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法集资承诺书

時崎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无非法集资承诺书

【简介】感谢网友“時崎”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无非法集资承诺书(共1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非法集资承诺书

员工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不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二、不充当社会融资掮客。

三、不与借款企业、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借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四、不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用或盗用银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篇2:非法集资承诺书

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

在今后的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

篇3:非法集资承诺书

员工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不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二、不充当社会融资掮客。

三、不与贷款企业、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四、不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用或盗用银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

篇4:银行非法集资承诺书

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

在今后的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 特此承诺。

xx-xxx-xxx-xx有限公司

篇5: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6:银行非法集资承诺书

申请人已收到《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法律、法规和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现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市场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市场主体公章,设立除外)

篇7:银行非法集资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条款,依法合规经营,信守行业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贵单位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贵单位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反非法集资监督工作。

本人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 间: 年 月 日

篇8:企业非法集资承诺书

东丰县源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不进行非法集资、吸取公众存款的

承诺书

本公司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违规经营,倡导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认真负责地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积极推进小额贷款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二、小额贷款公司严格遵守只贷不存的原则,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进行非法集资。

三、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高息放贷、牟取暴利。

四、小额贷款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收贷。

五、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发放和收取过程中,严禁现金结算和账外经营。

六、自觉维护贷款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保密,不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小额贷款无关并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公司经营风险。保证认真遵守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体发起人签字(指印):

东丰县源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篇9:杜绝非法集资承诺书

全县广大市民:

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

特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特此承诺

单位:XXX

篇10:非法集资的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我本人所承借全部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范围使用、按约偿本付息,不转借他人、不直接或者间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并切实做到: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条款,依法合规经营,信守行业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贵单位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贵单位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反非法集资监督工作。

本人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 间: 年 月 日

篇11: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我本人作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自愿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自觉抵制非法民间集资,自觉主动维护客户的利益和我行的声誉。现本人做如下承诺:

一、不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

二、不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

三、不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

四、不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

五、不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本篇文章来自。不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

六、不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

七、不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

八、不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对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单位或司法机关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篇12: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申请人已收到《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法律、法规和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现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盖章、签名):

年月日

篇13: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为了表达了自己远离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的决心,并严格做到如下十点:

一、严格遵守工行有关禁止员工参与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规定;

二、不组织或参与各种社会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活动;

三、不自办、合办参股投资担保公司、本篇文章来自。小额贷款公司或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中担任或兼任相关职务;

四、不充当资金掮客、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或介绍客户到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投资与借贷;

五、不将个人自有资金投入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用于放高利贷获取高息;

六、不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用或盗用银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七、不以个人或工行名义违规为他人借贷提供担保;

八、不以本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九、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十、不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及经商办企业活动。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篇14: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约束,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省、市处非办要求,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活动。

全县各单位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单位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都认真签订了《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诺书》。

截至目前,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卫计委、人防办等单位均已签订完成。

篇15: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人保财险海宁支公司根据浙江省保监局《关于在保险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员工签订《保险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公司119名员工签约率达到100%。

在签约过程中,全体员工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不组织、不实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

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原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如发现本人直系亲属组织、实施、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也将及时主动向公司报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自觉遵守、维护公司的社会形象。

篇16: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全县广大市民:

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特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 间: 年 月 日

篇17: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区政策、规范性文件等,依法合规经营,信守行业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准则,绝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方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非法集资活动。

二、积极响应、参加政府部门开展的抵制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政府倡导的拒绝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积极检举非法集资活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面向员工、客户等积极宣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本企业如果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年月日

篇18: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员工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不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二、不充当社会融资掮客。

三、不与贷款企业、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四、不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借用或盗用银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活动。

承诺人:

时间:年月日

篇19:非法集资详解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五、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六、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七、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典 型 案 例

“e租宝” 非法集资案案件情况:

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于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间,钰诚国际控股集团于2015年5月至12月间,在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利用e租宝平台、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e租年享”、“年安丰裕”等年化收益9%至14.6%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先后吸收115万余人资金共计762亿余元。其中大部分集资款在丁宁的授意下肆意挥霍、随意赠予他人,以及用于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集资款损失共计380亿余元。

案 件 警 示

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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