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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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承诺书

【简介】感谢网友“zhu502zhu”参与投稿,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产品安全承诺书(共1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农产品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贯彻实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社会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基地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落实责任和追究制度,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促等监管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农业部门规定的技术操作进行生产。

三、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不使用违禁的农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做好生产管理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

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加强对农产品抽查检测力度,实施产地准出制度。全面开展产中、产后、售前农产品开展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流入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检测记录档案,并保存两年以上,

五、严格贯彻落实农产品报告召回制度。一经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已出售的农产品实行召回。

六、具备包装条件的农产品,在包装、标识等方面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志管理规定。

七、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基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接受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依法监管。

八、加强生产基地硬件和软件建设,注重农产品质量、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宣传教育的力度。

九、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本基地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2: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贯彻实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社会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本超市郑重承诺:

一、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拒绝购进和销售,对超市内流通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一经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篇3: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鸿运国际鸿运国际息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鸿运国际鸿运国际息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

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4: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磷铵等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

2、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3、按照平衡施肥的原则,以有机肥为主,重施基肥,少施、早施追肥。对于一次性收货的叶菜类蔬菜,保证在收获前20天禁止施用化学氮肥。

4、保证在食用菌生产中只使用已登记的40%噻菌灵可湿性粉剂、4.3%高氟氯氰〃加阿维乳油等农药,杜绝在食用菌采后保鲜中使用护色剂、荧光增白剂等违禁添加剂。

5、建立蔬菜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蔬菜各生育期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6、确保蔬菜合格上市交易。如不按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篇5: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二、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三、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业投入品;

四、向购买者介绍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识;

五、承担由自身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存县农业局;一份承诺本人留存)

承诺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日

篇6: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全过程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的消费安全。特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组织培训和学习。

二、保证按相应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按照相应农产品产地标准对基地进行管理;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三、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或者销毁制度。

四、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

五、建立全过程生产管理完整档案,且按要求保存二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七、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郑重承诺: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年月日

篇7: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南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产地环境管理,自觉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控,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或进货检查验收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证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包括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不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三、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管理,自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诺单位: (章)、单位法人: 承诺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篇8: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篇9: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给消费者提供优质、营养、安全的农产品,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为此,我们向社会和各级监管部门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产地环境管理,自觉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控,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或进货检查验收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证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包括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不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三、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管理,自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10: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贯彻实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社会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本超市郑重承诺:

一、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拒绝购进和销售,对超市内流通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一经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净化农产品市场流通环境。

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面积和抽检频次,完善检测记录档案;对于自检结果不确定的农产品,及时送检;对来自于同一产地的同一农产品抽检,连续3次都都不合格,禁制其6个月内进入本超市流通销售。

三、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贯彻实施农产品索证索票、产品追溯制度。

本超市保证农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各种证、照、票据齐全,并与批发商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农产品溯源机制得以顺利落实。

四、积极配合市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超市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接受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依法监管。

五、加强市场销售环境建设,注重企业形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宣传教育的力度。

六、落实责任制度,提高自身监管效能。

因农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本超市依法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篇11: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的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的承诺书

一、主动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动物收购贩运备案。个人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符合规定,并定期体检。

二、不经营、不运输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转让、不伪造、不变造检疫证明。

三、不经营和不乱抛弃病死动物。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动物运载工具装前卸后严格冲.洗消毒,垫料、粪便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六、主动建立动物购销台帐,详实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七、运输途中绝不非法注水,不喂食非法添加物质和违著药物。

八、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篇12:农产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园为手段,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从生产到市场销售各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柑橘、蔬菜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设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1000亩;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禁违规生产、销

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推广应用环保无公害农药,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推动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1、抓好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农民的教育培训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性措施。镇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文广中心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播放科教片等措施,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农民学习掌握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养和提高广大农民的质量意识,增强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责任感。

2、抓好农业生产行为的约束规范。要在农村加强质量安全法制宣传,让广大农民懂得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是违法行为。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农产品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把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产质量可靠的农产品等列入农村道德建设规范,加强邻里监督,增强农民的自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约束作用,加强对农民用药、用肥和农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

3、抓好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导。要切实加强农业标准

化工作,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支持培育品牌农产品。要建立蔬菜、柑橘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引导农民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使用农药等投入品。要用加强执法监管的办法来推动按标准生产,监管部门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要一追到底,依法处理。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引导农民自觉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4、抓好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测。要把监测工作从农贸市场、超市等向田间地头延伸,在生产环节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住。农技服务中心要建立对农业生产的巡回监测制度,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对用药施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监测,提供技术指导,及时纠正问题。农技、畜牧、城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切实加大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抽查力度,将其作为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抓紧抓好。文广中心要积极配合,广泛宣传,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5、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镇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能,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相关单位和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以“依法监管、责任到人、安全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6、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行动,要进一步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和化学物质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的行为,查处市场假冒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行为。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用违禁农药的违法行为。

7、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产地环境保护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镇农技、环保、畜牧中心要协同作战,履行职责,加强环境执法,依法查处污染农地和水源的企业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努力为农业生产创造安全环境。要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规范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庄整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四、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于镇经济发展办。镇农技、畜牧、环保、广

电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民生、保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形成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篇13:农产品安全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初级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东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特制定《二〇一一垦利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三大目标,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方面,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在农产品生产方面,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全县蔬菜、果品农药残留检测平均

合格率99.4%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推进产品质量认证,20全县新增认证产品22个以上,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 建立健全生产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制度。

1、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管。一是对标准化基地的灌溉水和土壤进行动态检测。年确立东营市伟浩养殖公司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东安三角洲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产地环节固定监测点,每个基地每年土壤监测不少于2期次,灌溉水监测不少于5期次,建立专项监测档案,并及时向被监测单位反馈情况。二是继续实施好蔬菜例行检测制度。县质检站除按时完成上级布置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以外,全年要完成5期以上自行监测工作,镇(街道)速测室完成10期以上例行监测。保证全县所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实现产品质量监测全覆盖。凡监测合格的产品发给准出证明,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上市。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托镇街道办和村级监督员,加大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非法使用农业化学

投入品的行为和追溯处理非法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全年县级统一组织对基地进行化学投入品检查不少于5场次,镇街道办自行组织的检查不少于10场次。责任部门:县农业局、相关镇街道办。

2、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责任部门:县畜牧局

3、水产品养殖基地监管。一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100%具有生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定期开展生产环节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的行为。责任部门: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

(三)实施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通过宣传、引导、示范等措施,在农产品经营单位以及业户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

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退市下架或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业户管理档案,配备农产品检测设备,设立公示栏,增强工商机关的巡查监管与市场开办单位的自我管理的有机结合。2011年垦利信誉楼商厦、银座购物中心和城区农贸市场的果蔬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责任部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1、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一是全面实施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垦利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农药、肥料、助剂)一律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准入书进入,未有准入书的产品,已经发现或责令退回或立案处理。二是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实现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三是提高农药经营店的服务标准。农药经营店全部达到省级一类标准,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分春、夏、秋三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5期产品质量抽检。

2、兽用、渔用药物和饲料管理

一是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

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派驻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兽药、渔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开展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禁用渔用药物为重点,开展渔用药物、饲料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渔用药物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渔药的行为。

(五)加强农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1、 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种植业领域以目前计划申报的12产品为主,新扩标准化生产基地473公顷;加强技术服务和工作督促,争取年内12种产品和1个地理标志产品全部通过认证。加强对伟浩养殖公司60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指导和扶持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标准,争创省级示范基地。大力实施林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冬枣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计划今年新建现代林业示范区3000亩,进一步膨胀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养殖业领域按照“有标生产、按标操作、健全档案、推行标识、强化

检测、实施准出”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2011年畜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一处;水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处。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选择3-5家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要求,构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通过实施产地编码,完善农产品身份识别,建立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二是通过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三是通过规范追溯标识,推动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四是通过建立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有效传递、识别、追溯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争取3年的时间内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的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及相关企业。

(六)开展农产品经营可追溯监管试点工作

针对全县农产品批发经营业户的实际情况,把面向学校、企业等农产品消费大户的经营业户做为重点,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票控系统,详细记载批发食

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证书号码、批发数量、日期、食品保质期以及送货车辆号码、送货人签名等信息,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的即时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深入扎实

一是县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汇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督导;二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工作考核范围;三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责任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和会商,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一盘棋。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011年我县将出台《关于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算外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

与上级业务部门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帮助和支持。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一是监管队伍建设。各责任部门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机构,乡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站,所有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均要有一名单位负责人专职分管质量安全工作,所有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生产基地村都要设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监督检测网络体系。重点做好县质检站建设工程的验收和镇(街道)农产品速测室的完善提高工作。县质检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年内实现扩项认证1-2项,镇(街道)速测室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能够独立开展速测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着眼于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两个基点,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形成全社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农产品安全管理、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14:农产品安全实施方案

一、 活动目的

深入检查督促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广泛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我市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活动开展,以“质量安全,构建和谐”为主题,实事求是,服务“三农”, 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 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活动领导组。领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日常工作。

(二)人员组织

1、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赵高慧

成 员:各县区农业局、畜牧局局长

2、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

四、 活动内容

1、宣传活动: 采取培训、讲座、发放资料、出墙报板报、开现场会、媒体报道等多种方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检查内容: 对各县区主要产区、基地、市场、投入品、产品进行检查。

3、整治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对不合格的农产品、投入品等进行整治。

五、 活动方式

各县区农业局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百乡千村万里行”活动。市活动小组到各县区检查指导工作,并与县区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广泛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检查、整治工作。

六、 时间安排

起止时间:9月1日至5月30日。

七、 经费概算

1、《农产品质量安全读本》编写费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印刷2万册,每册印刷费7.5元,合计15万元)。

2、宣传培训费11万元(每县区宣传培训费1万元,11县区共

计11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3、检查整治工作经费7万元。

篇15:农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

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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