过程中,国家(政府)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国家基于环境管理权要对环境消费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环境资源使用权的受让人在对受让的环境资源进行利用的过程中,将直接与政府产生法律关系,而且这种法律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出让人与国家(政府)之间的环境分配合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将环境消费合同理解为环境分配合同主体的变更,受让人是对出让人权利义务的继受。总之,国家虽不是环境消费合同的当事人,但它仍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3.环境分配合同与环境消费合同的关系

环境分配合同是对环境资源的初次分配,形成国家与环境资源使用权之间进行交易的一级市场;环境消费合同是对环境资源的二次分配,形成私人之间就环境资源进行交易的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一个不完备的市场形态,不可能存在自由的市场交易,但它却是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二级市场的自由交易有赖于一级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或者可以说环境分配合同是环境消费合同的基础。

国家不仅可以在环境分配合同中直接对私人进行限制和约束,也可以通过环境分配合同实现对环境消费合同当事人权利的约束;但另一方面,这种限制或约束又不能完全排斥私人的意思自治,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个人意志。这样,在完整的环境合同制度内,国家所代表的公共意志与个人意志建立了一种沟通和协调的机制,从而使环境合同制度成为平衡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中的国家意志和个人意志、协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的制度安排,成为实现环境目的和价值的制度保障,成为环境资源使用权交易的制度依据。

四、环境合同的基本构架

(一)环境合同的主体

主体特定化是合同制度的基本特征,环境合同也不例外。

1.国家

当国家通过合同形式将其环境管理意志加于具体的个人时,必须有明确的代表机构。通常,这种代表机构应是各级政府的专门环境保护机关或履行环保职责的其他机关,有时可能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本身。本文对具体机关不加区分,将政府作为国家环境管理意志的代表。政府在环境合同中的身份,一方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管理者。其权力具有强制色彩;另一方面又须与个人平等协商,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允许个人自由表达意志,具有协商色彩。

2.私人

作为环境合同主体的私人最本质特征是具有各自独立的利益,其行为的目的即使不全是、也主要是实现自己的利益。一方面,私人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或物质享受而可能污染和破坏环境,处于污染者地位;另一方面,为了获得清洁、健康甚至是优美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或者为了获得可持续供应的生产资源,私人又反对环境污染和破坏,有环境保护的意愿。同时,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一般要求,作为环境合同主体的私人必须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其中权利能力里有待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私人有某项环境权利时,环境合同的作用在于将该权利具体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例如环境使用权,如果法律承认企业有使用环境容量的权利,但很难直接规定其排放数量、种类、时间等,环境合同就是将其确定化的法律手段之一。

私人在环境合同中的地位,其一是直接与政府签订合同,其二是与其他私人签订合同,但要受到国家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在环境合同中私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私人意志要服从公共意志,私人利益在不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范围内才受到保障。

(二)环境合同的客体

环境合同的客体可以界定为环境资源。但是,环境资源具有区别于民法上一般物的重要特征,即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分的,无法成为“个别外在物”,通常也无法实现实在的占有和支配。因此,环境合同所交易的对象往往是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环境资源的物质本体。但这不应是妨碍环境资源构成环境合同客体的理由。

环境资源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原因在于其稀缺性。因其稀缺才需要在人类社会内部进行分配,成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对象,从而成为法律关系客体。而在伦理上,人类对于环境资源进行利用和消费也是有合理基础的。“人类开发其环境,充分利用其资源,这并无过错。这是大自然对每一个物种提出的要求,人类也不例外。实然(人类必须消费其环境)变成了应然,人类应该消费其环境”。

在法学上,环境资源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可以确定化。环境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是国家进行宏观的环境管理的对象,国家从总体上限制对环境资源的使用,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以及自然界为人类社会提供物质和能量、消除和净化废物的能力,提供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的客观物质基础。但在将环境资源作为环境合同的客体时,应该具有相当的确定性和具体性,以便作为合同交易的对象。

总之,环境合同的客体,就国家环境管理目的而言,涉及整体的环境资源;而就单个的环境合同而言,则是特定化的生态性物、环境容量或生态旅游资源。民事合同的客体通常是能够由主体直接控制和占有的,同此合同交易伴随着物的交付,但近代民法物权已经由此物的所有为中心向以物的利用为中心转化,越来越重视对物的使用权。环境资源的特殊性使得很多情况下“交付”环境资源是不可能的,而且环境资源的公共性也使“所有”的概念很难适用于个人主体,因此,个人获得的往往仅是环境资源的使用权。

(三)环境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合同的签订和成立都属于合同的形式方面,对于作为形式化合同的环境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签定和成立的一般规定。环境合同的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有一个当事人互相沟通的过程,只是在环境分配合同中,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公权力属性要求相应的监督机制,因此环境分配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招标等公开程序。环境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都受到一定的约束,环境合同在一定意义上讲是这种约束的表现形式,书面形式探求“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没有意义。因此,书面形式应当是环境合同的成立要件。

在民事合同理论中,合同的生效具有与合同成立不同的意义,主要源于国家在合同生效中所具有强制评价者地位。但在环境合同中,国家以两种身份出现。因此,应分别考察。一方面,国家(政府)是环境合同的当事人,作为当事人所代表国家意志是在环境合同特定情况下的具体的国家意志,它在对个人意志进行限制的同时,要与个人意志达成一致;在这个层面上,双方的意志都有自由意志的属性,其合意的达成导致合同的成立。另一方面,国家作为社会秩序的最终维护者,还应当从超脱于环境合同之外的身份对其进行再次评价,以确定环境合同中环境管理权和公民环境权的行使是否正当,从而对其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评价,最后确认合同的效力。尽管由于我们没有具体区分国家的不同代表者,以至于使这一分析显得有些模糊,若从本质上考虑问题,便可以发现区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环境合同的具体生效要件应当包括:一是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政府代表国家签订环境合同的行为能力应当以其相应的职权为基础,否则不能签订环境合同。具有环境权利但没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通过代理签订环境合同,如生态旅游合同等。二是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环境合同中当事人虽不具有完全的意思自由,但环境合同的生效仍须是双方当事人公正协商的结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特别重要的是,环境合同中国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目标。三是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违法合同无效。环境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环境合同可能关系到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因此对其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公开以确定其合法性是必要的。四是特殊的生效要件,如合同所附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等。

(四)环境合同的履行

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形式,环境合同应该得到确实、适当的履行。但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是国家在环境合同的履行中具有优势地位。环境合同为了实现社会公益目标,需要对个人的意思自治进行限制,因此,在环境合同的履行中仍赋予国家一定的优先权。当然,优先权的限度应在有利于合同目的的范围之内。环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实际上是其履行的特殊情况,国家仍应具有一定的主动权。

二是环境合同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基于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这两个近代合同法上的原则而存在的,5现代民事合同已对其有所突破。环境合同中强烈的社会公益性因素,使合同相对性原则显得不合时宜。一方面,环境合同的履行应当考虑社会公众和个别第三人的利益,确认合同当事人对第三人的义务,保证第三人利益不因环境合同而受到损害。例如,排污权分配合同中,即使是合理确定的排污权的行使仍可能给附近居民带来直接的损害,对这种损害不能依合同相对性原则拒绝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国家对环境消费合同有具体的监督权。为保证社会公益不被个人追求私利的目标损害,政府仍应对环境消费合同的履行进行具体的监督,即作为合同外的第三人享有合同的监督权。

(五)环境合同责任

违反环境合同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它与民事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又有区别:第一,损害赔偿方式的局限。民事合同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因此损害赔偿主要是金钱赔偿,这不仅是一种方便易行的赔偿方式,也与当事人获利的最终目的没有根本冲突。但环境合同除追求经济利益外,很多情况下获得环境利益为目标,一旦其权利受到损害,不仅经济赔偿无法完全弥补,也很难有其他合适的赔偿方式。第二,实际履行的局限。环境资源要素的技术性、复杂性决定了其多变性,极易使实际履行变得不可能或不符合合同的目的。而且国家在环境合同中解除合同的优先权也限制了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第三,替代履行方式的运用。为达到环境合同的目的,有时替代履行也许更加方便和适当。第四,行政性责任。由于环境合同中涉及了部分公权力因素,公权力行使不当可能导致行政性责任的产生。

(六)环境合同的争议解决

环境合同争议的解决应立足于环境合同争议的特点:

首先,环境合同中虽有国家公权力的因素,但这种公权力的强制力是有限的,很多时候并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所以解决行政合同争议的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并不能适用于环境合同,因为“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是基于对全力支配关系的行政行为的控制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单向性救济结构”,6无法适应环境合同的双方合意性。行政诉讼也存在同样问题。

其次,环境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平等性或国家意志干预性使其很难适用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建立的民事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

尽管合同争议解决的常规方法可以有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但仲裁制度很难达到环境合同争议解决所要求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一方面,民间仲裁不宜对环境合同中体现的国家意志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对政府参与的行政仲裁制度,在政府本身是环境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公正。

因此,环境合同争议解决应以诉讼为唯一救济途径,通过司法权威确保对争议的公正处理。一方面,基于环境合同双方权力(利)的直接对物性,其关系更近似于平权关系,因此应以民事诉讼制度为基础设计专门的环境合同诉讼制度,或者是在民事诉讼制度之外,附加若干特别规定。另一方面,环境合同中国家优势地位应在诉讼制度中适当反映。例如,国家可以直接行使其优先权力,而不是提起诉讼来达到一定目的。但对于双方无法解决的争议,双方都有权提起诉讼,在双方对抗的基础上,由法院考虑环境保护目的和国家的优先权之后作出裁决。

注释:

1、孙鹏著《合同法热点问题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第27-34页

2、吕忠梅著《论公民环境权》,发表于《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3、吕忠梅著《再论公民环境权》,发表于《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4、吕忠梅著《环境权力与权利的重构——论民法与环境法的沟通和协调》,发表于《法律科学》2000年第5期

5、傅静坤著《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70页

6、余凌云著《行政契约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