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7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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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700字作文

【简介】感谢网友“辣条侠呆头鹅”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我喜欢的人700字作文(共20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我喜欢700字作文

我喜欢700字作文

我喜欢高高的山脉,一座座高山组成山脉,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我喜欢它的绿,不管是翠绿还是墨绿,它总能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受。我喜欢墨绿的那份严肃庄重,我喜欢翠绿的那份清新淡雅,我喜欢浅绿的那份自然甜美,而墨绿、翠绿、浅绿在一起,它就显得是那样奇异,那样醉人。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好像没有尽头,一直在延伸。如果在秋季的薄阴天气,微微的云在你头上飘,再回头看山脉,心里不自觉的有些留恋。因为,那油油的绿,因为,那厚积的绿,因为那明亮的绿。

我喜欢茫茫的海。海,一个奇妙的字,海它没有边际,它广阔无垠。我喜欢它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乘着小帆船,缓缓行驶在海面,迎面吹来了一缕缕海风。海风拂面,我感觉到一种健康的'麻痹。看看海,小波浪和海风助推着,快看呐,小波浪正对着我们微笑。那蓝,蓝里透白,是多么奇妙,多么有趣。海本是咸的,但看着微波荡漾的样子,蓝里透白的奇妙色彩,总使我觉得它是甜的,甜而不腻,而且还很软。

我也喜欢梦。梦里,我无所不能,我不是小学生了。我有时是超人,我有时是个侠客,有时是个特工。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我飞上云端,和小鸟一起飞翔,我潜进水里,抛开一切杂念,幻想我要的世界,我回到陆地,寻找我的梦想。做梦,就得美一点!

我还喜欢读书。总喜欢在宁静的夜晚,独自坐在我的小书屋里。捧起一本本书,我喜欢历史书,因为,看着它,就看到了光荣。然而,也看到王朝的衰亡。我喜欢唐太宗的英明果断,武则天的圆滑多智,李煜的文采奕奕。我同情戚夫人的悲惨结局,我崇拜李清照的词的优美婉约,我鄙视慈禧的种种罪状,我恨纣王的残暴阴毒,也感谢那些无名的抗日英雄。

我喜欢写作。总喜欢在黄昏时分,拿起日记本,记下一天的点点滴滴。回味起来,便更有意思。把生活记录下来,你的生活便留下你的脚印。

我喜欢好多好多的东西,但我更喜欢生活。一切源于生活。

篇2:我喜欢作文700字

叮铃铃,叮铃铃我们家的电话在每周五傍晚的六七点钟一定会响起。我赶紧跑去接了电话。正如我所料,那个电话果然是外婆打来的,听筒里传来了外婆慈祥的声音:喂,是大宝吗,记得明天到外婆家来玩噢。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我高兴地说。

有一次,我照常带着妹妹去外婆家吃饭。那天吃完饭后,我像一袋米那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可妹妹却抢着去帮外公洗碗。外婆十分高兴一边夸妹妹勤快,爱劳动,一边说我好吃懒做,吃完了饭只会看电视。我听着外婆对我的不满,越听越来气。我趁外婆不注意的时候,跑到阳台上,把外婆放在那准备明年开春种的喇叭花种子盒一脚踢飞。种子稀稀拉拉地撒了一地。外婆闻声赶了过来,她看了看一地的种子和满脸委屈的我,把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对我叫到U你在干什么!我说:谁让你老说我好吃懒做的!外婆听了,更生气了:就算是我说错你了,你为什么把我攒的种子都踢飞了?说着拿起扫把就要打我。我见势不妙,强在外婆之前上了楼,关上了门,靠在门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我隐约听到外婆在说:下次再也不让这个捣蛋鬼来玩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外婆家接我们了。外婆站在一边,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我想,外婆下次可能真的不让我来她家玩了。

又是一个星期五,这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害怕外婆今天真的不会打电话来了。到了晚上,我第一次感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突然,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寂静。我有时第一个跑上去接了电话,听筒里又传来外婆那熟悉而慈祥的声音:大宝,记得明天来我家玩噢。我高兴极了,大声对外婆说: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那一次,我吃饭吃的又快又好,还帮外公外婆做了很多家务,用优秀的表现弥补上次犯下的错误。

我终于明白我每周五到底在等什么了,我在等的不是外婆为我做的丰盛午餐,而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不想失去的东西外婆对我们的牵挂。我的外婆已经快七十岁了,但她还是像原来那样,保持着对我们一家人的牵挂。

篇3:我喜欢作文700字

书看多了,有时也爱弄弄笔杆子,时间长了,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写作。

也许,生活中的我只是一个配角,一个旁听者,喜欢别人缠缠绵绵的故事,在故事中感叹花开花落,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故事听多了,看多了,也便有了倾诉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像夏天的河水涨满时,关于自己抑或别人的故事,便幻化成潺潺的小溪,在方格织就的天地里,一泻汪洋,透过那涓涓细流,你将看到一个小女孩对世界的认识,生活的追求,友爱的理解,科学的好奇与崇拜,在这个自由空间里,我会毫无顾及地放飞自己的理想,倾诉自己的委屈,写下所有想说的话。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心的诉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铺开稿纸,任思绪如骏马在记忆的草原上自由的奔驰,任情感似潮水在记忆的河流中奔涌,我把喜怒哀乐告诉大家孤独与寂寞从此与我无缘,写作的过程,是那样的细腻,那样的温柔与甜密。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情的感悟,有时人生,理想的求索无法方表,有时感天动地,人间挚爱无法理解,有时荡气回肠的感情纠纷无法诠释,但只要拿起笔思绪就如皇水般流畅,主会莫名奇妙的大彻大悟。

我喜欢写作,因为经是美的升华,春夏秋冬四季轮回,万事万物,变化无常,但只要将审美的眼光,聚焦笔端,我的胸怀就会像大海一样宽广,眼前永远是一派春色。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智慧的结晶,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尽收笔下或搜索枯肠,或灵感顿发,或千锤百炼,一气呵成,只要握紧手中的笔,智慧之门就会时时向我开启。

从此,投稿成了我“生活必修课”,等待似乎不那么痛苦相反,它让我感到生活的充实、幸福。因为这种等待是淡淡的欣慰。

相信,若干年后,我仍是喜欢写作的女孩,只是不再等待一篇小小的稿子,而是一部又一部自己的书,我相信,这是一个并不遥远的事。

篇4:我喜欢作文700字

向窗外望去,是一片广阔的田野。夜色下,田野静悄悄的,偶尔有风吹过,吹在窗户上,夹杂着呼啸,在严冬的背景下,寒意凛然。

冬天的田野就像剃光的头,只留下一些植物的根,光秃秃的,没有任何阴凉。站在田野旁边,刺骨的寒风迎面扑来,使人们措手不及,产生一种寒冷的感觉和颤抖。如果天气晴朗,田野是散步的好地方。在野外小道上,你可以独自享受宁静和休闲。阳光明媚,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土壤香味。但是对我来说,我感觉不到平静。

每次散步,我都会找一些玩伴在田野里玩耍,享受田野的乐趣。别担心冬天的田野太冷清了。即使天气寒冷,我家乡的田野也不会失去太多生机。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福建和广东那样温暖,但仍然会有几只鸟在田野上振翅飞翔,告诉我它们不会放弃田野。而“野火永不尽消,春风又高”的顽强杂草则利用漏洞,开始肆意侵占农田。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清晨,温暖的阳光洒在这片广阔的稻田上。春风掠过,露珠在阳光下看起来晶莹剔透。农民们早早来到田地,卷起裤管,戴上草帽,一棵接一棵地播种幼苗。青春期就像一个勤劳的农民,播下希望的种子,流下汗水和希望,培育光明的未来,品味耕耘的苦与甜。仰望天空,展望未来,我的眼里充满了渴望和期待。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拥有自己的天空。

夏天,田野成了昆虫狂欢的地方。蜻蜓、蝉、金龟子。各种各样的昆虫都喜欢加入这个有趣的活动。蜻蜓就像一个飞行员,在空中自由滑行,有时轻轻地停留在幼苗上,有时在树上,有时栖息在墙上,到处都是它的停机坪。蝉似乎是天生的歌手。它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唱歌。他们喧闹的哭声是夏夜的催眠曲,伴随着我进入我甜蜜的梦乡。

陶渊明自古热爱田园生活,“晨光使荒原和污秽得到解脱,月亮和荷花又回到锄头上”。田园生活使陶渊明远离了真正的名利,远离了现实的干扰,享受到了农民的简单幸福。土壤的简单使人们回到了他们原来的自然状态,并使田野永远保持安静与和平,但并不缺乏活力。当人们来到这里,他们感到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远离真正的纠纷。

我喜欢田野,它的宁静、安逸和简单。

篇5:我喜欢作文700字

在我的老师当中,我的老师―杨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她上课语言准确生动,声调抑扬顿挫,情感真挚感人,她上的课具有磁铁一样的吸引力,我最喜欢上杨老师的语文课了。

杨老师身材匀称,圆圆的脸,看起来很和蔼。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极具东方之美。她给人留下的印象特别朴素。

记得有一次,杨老师给我们上的是《日月潭》这一课。杨老师说,请同学们听我朗读一遍,我读的时候请同学们想象一下日月潭的景象。我们听着,想着,好像自己随着老师的朗读声在畅游日月潭,在欣赏着那清澈秀丽的日月潭的水。杨老师的每一句形象生动的话,每一个准确有趣的手势,都在我们面前描画出了奇秀的日月潭。就连班上最调皮的几个同学,都在津津有味的听着,思考着,想象着…

杨老师的语文课就是这样,她总以丰富的情感,创造出一种具体生动的情境,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探索。我最喜欢上杨老师的语文课。

她,是我们的数学老师,身高是我见过的老师中最小巧的,体型中等,一头靓丽的黑发,戴着一副眼镜,虽然她不是很温柔,但我还是很喜欢她。她就是我们班的钟广菊老师。

一天,上课铃响了,我们在学小数点,老师让我们写小数的加法。我写完后交给老师,没想到老师却说:“还有一个小数点没打。”我看了看,果真还有一个小数点没打。我不以为然地说:“反正只有一个小数点没打,您就给我打一个钩吧。”没想到钟老师严厉说:“你太懒了,抄十遍再来!”我只好乖乖回到座位上,认真改正错误。

还有一次考试,有一道题我苦思冥想硬是做不出来,老师鼓励我说:“别急,仔细想一下,动动脑筋,你一定能够做到的!”看着老师鼓励的目光,我静下心来,反复读题、分析,结果我真的做到了,得了100分。钟老师微笑着对我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做到的!”

钟老师,你真是一位严格的老师啊!

篇6: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一个平凡的小学生,和大部分少年一样喜欢看漫画。我被漫画里漂亮的人物,趣味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所以我爱上了漫画,也爱上了画画。

铅笔在洁白的纸张上轻轻舞动着,一条条曲线,直线,很快在纸上出现。不一会儿,一个活泼,俏皮的女孩出此刻了纸上。描边,涂色,勾勒,我和我的画画工具们把这个女孩变得更漂亮了。而我这幅画被谢雨暄看见了,她连连惊叹道:“真漂亮呀!”这一惊叹又引来了不少同学,他们也对我的画十分满意。赞扬声,惊叹声,一切一切的声音涌进我耳里,也在有空的时候画,甚至在上课的时候都画(在科学课上偶尔画),可是我可不敢在语,数,外这三门课上画。虽然我的画画技术在增长,可终究没有那些专业人士画得好,所以・・・・・・

报了画画兴趣班后,我很快融入了大团体,教师的画画技术嘛,不用说也明白,同学们的画画技术也是一个比一个高。我努力地把手中的画画好,可我总是不满意,再画,不好,再画,不好・・・・・・铅笔削了又削,橡皮擦了又擦,最终画出了令我满意的画。画好后先细心翼翼地描边,再用橡皮轻轻擦去铅笔的痕迹,下头是让我最头疼的时刻――涂色,这个涂色可不是用水彩笔随便涂涂就算了,是让我们自我用水粉把颜色调出来,有时调错了得重调,还不给用原本的颜色上色,有时颜料没调成,倒是把我干净的双手弄上了颜料,这一切是多么的,可这都无法阻挡我对画画的喜爱。渐渐的,我画了一幅又一副的画,技术与画画知识也增长了。听教师说这学期学完,就要学更难得素描了,我得加把劲了!

琴,棋,书,画中我选择了画,也喜欢画。我什么时候都画,画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画出让大家满意的画,画什么呢不管怎样我喜欢画,画呀画,画呀画・・・・・・画春天的绿叶,画夏天的荷花,画秋天的枫叶,画冬天的梅花。哎呀――!都8点了!再画妈妈要骂了・・・・・・

篇7:我喜欢作文700字

雪并不常常光顾杭州,但这也让我们更加期盼雪的到来。盼望着,盼望着,雪在清晨带给我了一个惊喜。与往常一样,在妈妈的催促下我睁开了那睡眼朦胧的双眼,不情不愿地起身,双眼无意瞟过窗外,便看到了那朝思暮想的它――雪,太过激动的我不管被窝外的寒冷,跳出被窝,就这么趴在玻璃窗上,呆呆地看着外边那个美妙、令我向往的世界。

起床后,吃过早饭,我便向停车场走去,准备去上学。从家通向停车场的有一条小径,经过一晚上的时间,地上的积雪已经有些厚了。清晨,很早,那积雪还是原本的样子。入目那一切的洁白,我带着心中的欢喜,抬脚踏上小径。我喜欢这样,在洁白的雪上印着自己的脚印,我走得很慢很慢,让脚慢慢地陷入雪里,再抬腿,迈步向前。我就这么慢慢地走,唯恐这美好的时光就这么在一个个脚印中悄悄溜走。唉,看着前方的停车场,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那条小径上一串的脚印,我又忍不住笑了,这片美好的雪,我走过呢。

车子从雪地上小心翼翼地开向了大马路。看着眼前这幅美丽的画卷,我又一次感到了震惊,雪,它总是能够带给我惊喜。漆黑的柏油马路两旁,那原本因为冬天的来临而变得光秃秃、黑黝黝的树却因为雪的到来而变得美丽、纯洁。漆黑的树枝上盖着一层厚厚的洁白,那一眼望去,就像是专门为展出而制成的冰雕,那么地精致,晶莹剔透,洁白动人。

到了学校后,每节下课因为临近期末而专心学习的同学们都一改常态,兴奋地跑到窗户边,看着外边的飘雪和屋外的洁白,只觉得异常幸福。我忍不住伸手去接,好幸运,一朵雪花飘然落入手心。仔细观察这一小片雪花,那有棱有角、雪白透明的花瓣是那么精致美丽。因为掌心的温度,雪花悄悄融化,看着手心的水珠,我还一愣一愣的回味着刚才那花的芬芳美丽,这花怎么能这么好看呢?

我好喜欢雪啊!

篇8: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凌霜傲雪的梅花,那迷人的香气,在冬日的第一缕云霞中散开。我喜欢它的美丽无瑕,我喜欢它那种不与别人争奇斗艳的品质。

我喜欢春天来临之际,刚冒出的嫩芽,我喜欢那种与我们一样经过雨水与阳光的滋润而茁壮成长的姿态。

我喜欢夏日茂盛的大树,我喜欢坐在树下乘凉,在无比静谧的环境下,静静地读一本书,伴着柔和的夏风,拂去心中一点一滴的微微杂念,使自己更加轻松自在。

我喜欢秋姑娘送来的硕果,红得给人一种喜庆和温暖,忍不住想咬一口的感觉。只要吃一口,就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清凉。

我喜欢看随风飘动的五星红旗,我喜欢它那种飒爽英姿,给人一种不知名的庄严感,在鼓励着我们要像革命先烈一样拥有顽强不屈、坚贞不渝、团结一心的美好精神。

我喜欢鸟儿,因为我想像鸟儿一样在蓝天中自由飞翔,想像它一样拥有一对美丽的炫彩的翅膀。

我喜欢夜空中被群星包围的月亮,喜欢它的明亮,喜欢它的寂静,喜欢它的凄凉。每当看见月亮时,一种说不出的思念之情油然而生。

我喜欢吹葫芦丝,特别是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里,坐在光洁的石凳上,吹着悠扬婉转的乐曲。我喜欢这种静而优雅的美。

我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文学的殿堂中。在这里,我可以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无限精华。

我喜欢朋友,在闲暇之余,我喜欢和知心朋友坐在一起,畅谈人生的真谛。

我喜欢音乐,在写完作业后,拿起MP3,听一些柔美的旋律,让自己疲惫的身心得到少许的休息,但我也喜欢听摇滚,特别是在下午,它能让我遮挡在柔和下的无限激情全部都可以爆发出来。

我喜欢练毛笔字,每当写好一个字时,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在这种喜悦之情的伴随下,我将能写出更好的字体。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篇9: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浓浓的夜色,如墨一般。静静的站在窗前,仰望茫茫苍穹,有时看着珍珠般璀璨夺目的繁星,那美妙的光亮闪动着、激荡在内心阴暗的角落里,几度迷茫、几分欢欣。

更喜欢享受水一般柔和的月光,每当注视那悬挂于高空的残月,泪总无法自制的崩流而出,为什么会在这般明亮的盈月下心生悲伤,我不曾知道,只想起故乡那片更好更蓝的天空、那伦更圆更亮的月亮!

我喜欢坐在暖暖的阳光下、一片碧绿的草地上。感受草的柔软、风的清凉、听鸟的欢叫。我或和着一起歌唱、或随风而舞。没有锁事的烦忧,没有尘世的喧哗,只有内心真正的欢喜。静静地躺在大自然的胸怀中肉如孩子躺在母亲的怀中一样。任凭嘻闹、欢叫,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比鸟儿更快乐、比阳光更开心、比草儿更美丽。我喜欢狂风暴雨。独自立于阴云之下,听其雷鸣、看其闪电。任狂风吹动我的发丝衣衫,任大雨打湿我的发丝、脸颊、胸埔、全身。冰凉的雨水渗透到我的身体里,与鲜红的血溶为一体!我狂笑此乃人生之快事!这是如此的狂放,尽管发丝太乱!这是如此的激昂,尽管雨水太过冰凉!这是既然天生我育我、既然我立于天地之间,那我还有何惧。

是的,我不怕任何的狂风暴雨,恰恰我是及其的喜欢。

我愿做一名水手,撑凡握桨、踏上遥远的航线,去看海上第一缕曙光,去崭风破浪,完成我的'使命。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与憧憬。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淡远和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露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像是展示着什么。

四川核工业工程学校六年级:赵有伍

第1篇

篇10:我喜欢的作家-写人作文700字

我喜欢的作家-写人作文700字

她是一位我很喜欢的女作家,既像盆友又似母亲。可她不认识你、我,你、我却了解了她。这一女作家是那般的温婉地存有,她如下完雨后落叶上的小露珠,叮咚叮咚一声滴进了你那纯真、沒有惊涛骇浪漪涟的小水坑。这一落,使你的心里涌起逐层漪涟,使被遗失在心里的黄沙漫天起來,又让你知道了辨别是非黑与白。她,便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女作家——杨红樱。

杨红樱,中国现阶段最热销的儿童读物的创作者,20xx年以《女生日记》打开杨红樱青春校园小说系列产品的帷幕,与其说后《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一起,校园内、老师和父母中造成了极大的反应。淘气鬼马小跳系列,是现阶段唯一能讲出大家少年儿童心里话的书屋。马小跳,一个一般的四年级中小学生,可该校教师都了解他,由于最顽皮的四大天王之一。实际上,他有很多情况下,并我的错想顽皮的,仅仅一不小心做不对我很钦佩马小跳的真心实意、英勇和助人为乐的直率性情,由于马小跳的身上有的很多特性因为我有。我很谢谢杨红樱阿姨,谢谢她能写下那么棒的著作。我觉得也许是由于,他此生较大的心愿便是破译童真吧。

杨红缨从来没见过我,可是我却能从相片中看到她。每一张照片都是有一个动人的故事的。惦记着、惦记着,我又打开了,杨红樱的记忆力相册图片。看,这一妩媚动人的杨红樱阿姨立在讲话走到,应对观众席的观众们既柔美又嫣然一笑。那一头乌亮的披肩发卷着,苗条的眼眉似明月弯着,時间在她那发黄的.脸部刻上很多苍桑,却沒有带去她那梦一般莫失的童真。它是在淘气鬼马小跳系列的,著作权出让的受权典礼上致词的杨红樱阿姨。总而言之,杨红樱阿姨便是那麼的令我痴迷、令我喜爱、令我永生难忘。

我很喜欢的女作家杨红樱,她的一笑,就缓缓的拨动了我的心灵;她的名篇,真是如获至宝;她的举动举手投足,莫不释放着一种浓郁的文本青春年少气场。杨红樱,确实是一位温柔的女作家,她始终映在了我的心中。

篇11:我喜欢的一位老师-初中写人作文700字

我喜欢的一位老师-初中写人作文700字

自从步入初中以来,我遇到了很多老师,但只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

她就是我的班主任胡艳丽,她有着刚好齐肩的乌黑秀发和一双棕褐色的双眼,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和一身朴素的着装,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严格

严格是每个标准好老师的必备品,古人云:“严师出高徒”在胡老师身上,这一点十分显著,时不时的预备铃一响,我心里就七上八下起来了,人一共有十银,我会了六音,四个音标一点都不会呢,在音标上,我相当于“狒狒”在汉字上勉强算个人果不其然,一上课就让我们复习生字词听在汉字上勉强算个人果不其然,一上课就让我们复习生字词听写,好在我复习了一点点,不好,在结束时拼音让我感到拼音的音标永远是拼音的音标,一发下来,我就发现一个改错的,然后我,理也直,气也壮的去找胡老师,我已走到老师跟前把纸“啪”的放在老师面前“胡老师,你把这个字给我改错了”“我没有改错”我当时觉得老师可能看错了,于是我争论道“我写对了,你看。”“我不看你写的那还是字吗?横不平竖不直要沟没沟要点没点,你觉得中考就这字能得几分?”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责任

不是学生或老师,你真的无法体会上自习时乱糟糟的纪律,胡老师就下了铁的决心来胡老师就下了铁的决心来成志那些说话的`人,一次上政治晚自习,因为政治老师的好说话,我们都在喷磕几个胆大的,还下座位,到后面去玩。毕竟胡老师已经下班了,其他老师管的也不是特别严,正当他们在那儿疯的时候,胡老师,从后门推门而入,班里几十双眼齐刷刷地看着老师后面封的那几个,就显得十分尴尬,胡老师,脸上像粘块一块儿一一灰灰,然后挨了顿吵这件事胡老师,从后门推门而入,班里几十双眼齐刷刷地看着老师后面封的那几个,就显得十分尴尬,胡老师,脸上像凝了雾一样灰,然后挨了顿吵,这件事过去后,我们纷纷议论“都不是她管的时候,她为什么会来呢?”只能是她那一颗身为老师的责任心,驱使着她过来。

就是这样一个严格,有责任的好老师,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篇12:论我喜欢作文700字

论我喜欢作文700字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人做错事不只不听别人的劝告,反而觉得没什么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但也有人犯了一点小错误就谨慎的停下脚步自我检讨。于是每个人在人际关系、团体互动及社交群体上等等的人生路上就走出了不同的路线!

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被如来佛点化之前也是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态度把天庭闹的一团乱。而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想法,也觉得做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及师长的教诲下才发现,其实“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是一种超级自我又放肆的感觉,既任性又固执的表现,会说这句话的人大多是自以为是或固执不知随和变通的人,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自己以前实在是太无知了,完全没有顾虑到别人的安危及感受,还不时的把自己的'坏心情传给别人,让别人的心情和举止的自由受到限制。

在现今的社会上犯罪的年龄层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无心或是有亿的误触法网,只为了“好玩”或在家“无聊”没事做。有好奇心是好的,但前提是不危害到他人的自由与安全。我看了许多的新闻报导,发现那些事件显示触法的年轻人有一个通病,就是都有“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观念深植在他们的心中,让他们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更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孰不知这些偏差行为造成社会成本的付出和大众的困扰;若因此使他人受伤害的话,不只自己会一辈子感到良心不安,也必须为了而负起法律的责任,真是得不偿失啊!

综合以上之总总,我认为身为社会上的一份子,尤其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更要学会自我掌控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的情绪失控而影响到别人,更不要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触犯了法律,使自己和家人蒙羞。要当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人就是要学孔夫子说的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喔!

篇13:我喜欢秋天700字作文

我喜欢秋天700字作文

瑟瑟秋风,吹走了烈日炎炎的夏天,迎来了瓜果飘香的秋天。

如果小草是春天的信臣那么落叶百分百是秋天的使者。一叶知新,树叶听到秋风的呼唤,于是,它们离开枝头,像一只只彩蝶翩翩起舞,在秋高气爽的晴空下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继而静静地、默默地贴紧大地,铺满了整个树林。金黄的土地上的金黄的落叶,形态不一,色泽也不尽相同。或许恰恰因为差异产生美,五彩斑斓的落叶给土地盖上了一条美丽的花毛毯。

秋天悄无声息的来了,菊花也赶趟似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他们在这个秋天里不约而同的绽放了,虽然相逢即是缘,但它们似乎都抱着不打不相识的想法,于是便互相媲美,争奇斗艳,每一朵秋菊都想要艳压群芳呢。这不,蜜蜂与蝴蝶收到选美大赛的邀请函,纷纷结伴而行,要给自己的亲朋好加油打气哩。

秋天不仅是一幅多姿多彩的油画,也是一副硕果累累的彩绘。

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令人喜悦的收获。棒槌似的玉米咧开了嘴巴,露出了一排排整齐的金牙齿;沉甸甸的谷穗仿佛听了谁讲笑话似的,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就好像喝醉了酒的小伙子;棉花敞开心扉,露出了洁白无瑕的内心;一个个黄澄澄的柿子把树枝也压弯了,像灯笼似的挂在枝头上;葡萄也来争秋了,一颗颗紫红的水晶葡萄挂满了枝头。这下子人们可乐开了怀,脸上洋溢着笑容,嘴边向上的弧度怎么收都收不住。

秋天像美丽的姑娘,绽放出幸福的笑容,嗅一嗅花香,瞧一瞧落叶。秋天又似淘气的孩子,一不小心打翻了颜料瓶,又呼啦啦跑过广阔的田野,手里提着沉甸甸的果篮,却一点都不感觉重,是因为篮里装满了香甜可口的瓜果的缘故吗?

我喜欢秋天,喜欢它的叶,喜欢它的花,喜欢它的果。

篇14:我喜欢小白兔作文700字

我喜欢小白兔作文700字

前几天,学校进行一次期中测试。我考得还不错,妈妈问我想要什么奖励,我想了想,就对妈妈说:“给我买一只小白兔吧!”妈妈答应我了。

第二天,刚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问妈妈:“小白兔买回来了吗?它现在什么地方呀?”“瞧!把你急得猴样,当然买回来了,看!它正在你的房间里呢!”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看它。

小白兔长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豆瓣嘴,吃起东西来真是有趣极了!一条短短的尾巴。真是太可爱了!

我给心爱的小白兔起了个名字叫“雪雪”。因为它全身都雪白雪白的,滚起来,就好像是一团雪白的`绒球一样。“雪雪”可喜欢我给它买东西吃了!一天,放学后,我走在路上想:我应该该给“雪雪”带点食物吃,小白兔最爱吃蔬菜和萝卜了。于是,我就给“雪雪”买了一大堆好吃的东西。“雪雪”,一到家我就叫它,它仿佛听见我说的话了,立马跑到我的前面,把脚搭在我的脚上,好像在说:“小主人,我过来了,你喊我来有什么事呀?”“来,给你吃萝卜,你一定要长得快快的。”我笑嘻嘻地对小白兔说。对了,忘了告诉你,小白兔吃东西总是细嚼慢咽的,看得我好着急呀!你说,这样慢慢地吃,要吃到什么时候呀!

小白兔经常和我在花园旁追逐打闹了。今天,我们也不例外。突然,我们被爸爸看见了,爸爸居然也有童心未泯的时候。爸爸玩着玩着,突然把我撞倒了,我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居然和“雪雪”一起跑了,“爸爸真是‘老顽童’,‘雪雪’是个‘小顽童’。”我不高兴地嘟起嘴。

到了晚上,爸爸走进我的房间,悄悄地对我说:“娟娟,你知道小白兔有什么作用吗?”

“不知道。”

“小白兔可以长时间不喝水,还能单腿将老鹰踢飞呢!”哦!原来小白兔还有这么大的用处呀!

从那以后,你如果要问我喜欢什么动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我喜欢小白兔。我爱小白兔,爱它那雪白身体,爱它那宝石般的眼睛。我爱小白兔!更爱雪雪。

篇15: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很多人喜欢玩游戏,很多人喜欢玩电脑,然而,我却喜欢看书。

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世界,让我知道,书里可以有好多好笑的事情,有童话,有诗歌,有恐龙,有奇妙的宇宙……有一切我们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我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看书能给我带来梦想。我喜欢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一边看着著名法国现代科学幻想之父——儒勒·凡尔纳的书。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我如痴如醉,迈进了未来世界。在那时,还没有发现冥王星,然而在《太阳系历险记》中,他便写道在海王星之外还有一颗行星;在那时,还没有发明电报,在凡尔纳的笔下,却不仅有电报,还有“有声传真”——电视了;凡尔纳在莱特兄弟制造出第一架飞机之前几十年,便已在他的作品中写到了直升飞机。我渴望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

看书能给我带来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因此,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书柜里的珍藏。从中我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喝水?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我们不吃生马铃薯?我还有一整套《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那里,我学到了蝙蝠如何飞行,洞穴生物的能量来源等等。我时常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书籍里,我汲取各类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能给我带来乐趣。那些有趣的故事,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一次,我做完作业,在床上看《爆笑校园》之存钱罐,我看到最后一幅图时,都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谁知,乐极生悲,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身体的疼痛还是没能止住我的快乐。更让我开心的是,我常常和爸爸一块看,一块儿交流,一块儿开心地大笑。

啊!书,你是我忠实的伙伴,你能给我带来快乐,能解开我心中的迷惑,给我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篇16: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

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

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充满阳光,充满热情的夏天。可能有很多人都不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非常热,而且到了夏天的时候,人们容易犯困,但是我却不一样,我非常喜欢夏天。

我喜欢夏天是有原因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我喜欢阳光。我们都知道,万物生长靠太阳,没有太阳,我们自然界无论是人还是动植物,都不能够正常的生长。我喜欢夏天的太阳,尤其是早晨起床时候的太阳,那个时候的太阳,不热不冷,非常的`柔和,尤其是在早晨有一点雾气的时候,太阳在雾气蒙蒙中升起,夹杂着一些神秘感,再听上几声鸟鸣,觉得这一天非常的神奇,非常的美妙。

我喜欢太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太阳可以帮助我解决很多,因为水所造成的问题。比如,我们夏天的衣服,因为出汗容易脏,所以我们夏天洗衣服的频率非常的高,但是夏天洗衣服,衣服干的时间也是非常的短,像短袖T恤这样薄的衣服,上午洗,经过一中午的太阳照射,下午就可以变干了。到了晚上就可以穿上了。而且夏天无论是屋子内还是其他地方,都非常的干燥,不会有潮湿的现象,因为我本人非常喜欢干燥的环境,所以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太阳。

除了喜欢夏天的太阳以外,我还喜欢夏天的雨,夏天便进入了雨季,无论是大雨,小雨毛毛雨,总会在突然之间下起一场,夏季的雨最能让人觉得酣畅淋漓了,尤其是当你在活动或者是干一些劳动的时候,浑身大汗,这时候如果来一场雨,你会觉得非常痛快。我特别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外面雨的情景,我喜欢看雨滴滴落到水缸,溅起水花的样子,我也喜欢雨水通过房顶的屋檐流下来的样子,总之县城的雨水给我带来了快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带来了不可描述的快感。

我喜欢夏天,虽然大家说夏天炎热,但是夏天却热情似火,到了下雨的时候,却又让人能够酣畅淋漓。

夏天就是这样。

篇17:我喜欢牵牛花700字作文

我很喜欢牵牛花的。

虽然,她没有华丽的、富贵的感觉,但我喜欢她们清晨迎着太阳盛放的样子,好美好美的.模样,让我感动。

那是一种清纯和朝气的味道,象一种馨香缭绕着你,感染着你。

青翠的藤蔓,茂密的缠绕在依附的枝干或墙上,本就写意着一种蓬勃,昭示着生命的绚烂,就算不开花的时候,我也喜欢多看几眼那绿色的屏障,那里自然的散发着一种亲切的温情,让我那样想靠近他们。

忽然,一天的清晨,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有了一抹异样的颜色在那绿色的海潮中如舟子般摇曳,晨光折射着还润泽的水气,闪烁着粼粼的波光,我的眼睛亮了,我的心也在刹那儿间鲜亮了起来,我知道,她来了,仰着粉 嫩的脸颊,唱着欢快的歌来对着我笑了,我也就全身兴奋了起来,笑意洋溢在这个清晨,那空气里便弥漫着快乐的音符,跳动着晶亮的乐章了。

篇18:我喜欢马700字作文

我喜欢马700字作文

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从古至今,马总是默默无闻的为人类伏着东西,它们勤勤恳恳,“工作”时候低着头脚踏实地的做好,马是一种诚恳的动物,我喜欢马。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篇19:我喜欢龙作文700字

龙是中国的象征,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中国文化的象征,而我也喜欢“龙”,因为它是中华民族的魂魄。

龙是人们臆想中的动物。远古时期,龙只是人们崇拜的一种图腾。龙的样子也是集九种动物的形象与一身:脚似鹿,头似牛,嘴似驴,眼似虾,耳似象,须似人,鳞似鱼,腹似蛇,足似凤,可以说它的形象是一种“九不像”的形象。当然,这种形象是远古人类对自然力、神力的崇拜,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祈求平安。

龙的传说故事也很多。自古以来,大家所知道的有“龙生九子”、“八仙斗花龙”、“龙女拜观音”、“鲧化黄龙”……其中,让我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鲧化黄龙”。传说,很久以前,天帝派鲧下凡去治水,鲧采取堵塞的方法,治了八年的水,水患也没有平息。鲧焦急万分,后来,他知道天庭有个宝物叫做“息壤”,可以让土壤不停地生长。于是,他偷“息壤”治水,水患平息了。但天帝知道后,十分生气,先是收回宝物,而后派天兵天将用雷电斩杀鲧。鲧死后,尸身三年不腐烂,天帝怕生出事端,就派天兵天将下凡去剖开他的肚子,结果,一条黄龙横空出世,据说这条黄龙就是鲧的儿子大禹。

龙的成语也层出不穷。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有龙腾虎跃、龙马精神、望子成龙、龙凤呈祥、生龙活虎,还有一些关于龙的成语故事,如画龙点睛、叶公好龙等等,它们中有的是对龙的崇拜,有的则是人们对美好愿望的一种表达……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是对龙文化的一种传播。

除此之外,龙文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衣服有龙袍,食物有龙须面、龙眼,家具有龙椅,节日元旦的舞龙会、端午的赛龙舟,地名有黑龙江、上海的龙华镇……

我喜欢“龙”,也喜欢“龙”文化!其实,“龙”文化渗透在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才成就了我们中华文化的根深蒂固。我自豪,我是龙的传人!

篇20:我喜欢国画作文700字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世人须传承

七八岁时,被母亲安排了国画课。小孩子嘛,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学画画一点也不轻松,好几次想放弃,却又说不清怎么还是坚持下来了。不过,我现在却是发自内心地爱上这门艺术了。

喜欢国画,因为它的一笔一勾都刚劲有力,从不拖拉。画山水时,笔上的水不能吸太干,很难控制,如果笔头在纸上稍微多停留一秒,水很快就会浸开,一漫开就会破坏整幅画的构造,再也无法弥补。所以,每一笔都要快要有力,亦如人生,不能拖拉。

喜欢国画,因为它拥有严谨的构图,不能随便,不能将就。画工笔时,重要的是用笔的细致和柔腻,一停一提,都有它的技巧和规矩,每一道工序都有它的地位和意义,烦躁不得,马虎不得。很多时候,错画一笔,错毁一画。这般的讲究,亦如人生,不能将就。

喜欢国画,因为它聚集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文化和智慧。古人有齐白石,今人有徐悲鸿,哪一位不是几近完美地诠释了国画的风韵,中华的风采?我的国画老师常在课上教导我说,国画是门艺术,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艺术!所以,不论多大,学了几年,这一生都必须对国画保留着一颗纯粹的敬仰的心!他说这话时,脸上严肃和语中的激昂我铭记于心。这般的赤子之心,亦如人生,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得记得自己的初心,不能忘本。

学国画七年了,这途中我目睹了太多的放弃,为了学业,为了家庭。因为目睹了太多放弃,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初中了,花费这么多时间在国画上,到底值不值得?这太难回答了。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跟不上了,我在考虑:要不把国画课停了吧,去补补数学。就差一点,我就放弃了,可那时,母亲无意间说了句我终身难忘的话:“国画,需要有人传承。”

嗯,我来传承这门艺术。对国画的喜爱,源于他人,终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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