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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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

【简介】感谢网友“粉红冰糕”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共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

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

最近发生的中关村二小的欺凌事件大家一定也有关注,受害男生被堵在卫生间里,另外两名男生向他扔下一个垃圾筐,里面装满了尿和擦过屎的纸。据说受害男生此前就一直不断被其中一名男生的骚扰和欺负。而且被欺凌的孩子产生急性应激反应,被诊断为中度焦虑、重度抑郁。

而学校竟然认为不过就是孩子之间的打闹,觉得受害男生的母亲是无理取闹。甚至一些家长也认为孩子母亲不过是在夸大事实,借题发挥。留学君不知道,如果您的孩子也遭遇这种情况,您是否还能说出这种话并且一声不吭的原谅施暴者。

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多名初中女学生共同殴打另一名女生兰兰,导致其伤残。

而这一事件的起因,竟是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不注重个人卫生,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

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兰兰,导致其十级伤残。

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事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

据报道,经过走访,“副班长的王国”更多细节被披露,在事情败露后“副班长“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

记者: 喝尿,真有这样的事发生? 学生: 有,真有。 记者: 你们看到了,还是你们自己也喝过? 学生: 自己也喝过。 记者: 什么时候? 学生: 反正就是在那个地方。副班长母亲则说,副班长是被冤枉的,她认为其他孩子嫉妒副班长学习好。

初二女生找男生说话遭掌掴 被逼说自己是狐狸精

20xx年5月14日雯雯在济南历城区某中学读初二,成绩优异、性格爽朗。刘女士觉得女儿表现异常,再三追问之下,女儿痛哭流涕,才说出自己的遭遇。大概在半个月前,雯雯因为跟同班一个男同学多说了一会儿话,就被该男生的女友喊来俩同伴扇了耳光。

日照五莲一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在厕所被群殴

20xx年5月16日,一段校园暴力视频被疯传,一名中学生男孩,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其中几十人围观,据网友称,这起事件发生在五莲街头中学。

西安某学院17岁女生遭同宿舍5名女孩群殴

20xx年5月19日,17岁女生小宜看到陌生人靠近,就会浑身发抖,蜷缩起来说“别打我”,而她这样的反应,只是因为连续两次遭受同宿舍5名女孩的群殴。

校园欺凌难遏制:宿舍里遭围殴 睡觉不敢关灯

20xx年5月23日晚,14岁的初二女生小雨被两名女孩从西安城北“掳”到朱雀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此事经过华商报报道后,警方及时介入,并在一天后将4名嫌疑人抓获。随后,这4名嫌疑人被刑拘。

延伸阅读: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此次,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我省的治理工作也随即展开。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省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进行专项治理,各地向省教育厅上报复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全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案例]

篇2:中小学校园欺凌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陈景利(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孙菁蔷(安全校长)

组员:罗立辉 关琨 王亮 于忠海 张宝华及各位班主任及学年组长

二、应急教育

⒈ 各班主任用任课教师有责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和谐相处,文明做人的教育,对有发生欺凌可能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德育处或安全处,反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⒉ 班主任要将本班曾有类似不良记录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名单,报告学校德育处统筹管理,重点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⒊对曾参与欺凌的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要对这类问题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要做耐心的思想工作,随时观察其动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四、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

⒈首遇负责制:

① 发生学生在校园内欺凌别人或被人欺凌时,首遇老师除了要当面进行劝阻,与此同时,还要将情况报告给当天的值班领导和德育处。

② 若遇校外人员到校欺凌学生,首遇老师有责任立即劝阻,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并要及时报告安全办;若现场情况较为严重的,还要在第一时间打110电话报警,争取时间,防止事态失控。

③ 一旦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首遇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同进拨打120急救电话,与此同时,积极做好组织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处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

⒉ 问题处理程序

① 由首遇老师依照首遇负责制的三条酌情执行。

② 值班领导,安全办接到报告后,迅速召集德育处及相关班主任赶赴现场,积极疏导、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蔓延,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问题,若现场情况已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要立即报告校长并打电话报警。

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马上拨打急救电话,由德育处相关成员会同班主任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同时要与相关家长取得联系。

⒊ 事后处理

①由德育处、班主任召集本校肇事学生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经过,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做好事后的初步处理工作,力争不留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对校外社会人员,应配合警方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对校外学生,要及时与就读学校取得联系。

③由分管安全校长、德育校长负责向校长汇报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提请校委会讨论通过。

③ 全校通过处理结果,警示学生以引为,访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⒋ 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 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② 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 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责任追究、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胃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罚。因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预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观后感

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南海网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篇4: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观后感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篇5:国务院:全国中小学须公布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晓鸽)昨天,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据了解,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案例

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案频发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通过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发生地包括北京、上海、广西、云南、辽宁、海南等地。

据媒体报道,有些校园暴力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还有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

如海南临高县东英镇几名女生因QQ聊天发生口角,4人对另外一名女生围殴、侮辱,并录制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络关注。

山东省兰陵县8名中学女生对兰陵县实验中学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

江苏省4名女生把一名17岁女生带至宾馆内,将其衣服扒光并进行殴打,并将现场照片上传至QQ空间。

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对方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

>>观察

教育部长曾表态:“很痛心”

记者注意到,对校园暴力的关注上升到国家层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对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公开表态“很痛心”。他当时就表示,近期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欺凌现象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袁贵仁认为,孩子安全问题是头等要紧的大事。教育部门包括公安部门都高度重视,要努力打造平安校园,既要防止外来的伤害,也要防止内部学生之间的伤害。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对校园暴力事件表示关注,并提了不少相关议案和提案,呼吁社会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如全国人大代表刘晓

翠建议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触犯刑律,并达到了一定的后果,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也明确表态“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尤其是那些有炫耀心理,以施暴为荣传播暴力视频的孩子,必须加大惩罚力度,不能以尚未成年就不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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